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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能源资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面对这一状况,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切实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环资工作的重大课题。
(一)做好环资工作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战略转型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仍是好的,国内需求平稳增长,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工业生产总体稳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物价涨幅明显回落,经济工作开局良好。但也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从国际看,尽管近期世界经济形势随着美国经济持续向好和欧债危机的暂时缓解而有了一些积极变化,但世界经济继续减速的趋势难以改变,世界贸易增速也将维持在较低水平,在此背景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可能逐步升温,这些都将会对我国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从国内看,保持农业稳定增产的难度较大,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特别是在外需疲弱的情况下,制约投资消费增长因素较多。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盈利能力明显下降。经济增长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节能减排的任务艰巨。
在这一复杂的形势下,中央确定今年工作思路时将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定为7.5%,为调结构、转方式留下空间。加快转型发展,必须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防部分地方追求过快增长、盲目投资“两高”项目,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同时,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2%左右,总产值达4.5万亿元,预计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二)做好环资工作是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能源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的命脉和发动机。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54.9%,国际能源市场的风吹草动都会给我国能源供应甚至经济运行带来影响。由于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国际形势等诸多因素的限制,能源保障压力越来越大,能源资源供需矛盾将是长期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一是资源因素。我国资源禀赋较差,石油和天然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左右,淡水为28%,耕地为43%,森林为25%,煤炭为67%,铁矿石为17%。这决定了国内进一步增产的潜力有限。二是环境因素。自然资源的大量开采和使用,造成大气、土壤、地下水污染,矿区沉陷,土地荒漠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三是国际因素。能源资源等战略性物资与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有着紧密的联系,一些国家利用手中的能源资源在国际关系中打政治牌,一些地区的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往往是争夺能源资源引起的。所以说,能源资源既是一个经济问题、环境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保障能源资源战略安全,从根本上要靠自身的努力。一方面要积极增加供给,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挖掘节约潜力,抑制不合理需求。同时要看到,我国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节约潜力还是很大的,而且随着技术进步潜力不断提高。
(三)做好环资工作是应对气候变化、树立良好大国形象的客观需要
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十一五”以来,我国碳强度显著降低,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增长迅速,面临着巨大的国际压力。由于我国排放总量和人均排放量快速增长,使得我们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不可避免地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发达国家借应对气候变化的名义,企图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碳关税、“环境标准”等贸易壁垒,不断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节能6.3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实现了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为国际气候谈判赢得了主动。
(四)做好环资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但节能减排的开局并不理想。我们确定的目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但实际只下降了2.01%。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去年有两项任务没有完成,其中一项就是节能减排。这种状况大大增加了后4年的工作压力,如果今年的目标任务还不能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就可能落空。
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建设“两型”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于2012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中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也是对今年工作的总要求。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进”首先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节能减排是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是检验转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是“进”的重要内容。节能减排要取得新进展,就是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目标完成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工作深入推进,难点问题实现新的突破。我们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两会”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关系,紧紧围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扎实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2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左右;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7.2%;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1.5%和7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7.76%。
为此,要扎实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做好综合协调,加强节能减排宏观指导
一是抓好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研究提出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提出更加刚性的要求和措施。各地区要抓紧落实本地区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对节能进度要求上存在“前松后紧”的部分地区要重新调整年度分解计划,加大前三年的节能力度。
二是落实《节能减排规划(2011—2015年)》。规划重点明确全国和行业目标、主要任务和工程措施,《“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重点明确地区目标、部门分工和政策措施,是指导节能减排工作的两个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三是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深入基层开展节能减排调研分析,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要及时发布各地节能进展情况晴雨表,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对形势严峻的要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各地要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地(市)节能进展情况晴雨表,制定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启动。
四是推动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要履行好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跟踪和协调,重点跟踪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汇总评价各有关部门节能工作完成情况报国务院;商统计局尽快完善能源消费统计办法,建立季度节能目标数据协商机制。各地区要充分发挥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协调和统筹,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8个城市要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五是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总体安排,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节能绩效考核、节能预警、淘汰落后产能、清理优惠电价、落实差别电价等相结合,切实落实中央的要求。
六是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第22个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各地要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活动要围绕实现节能目标,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二)节能提高能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组织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案,编制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考核打分手册。下一步,将组织有关部门分成10个工作组对各地2011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加大考核结果的应用,落实责任制。此外,做好省级人民政府、中央企业的节能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二是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结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警调控情况和淘汰落后情况,对新上项目能耗总量增长过快、影响总量控制目标以及预警等级连续两次为一级的地区,要严把高耗能项目能评关。完善能评制度,对能评编制机构实行备案,出台风电、电网等领域的评审指南,制定针对机场、车站、地铁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技术要求,研究将节能评估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机制。
三是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关停并转政策,严格控制出台刺激高耗能行业发展的政策。清理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清理高耗能产品出口退税政策,限制高耗能产品出口。
四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以及落后工艺、设备及淘汰时限。各地区要对列入2012年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定出时间表,力争8月份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五是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做好2013年预算内节能项目、2012年和2013年财政奖励节能项目的申报、评审及计划下达工作。制定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配置指南,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
六是抓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公布万家企业名单及“十二五”节能目标。制定发布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考核方案。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能源管理师纳入职业资格序列。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七是推进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要抓住良好机遇,细化分解任务,从政策法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切实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1.8亿平方米。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继续支持交通部门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启动500家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对全社会的带动作用。
八是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大现有节能灯、半导体照明产品、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产品推广力度。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制定国家重点节能技术遴选和推广暂行办法。
九是加强能效标准标识建设。商质检总局启动100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今年制(修)订50项左右。研究建立能效“领跑者”标准制度,制定能效“领跑者”行动方案。修订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发布第9批能效标识目录,开展“打击能效虚标专项行动”。继续扩大节能产品认证范围,引导节能消费。
十是加强节能中心能力建设。国家节能中心要进一步协助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节能宣传、国际合作等工作,搭建节能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基层政府、节能中心和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节能队伍的工作水平。地方节能中心要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加快推进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探索能源管理师制度建设工作;突出监察重点,拓宽监察领域,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和预警。
(三)壮大循环经济,努力提高资源产出率
一是加强循环经济宏观指导。召开全国循环经济大会并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推动出台《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组织编制2—3个特色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二是实施“十百千”示范行动。实施十大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园区。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实施“十百千”示范行动的通知》,今年启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和园区工作,主要是以示范单位为载体,提高资源产出率,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三是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为实现《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提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的目标,今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力争到2015年,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
四是继续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第三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组织评选工作,召开示范基地建设现场会。对第一批7个示范基地开展中期评估。
五是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力争到2015年,在全国100个城市建立起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年资源化利用餐厨废弃物达到1000万吨。
六是开展汽车零部件“以旧换再”推广行动。在总结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以旧换再”活动。
七是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在发布国家层面资源产出率公告基础上,扩大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范围,力争到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出率统计,并纳入统计日常报表制度。
八是推进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机制化。教育示范基地要以企业和园区为主体,以直观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为载体,强化循环经济理念宣传。会同教育部、国家旅游局联合指导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九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从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废旧资源三大领域,培育百个示范基地和百家骨干企业,形成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超过2亿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产值超过100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超过200万人。继续会同财税部门,根据产业政策、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十是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按照“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粮棉主产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领域,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
十一是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墙材革新工作要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重心,以服务建筑、保护耕地、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推进“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发布“限粘”城市、“禁实”县城名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为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应有的贡献;积极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完善税收、金融和产业政策,坚决遏制粘土砖的生产和应用;组织修订《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发展。
十二是深化节水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发布《“十二五”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海水淡化示范试点工作,包括开展海水淡化城市(工业园区和海岛)试点,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工程、产业基地和培训基地,组建海水淡化产业联盟,建立健全海水淡化标准体系,加强海水淡化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海水淡化产业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编制印发《“十二五”矿井水利用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工作。
十三是抓好“限塑”和治理过度包装。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起到牵头作用,贯彻落实“限塑令”,限制过度包装,有效遏制浪费现象。将“限塑令”和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内容,利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针对家庭社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大力宣传超薄塑料袋、滥用塑料袋和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
(四)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全面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力度,各地也要切实增加投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开展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垃圾渗滤液、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加快污水配套管网、污泥处置和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提升设施运营质量,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建设一批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宣传互动基地,向公众开放,增强公众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的信心;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和规章制度设立,循序渐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导,制定垃圾处理监管能力建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二是积极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以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无主尾矿库治理为重点,支持解决一批改善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以PM2.5为代表的城市大气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加快实施“十二五”重点流域综合防治规划,重点支持工业污染点源治理项目,确保达到污染物减排要求,提高流域环境质量。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意见》,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结合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通过试点示范带动重点领域推行清洁生产。探索有效的服务业和农业清洁生产模式,组织实施服务业和农业清洁生产试点实施方案,带动全社会清洁生产发展。
四是完善和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宏观管理,全面发挥产业、价格、财税、收费和土地等政策对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在拟订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财金、价格以及外贸政策时,综合协调有关方面,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指导原则。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探索改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适时提高标准。推动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价格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等成本,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进一步完善脱硝电价。推动出台环境税,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税收政策体系。
(五)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
一是落实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是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各地区要提早部署,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从实际出发,明确方向,突出重点,抓紧制定本地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是扶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继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协调税务部门出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研究提出合同能源管理金融扶持政策。结合合同能源管理和财政奖励资金等方面优惠政策打好组合拳,用好用足财政奖励、税收和金融等政策,加快企业和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加大节能资金的统筹协调,资金要向对实现节能目标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领域、地方倾斜。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加强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管理。力争到2015年,节能服务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
三是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完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研究提出《关于加强环保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金融政策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推动环保产业标准化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规范环保市场。开展环境产业政策调研,摸清脱硫电价、试行脱硝电价、环保项目和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环境经济政策的执行现状,提出完善建议。研究推动先进环保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配合环境保护部做好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需要坚强的干部队伍建设作保障。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就是我们的大局,把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上升到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二要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继续深化观念、职能和作风“三个转变”,努力构建和完善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能源资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面对这一状况,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切实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环资工作的重大课题。
(一)做好环资工作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战略转型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仍是好的,国内需求平稳增长,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工业生产总体稳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物价涨幅明显回落,经济工作开局良好。但也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从国际看,尽管近期世界经济形势随着美国经济持续向好和欧债危机的暂时缓解而有了一些积极变化,但世界经济继续减速的趋势难以改变,世界贸易增速也将维持在较低水平,在此背景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可能逐步升温,这些都将会对我国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从国内看,保持农业稳定增产的难度较大,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特别是在外需疲弱的情况下,制约投资消费增长因素较多。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盈利能力明显下降。经济增长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节能减排的任务艰巨。
在这一复杂的形势下,中央确定今年工作思路时将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定为7.5%,为调结构、转方式留下空间。加快转型发展,必须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防部分地方追求过快增长、盲目投资“两高”项目,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同时,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2%左右,总产值达4.5万亿元,预计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二)做好环资工作是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能源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的命脉和发动机。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54.9%,国际能源市场的风吹草动都会给我国能源供应甚至经济运行带来影响。由于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国际形势等诸多因素的限制,能源保障压力越来越大,能源资源供需矛盾将是长期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一是资源因素。我国资源禀赋较差,石油和天然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左右,淡水为28%,耕地为43%,森林为25%,煤炭为67%,铁矿石为17%。这决定了国内进一步增产的潜力有限。二是环境因素。自然资源的大量开采和使用,造成大气、土壤、地下水污染,矿区沉陷,土地荒漠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三是国际因素。能源资源等战略性物资与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有着紧密的联系,一些国家利用手中的能源资源在国际关系中打政治牌,一些地区的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往往是争夺能源资源引起的。所以说,能源资源既是一个经济问题、环境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保障能源资源战略安全,从根本上要靠自身的努力。一方面要积极增加供给,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挖掘节约潜力,抑制不合理需求。同时要看到,我国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节约潜力还是很大的,而且随着技术进步潜力不断提高。
(三)做好环资工作是应对气候变化、树立良好大国形象的客观需要
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十一五”以来,我国碳强度显著降低,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增长迅速,面临着巨大的国际压力。由于我国排放总量和人均排放量快速增长,使得我们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不可避免地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发达国家借应对气候变化的名义,企图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碳关税、“环境标准”等贸易壁垒,不断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节能6.3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实现了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为国际气候谈判赢得了主动。
(四)做好环资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但节能减排的开局并不理想。我们确定的目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但实际只下降了2.01%。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去年有两项任务没有完成,其中一项就是节能减排。这种状况大大增加了后4年的工作压力,如果今年的目标任务还不能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就可能落空。
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建设“两型”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于2012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中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也是对今年工作的总要求。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进”首先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节能减排是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是检验转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是“进”的重要内容。节能减排要取得新进展,就是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目标完成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工作深入推进,难点问题实现新的突破。我们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两会”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关系,紧紧围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扎实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2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左右;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7.2%;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1.5%和7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7.76%。
为此,要扎实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做好综合协调,加强节能减排宏观指导
一是抓好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研究提出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提出更加刚性的要求和措施。各地区要抓紧落实本地区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对节能进度要求上存在“前松后紧”的部分地区要重新调整年度分解计划,加大前三年的节能力度。
二是落实《节能减排规划(2011—2015年)》。规划重点明确全国和行业目标、主要任务和工程措施,《“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重点明确地区目标、部门分工和政策措施,是指导节能减排工作的两个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三是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深入基层开展节能减排调研分析,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要及时发布各地节能进展情况晴雨表,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对形势严峻的要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各地要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地(市)节能进展情况晴雨表,制定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启动。
四是推动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要履行好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跟踪和协调,重点跟踪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汇总评价各有关部门节能工作完成情况报国务院;商统计局尽快完善能源消费统计办法,建立季度节能目标数据协商机制。各地区要充分发挥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协调和统筹,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8个城市要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五是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总体安排,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节能绩效考核、节能预警、淘汰落后产能、清理优惠电价、落实差别电价等相结合,切实落实中央的要求。
六是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第22个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各地要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活动要围绕实现节能目标,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二)节能提高能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组织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案,编制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考核打分手册。下一步,将组织有关部门分成10个工作组对各地2011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加大考核结果的应用,落实责任制。此外,做好省级人民政府、中央企业的节能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二是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结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警调控情况和淘汰落后情况,对新上项目能耗总量增长过快、影响总量控制目标以及预警等级连续两次为一级的地区,要严把高耗能项目能评关。完善能评制度,对能评编制机构实行备案,出台风电、电网等领域的评审指南,制定针对机场、车站、地铁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技术要求,研究将节能评估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机制。
三是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关停并转政策,严格控制出台刺激高耗能行业发展的政策。清理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清理高耗能产品出口退税政策,限制高耗能产品出口。
四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以及落后工艺、设备及淘汰时限。各地区要对列入2012年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定出时间表,力争8月份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五是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做好2013年预算内节能项目、2012年和2013年财政奖励节能项目的申报、评审及计划下达工作。制定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配置指南,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
六是抓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公布万家企业名单及“十二五”节能目标。制定发布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考核方案。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能源管理师纳入职业资格序列。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七是推进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要抓住良好机遇,细化分解任务,从政策法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切实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1.8亿平方米。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继续支持交通部门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启动500家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对全社会的带动作用。
八是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大现有节能灯、半导体照明产品、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产品推广力度。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制定国家重点节能技术遴选和推广暂行办法。
九是加强能效标准标识建设。商质检总局启动100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今年制(修)订50项左右。研究建立能效“领跑者”标准制度,制定能效“领跑者”行动方案。修订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发布第9批能效标识目录,开展“打击能效虚标专项行动”。继续扩大节能产品认证范围,引导节能消费。
十是加强节能中心能力建设。国家节能中心要进一步协助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节能宣传、国际合作等工作,搭建节能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基层政府、节能中心和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节能队伍的工作水平。地方节能中心要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加快推进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探索能源管理师制度建设工作;突出监察重点,拓宽监察领域,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和预警。
(三)壮大循环经济,努力提高资源产出率
一是加强循环经济宏观指导。召开全国循环经济大会并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推动出台《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组织编制2—3个特色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二是实施“十百千”示范行动。实施十大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园区。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实施“十百千”示范行动的通知》,今年启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和园区工作,主要是以示范单位为载体,提高资源产出率,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三是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为实现《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提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的目标,今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力争到2015年,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
四是继续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第三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组织评选工作,召开示范基地建设现场会。对第一批7个示范基地开展中期评估。
五是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力争到2015年,在全国100个城市建立起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年资源化利用餐厨废弃物达到1000万吨。
六是开展汽车零部件“以旧换再”推广行动。在总结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以旧换再”活动。
七是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在发布国家层面资源产出率公告基础上,扩大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范围,力争到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出率统计,并纳入统计日常报表制度。
八是推进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机制化。教育示范基地要以企业和园区为主体,以直观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为载体,强化循环经济理念宣传。会同教育部、国家旅游局联合指导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九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从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废旧资源三大领域,培育百个示范基地和百家骨干企业,形成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超过2亿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产值超过100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超过200万人。继续会同财税部门,根据产业政策、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十是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按照“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粮棉主产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领域,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
十一是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墙材革新工作要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重心,以服务建筑、保护耕地、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推进“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发布“限粘”城市、“禁实”县城名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为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应有的贡献;积极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完善税收、金融和产业政策,坚决遏制粘土砖的生产和应用;组织修订《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发展。
十二是深化节水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发布《“十二五”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海水淡化示范试点工作,包括开展海水淡化城市(工业园区和海岛)试点,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工程、产业基地和培训基地,组建海水淡化产业联盟,建立健全海水淡化标准体系,加强海水淡化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海水淡化产业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编制印发《“十二五”矿井水利用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工作。
十三是抓好“限塑”和治理过度包装。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起到牵头作用,贯彻落实“限塑令”,限制过度包装,有效遏制浪费现象。将“限塑令”和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内容,利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针对家庭社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大力宣传超薄塑料袋、滥用塑料袋和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
(四)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全面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力度,各地也要切实增加投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开展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垃圾渗滤液、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加快污水配套管网、污泥处置和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提升设施运营质量,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建设一批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宣传互动基地,向公众开放,增强公众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的信心;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和规章制度设立,循序渐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导,制定垃圾处理监管能力建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二是积极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以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无主尾矿库治理为重点,支持解决一批改善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以PM2.5为代表的城市大气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加快实施“十二五”重点流域综合防治规划,重点支持工业污染点源治理项目,确保达到污染物减排要求,提高流域环境质量。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意见》,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结合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通过试点示范带动重点领域推行清洁生产。探索有效的服务业和农业清洁生产模式,组织实施服务业和农业清洁生产试点实施方案,带动全社会清洁生产发展。
四是完善和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宏观管理,全面发挥产业、价格、财税、收费和土地等政策对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在拟订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财金、价格以及外贸政策时,综合协调有关方面,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指导原则。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探索改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适时提高标准。推动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价格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等成本,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进一步完善脱硝电价。推动出台环境税,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税收政策体系。
(五)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
一是落实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是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各地区要提早部署,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从实际出发,明确方向,突出重点,抓紧制定本地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是扶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继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协调税务部门出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研究提出合同能源管理金融扶持政策。结合合同能源管理和财政奖励资金等方面优惠政策打好组合拳,用好用足财政奖励、税收和金融等政策,加快企业和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加大节能资金的统筹协调,资金要向对实现节能目标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领域、地方倾斜。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加强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管理。力争到2015年,节能服务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
三是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完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研究提出《关于加强环保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金融政策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推动环保产业标准化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规范环保市场。开展环境产业政策调研,摸清脱硫电价、试行脱硝电价、环保项目和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环境经济政策的执行现状,提出完善建议。研究推动先进环保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配合环境保护部做好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需要坚强的干部队伍建设作保障。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就是我们的大局,把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上升到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二要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继续深化观念、职能和作风“三个转变”,努力构建和完善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