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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直播作为直播这个新兴的文化产业中的一种,由于其画面著作权上的性质界限尚未明确,法律认定模糊不清,存在诸多争议。"耀宇诉斗鱼侵权案"(1)为切入点,阐述了网络游戏直播的画面具有不可复制性,应当认定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应当受知识产权法保护。同时,结合该产业发展,对未来立法做出合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