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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已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已突破2007。物业管理新体制不仅在新、旧住宅区全面推广,而且已被工业区、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采用。据统计,全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占物业总量的30%,经济发达的城市已达50%,深圳等城市已超过95%。住宅小区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原来的行政性福利型的管理模式已逐渐被专业经营型物业管理所替代。
物业管理是一个在国内外发展了上百年的服务行业。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它已渗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并且和我们的生活一起发生着变化。
该由谁来承担职责
物业管理是随着住房商品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行业,物业管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各类房屋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修缮与管理。可以说,确保住宅人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和重要内容。俗话说:“人命关天”、“安居乐业”,可见安全是小区业主的第一需要,最令业主牵挂还是安全。在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所占的地位和份量更是重中之重,然而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例子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2001年7月12日,福州市台江商贸中心2座403室发生火灾,台江区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出动,谁知到了现场之后,楼道内所有的消火栓都没有水,从而延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事后,该楼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士称,消火栓之所以没有水,是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居民常常将消火栓弄坏;二是住户偷用消火栓的水。
社区内消防设施维护不当,遭受破坏,遇到火灾时无法提供实际的用处,这种后果该谁来负,谁该承担起这种责任?是住户自己负责还是负责对各类房屋及其公用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修缮与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负呢?然而,由于法律不健全等种种原因,致使法院在审理这类纠纷时,很难界定责任由谁来负。
2000年9月11日凌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苑住宅小区一住户因开关长期接触不良,导线发热引发火灾。当业主房女土发现起火后,随即想到救命的消火栓,但是当她拧开消火栓时,才发觉消火栓滴水不出,而随后赶到的消防人员也面临了同样的尴尬,他们只能启用消防车里的水来灭火,但由于发生火灾的住户位于七楼,给扑救带来了困难。因为水源问题,从而延误了灭火的最佳时期,房女士可谓损失惨重。为此,房女土于2002年4月30日,一纸诉状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晋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火灾原因虽非被告引起,但被告人作为原告房产的物业管理部门,未能按《新区入住物业托管合约》规定履行维护小区内所有公共地方的消防设备、保护其功能良好之约定,致使原告房屋发生火灾未能就近占据水源及时灭火,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负相应的责任。所以判令被告该物业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30%的火灾损失即30222元。
现状,令人担忧
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到位了吗?物业公司在消防安全方面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社区及办公楼宇,发现这一情况极为严重,绝大多数的社区、办公楼宇(特别是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都被破坏无遗,室内消火栓的破坏程度更为严重。
物业小区的消防隐患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规范或不足或设置不合理。如安装的给水管道生活、消防共用,管径过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消防车辆无回车场地,人为设置隔离墩或栅栏等。二是现有物业管理没有很好地引入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管理重防盗轻防火,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保安大多属于临时雇用性质,消防技术差。三是消防设施和器材严重不足,有的单位甚至连最基本的消防设施都未配置;有的对器材缺乏保养,任其自生自灭。四是居民家中存在火灾隐患,但他们安全意识却十分淡薄,现代居家中绝大多数为追求美观、高雅,在装修房子时采用了大量的可燃性材料装修,为火灾埋下了隐患。
根源,处于何处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会存在这么多的问题呢?
首先,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法规建设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发展,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
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公安、居委会及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他们之间的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给物业管理造成困难。例如:产权关系不明确,一个住宅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业主共有,哪些维修养护费应由业主共同承担,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法律责任不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偷盗等事件物业管理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目前司法机关在调解和判决时缺乏法律依据。
其次,物业消防管理介入滞后于物业消费使用,由于重建设轻管理,造成物业管理部门建设和管理脱节。
从全国看,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物业管理单位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这种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从属于、依附于、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在规划、设计等方面留下的问题,加之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种种弊端,使消防安全隐患剧增。
在消防安全领域,新开发的楼盘就存在不少隐忧,换言之,开发商为赚昧心钱在销售过程中对安全方面的信息瞒天过海。一些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购销合同时,有意把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条款弄得模凌两可、模糊不清,对小区的消火栓的设置尽量做到能少则少,甚至可有可无。配备灭火器同样如此,在一些要害部位按规定应该设置的喷淋系统等设施也给省略掉。新开发的小区普遍存在重防盗轻防火的现象,防盗方面对保安要求极为严格,可防火却普遍被忽视,不少保安的消防知识一穷二白,这样的保安队伍实难承担起处理突发火灾的重任。
再次是物业消防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才人短缺。教育部门无法及时提供一支庞大的专业的从业人员队伍,物业管理人员素质跟不上成为如今物业管理公司发展的一个通病。
此外,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考虑到一些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物业管理单位来落实,所以一般不再对小区进行细致深入地防火检查,因此造成漏洞。
群防群治才是最好的出路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要求,物业管理的职能是确保业主的安全,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消防安全在物业管理中应当是重中之重,那么物业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该如何去做呢?建立一种群防群治的“群 众消防”无疑是一种最好的出路。
一、明确职责、划清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通畅;(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它物业单位应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以及《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原则,作为更好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学依据。要形成一种以公司领导为中枢,部门领导分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保安队员、环卫人员、维修人员等物业工作人员都参加,责任落实到每名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网络,对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明确责任。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物业管理公司要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起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要保持各类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完整是指不能擅自废改已有的消防设施;有效是指设施随时能供消防使用,不充许出现类似消防通道上锁堵塞、灭火器过期、烟感热感探头失效、消防龙头没水或拧不开等情况。一旦出现火灾,管理人员要知道先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初始火灾。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置消防点,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应急照明等必备工具,随时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辖区内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多渠道、多形式地组建社区志愿者消防队伍,负责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居民楼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随时制止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扑救初起火灾。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物业管理公司应注意做好在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的工作,通过宣传栏、专题图片展手段来开展宣传防火、灭火及火灾逃生、安全疏散等消防基本知识,让居民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具有一定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的、“群众消防”。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物业管理已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新兴行业,但特别是在消防安全管理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必须抓住加入世贸组织机遇,尽快走上规范发展之路。但愿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为居民营造真正温馨、幸福的家园。
物业管理是一个在国内外发展了上百年的服务行业。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它已渗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并且和我们的生活一起发生着变化。
该由谁来承担职责
物业管理是随着住房商品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行业,物业管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各类房屋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修缮与管理。可以说,确保住宅人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和重要内容。俗话说:“人命关天”、“安居乐业”,可见安全是小区业主的第一需要,最令业主牵挂还是安全。在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所占的地位和份量更是重中之重,然而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例子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2001年7月12日,福州市台江商贸中心2座403室发生火灾,台江区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出动,谁知到了现场之后,楼道内所有的消火栓都没有水,从而延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事后,该楼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士称,消火栓之所以没有水,是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居民常常将消火栓弄坏;二是住户偷用消火栓的水。
社区内消防设施维护不当,遭受破坏,遇到火灾时无法提供实际的用处,这种后果该谁来负,谁该承担起这种责任?是住户自己负责还是负责对各类房屋及其公用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修缮与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负呢?然而,由于法律不健全等种种原因,致使法院在审理这类纠纷时,很难界定责任由谁来负。
2000年9月11日凌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苑住宅小区一住户因开关长期接触不良,导线发热引发火灾。当业主房女土发现起火后,随即想到救命的消火栓,但是当她拧开消火栓时,才发觉消火栓滴水不出,而随后赶到的消防人员也面临了同样的尴尬,他们只能启用消防车里的水来灭火,但由于发生火灾的住户位于七楼,给扑救带来了困难。因为水源问题,从而延误了灭火的最佳时期,房女士可谓损失惨重。为此,房女土于2002年4月30日,一纸诉状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晋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火灾原因虽非被告引起,但被告人作为原告房产的物业管理部门,未能按《新区入住物业托管合约》规定履行维护小区内所有公共地方的消防设备、保护其功能良好之约定,致使原告房屋发生火灾未能就近占据水源及时灭火,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负相应的责任。所以判令被告该物业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30%的火灾损失即30222元。
现状,令人担忧
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到位了吗?物业公司在消防安全方面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社区及办公楼宇,发现这一情况极为严重,绝大多数的社区、办公楼宇(特别是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都被破坏无遗,室内消火栓的破坏程度更为严重。
物业小区的消防隐患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规范或不足或设置不合理。如安装的给水管道生活、消防共用,管径过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消防车辆无回车场地,人为设置隔离墩或栅栏等。二是现有物业管理没有很好地引入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管理重防盗轻防火,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保安大多属于临时雇用性质,消防技术差。三是消防设施和器材严重不足,有的单位甚至连最基本的消防设施都未配置;有的对器材缺乏保养,任其自生自灭。四是居民家中存在火灾隐患,但他们安全意识却十分淡薄,现代居家中绝大多数为追求美观、高雅,在装修房子时采用了大量的可燃性材料装修,为火灾埋下了隐患。
根源,处于何处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会存在这么多的问题呢?
首先,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法规建设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发展,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
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公安、居委会及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他们之间的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给物业管理造成困难。例如:产权关系不明确,一个住宅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业主共有,哪些维修养护费应由业主共同承担,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法律责任不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偷盗等事件物业管理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目前司法机关在调解和判决时缺乏法律依据。
其次,物业消防管理介入滞后于物业消费使用,由于重建设轻管理,造成物业管理部门建设和管理脱节。
从全国看,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物业管理单位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这种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从属于、依附于、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在规划、设计等方面留下的问题,加之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种种弊端,使消防安全隐患剧增。
在消防安全领域,新开发的楼盘就存在不少隐忧,换言之,开发商为赚昧心钱在销售过程中对安全方面的信息瞒天过海。一些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购销合同时,有意把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条款弄得模凌两可、模糊不清,对小区的消火栓的设置尽量做到能少则少,甚至可有可无。配备灭火器同样如此,在一些要害部位按规定应该设置的喷淋系统等设施也给省略掉。新开发的小区普遍存在重防盗轻防火的现象,防盗方面对保安要求极为严格,可防火却普遍被忽视,不少保安的消防知识一穷二白,这样的保安队伍实难承担起处理突发火灾的重任。
再次是物业消防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才人短缺。教育部门无法及时提供一支庞大的专业的从业人员队伍,物业管理人员素质跟不上成为如今物业管理公司发展的一个通病。
此外,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考虑到一些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物业管理单位来落实,所以一般不再对小区进行细致深入地防火检查,因此造成漏洞。
群防群治才是最好的出路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要求,物业管理的职能是确保业主的安全,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消防安全在物业管理中应当是重中之重,那么物业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该如何去做呢?建立一种群防群治的“群 众消防”无疑是一种最好的出路。
一、明确职责、划清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通畅;(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它物业单位应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以及《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原则,作为更好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学依据。要形成一种以公司领导为中枢,部门领导分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保安队员、环卫人员、维修人员等物业工作人员都参加,责任落实到每名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网络,对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明确责任。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物业管理公司要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起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要保持各类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完整是指不能擅自废改已有的消防设施;有效是指设施随时能供消防使用,不充许出现类似消防通道上锁堵塞、灭火器过期、烟感热感探头失效、消防龙头没水或拧不开等情况。一旦出现火灾,管理人员要知道先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初始火灾。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置消防点,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应急照明等必备工具,随时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辖区内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多渠道、多形式地组建社区志愿者消防队伍,负责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居民楼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随时制止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扑救初起火灾。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物业管理公司应注意做好在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的工作,通过宣传栏、专题图片展手段来开展宣传防火、灭火及火灾逃生、安全疏散等消防基本知识,让居民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具有一定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的、“群众消防”。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物业管理已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新兴行业,但特别是在消防安全管理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必须抓住加入世贸组织机遇,尽快走上规范发展之路。但愿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为居民营造真正温馨、幸福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