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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契约自由作为一项充分反映商品经济自身基本规律和发展要求的法律原则 ,是实现自律、自由和平权的法治社会的前提 ,是形成以市场为资源配置中心经济联系格局、激发市场主体的主体性意识和活力的重要保证。在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今天 ,正确认识契约、契约自由原则的内涵 ,剖析该原则的重要性以及在我国长期未能确立的原因是本文探索之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