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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下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社会总产品再分配的范畴,因此要坚持以公平优先的原则.文章以重庆市为个案,通过1999-2002年的时序资料为样本对现行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公平性效果进行探讨,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证为主的方法来研究转移支付制度公平性绩效的发挥程度.最后总结研究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及原因,提出笔者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