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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中央政府对香港享有主权权力,但是却只拥有极少的主权行使(权利),所以中央通过爱国者治港,即以行政长官对香港进行间接治理就成了目前政治、法律环境下使用的治理方式。尽管这种方式迫不得已也确实起到了作用,但是却存在一些弊端,即容易在国家建构的过程中使得香港人难以参与国家建设,并且使国家认同感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