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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上帝造人的时候,先定死,后造生。于是我相信,这世上的每一段邂逅,都是跟随着缘分的香气,于茫茫人海中,匆匆相见的。或生,或死,生命由此展开。
那一年,越过大洋彼岸,我来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爱情,像一滴晕染的墨花,早已经悄然绽放。
而事实上,那段时光,我一度认为自己是被丢弃的。一个人背井离乡,即使是披着留学镀金的名号,对那时候的我来说,依然是一件痛苦的事。在语言学校里,到处是肤色各异眼神错杂的人,我害怕那种异样的眼神,让我觉得自己像动物园里逃离出来的小兽,只能慌乱无章地活着。每到夜晚来临的时候,黑暗带着一只有力的手紧紧地攒住我的喉咙,呼吸是那么困难,只有腮边的清泪,那样清晰地提醒着自己,我还活着。
我的语言适应进度很慢,下课以后,我从不跟其他人说话,我惧怕未知和这片陌生的土地。
直到他闯进了我的生活。
那是一个有着明媚阳光的好天气,我抱着一摞书从图书馆艰难地往回走。下楼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风一样从我身边刮过,然后,我很不体面地趴在了地上。一段错杂难懂的语言进入了我的耳朵。我的眼前,伸出了一双歉意的手,然后我看到了一个沾满阳光的男孩。
他叫阿米尔,有着亚麻色的肌肤和深邃迷人的眼睛。我得承认,我有些小心动。
后来,我知道,他是印度人,17岁,也是今年刚入学的。
那次事故之后,阿米尔请我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那是我第一次吃地道的印度咖喱,在阿米尔扑闪的大眼睛里,我看到了他对故乡的思念,乡情在那一瞬间成了我们共同的心情。
阿米尔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阿米尔告诉我,印度是用英语教学的,所以他从小就有一个很好的语言环境。
虽然如此,但他偶尔也会成为同学嘲笑的对象。因为阿米尔的英文带着浓厚的印度音,这让他很无奈。可是即使如此,也已经比我好太多了。班上的很多同学甚至以为我患上了抑郁症。我结结巴巴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阿米尔微笑着摸摸我的头。以后,我们一起学习吧。
那时候,我在距离家乡10000公里的澳大利亚,第一次露出了笑脸。这个带着阳光香味的男孩,让我的生活开始有了温度。
每天清晨6点,阿米尔准时等在宿舍的楼下,我欢快地拎起书包飞奔下楼。校园的右拐角有一片桦树林,我们徒步走过去,迎着刚升起的太阳,开始了一天的学习,那里是我们晨读的地点。伴着阿米尔清脆的朗诵声,我也欢快地放开嗓子,朗读起来。上课的时候,阿米尔总是提前帮我占好座位,近距离听课对我帮助太大了,要知道,我以前一直是缩在角落里的,即使听不清也只能干挺着。我开始可以跟身边的人交流,渐渐地,我发觉自己越来越自信起来。走路的时候,我不再低着头,把腰板挺得直直的,我开始觉得在一群金发碧眼的白人中间,我才是最有特色的。
周末的晚上,我把头发烫成了大波浪,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黄色的肌肤,深褐色的眼睛,乌黑浓密的长发,我的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回去的路上,总是有人惊呼,So Beautiful!你知道,西方人的表达方式总是那么直接,我在这种坦诚的文化里学会了欣赏自己,展示自己。
这一改变让我非常欣喜,当然,阿米尔做了很大的贡献。所以我决定让他做我的第一个见证人。我来到他的宿舍楼下,大声喊着他的名字,见他探出头来,我调皮地冲着他眨了眨眼睛,他站在楼上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琳,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啦。他坏坏地笑着,用他的大手掌使劲揉着我的新发型。看着我恼怒的表情,他放声大笑起来。
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期末,紧张的考试要来了。我和阿米尔约定,谁得的A多,就可以许一个愿望,让另外一个人去实现。我们俩憋足了劲儿地学习,发榜的时候终于到了。捏着成绩单,我的手心有些微微发汗,我的语言课居然得了A,这太让我兴奋了。我High的情绪还没降下来呢,就看到阿米尔坏笑着站在旁边,他摊开了手掌,这家伙竟然得到了3A,好吧,我承认我输了。
走吧,明天我们去动物园。他扑闪着睫毛看着垂头丧气的我。认赌服输,我能不去么!
我只能说,这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睡得正香的时候,床边的手机死命地响了起来。我一边呓语着一边接听了电话。夜游动物园,这么荒谬的计划就这样在我的诅咒中拉开了序幕。
顶着朦胧的夜色,兴奋的阿米尔开着车,带着昏睡不醒的我来到了动物园。一脸兴奋的阿米尔说,我已经调查好了,西北角的动物园有一个警戒盲点,我们可以从那边偷偷溜进去。我的困意一下子吓醒了,这家伙,也太有想象力了。他把车悄悄停在路边,然后从后备箱中拿出梯子,天,他居然准备了这么多。我只能跟在他身后爬了过去。还好,这是个郊区的野生动物园,没有那么多的警戒措施。要是在悉尼市中心的话,我们肯定刚爬进去就被逮住了。
夜间的动物园别有一番景象,没有了熙攘的人群,动物们悠然地在这里生活着。小考拉悠闲地挂在树上,鸵鸟把脑袋插在羽毛里睡得很安稳,淘气的小袋鼠胆子大了起来,蹦蹦跳跳地窜出妈妈的育儿袋,在地上欢乐地跳跃着。
漆黑的夜色给这里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身边的阿米尔一直处于亢奋中,他制止了我要拍照的想法,这么美的自然,我们不要去打扰它。绕过了鸵鸟区,隐隐地有一种声音传来,我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手。好奇心驱使着,我们踮着脚向声音的发源地走去。
看着眼前的一幕,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原来现在正值大象的交配期,两头大象正在欢快地交配。空气里蔓延着暧昧的分子,我发觉自己已经被他拦腰抱住,他的手带着炙热的温度覆盖上我胸前的白鸽,潮湿的吻印上了我的唇。我开始想要反抗,却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贴近了他炙热的身体,紧紧抱着他的刹那,一股陌生的暖流注入到了我的身体,潮湿、温热……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后来,我回国,听说,他去了美国。
每当想起那惊险的第一次,我都会想起他长长的睫毛、深邃的眼眸,以及优美的印度英语。
回忆散去,天边悄悄泛起红晕,太阳正赶去地球的另一边叫醒沉睡的他,而我,淡染的青春刚刚踏上征程。
那一年,越过大洋彼岸,我来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爱情,像一滴晕染的墨花,早已经悄然绽放。
而事实上,那段时光,我一度认为自己是被丢弃的。一个人背井离乡,即使是披着留学镀金的名号,对那时候的我来说,依然是一件痛苦的事。在语言学校里,到处是肤色各异眼神错杂的人,我害怕那种异样的眼神,让我觉得自己像动物园里逃离出来的小兽,只能慌乱无章地活着。每到夜晚来临的时候,黑暗带着一只有力的手紧紧地攒住我的喉咙,呼吸是那么困难,只有腮边的清泪,那样清晰地提醒着自己,我还活着。
我的语言适应进度很慢,下课以后,我从不跟其他人说话,我惧怕未知和这片陌生的土地。
直到他闯进了我的生活。
那是一个有着明媚阳光的好天气,我抱着一摞书从图书馆艰难地往回走。下楼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风一样从我身边刮过,然后,我很不体面地趴在了地上。一段错杂难懂的语言进入了我的耳朵。我的眼前,伸出了一双歉意的手,然后我看到了一个沾满阳光的男孩。
他叫阿米尔,有着亚麻色的肌肤和深邃迷人的眼睛。我得承认,我有些小心动。
后来,我知道,他是印度人,17岁,也是今年刚入学的。
那次事故之后,阿米尔请我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那是我第一次吃地道的印度咖喱,在阿米尔扑闪的大眼睛里,我看到了他对故乡的思念,乡情在那一瞬间成了我们共同的心情。
阿米尔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阿米尔告诉我,印度是用英语教学的,所以他从小就有一个很好的语言环境。
虽然如此,但他偶尔也会成为同学嘲笑的对象。因为阿米尔的英文带着浓厚的印度音,这让他很无奈。可是即使如此,也已经比我好太多了。班上的很多同学甚至以为我患上了抑郁症。我结结巴巴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阿米尔微笑着摸摸我的头。以后,我们一起学习吧。
那时候,我在距离家乡10000公里的澳大利亚,第一次露出了笑脸。这个带着阳光香味的男孩,让我的生活开始有了温度。
每天清晨6点,阿米尔准时等在宿舍的楼下,我欢快地拎起书包飞奔下楼。校园的右拐角有一片桦树林,我们徒步走过去,迎着刚升起的太阳,开始了一天的学习,那里是我们晨读的地点。伴着阿米尔清脆的朗诵声,我也欢快地放开嗓子,朗读起来。上课的时候,阿米尔总是提前帮我占好座位,近距离听课对我帮助太大了,要知道,我以前一直是缩在角落里的,即使听不清也只能干挺着。我开始可以跟身边的人交流,渐渐地,我发觉自己越来越自信起来。走路的时候,我不再低着头,把腰板挺得直直的,我开始觉得在一群金发碧眼的白人中间,我才是最有特色的。
周末的晚上,我把头发烫成了大波浪,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黄色的肌肤,深褐色的眼睛,乌黑浓密的长发,我的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回去的路上,总是有人惊呼,So Beautiful!你知道,西方人的表达方式总是那么直接,我在这种坦诚的文化里学会了欣赏自己,展示自己。
这一改变让我非常欣喜,当然,阿米尔做了很大的贡献。所以我决定让他做我的第一个见证人。我来到他的宿舍楼下,大声喊着他的名字,见他探出头来,我调皮地冲着他眨了眨眼睛,他站在楼上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琳,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啦。他坏坏地笑着,用他的大手掌使劲揉着我的新发型。看着我恼怒的表情,他放声大笑起来。
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期末,紧张的考试要来了。我和阿米尔约定,谁得的A多,就可以许一个愿望,让另外一个人去实现。我们俩憋足了劲儿地学习,发榜的时候终于到了。捏着成绩单,我的手心有些微微发汗,我的语言课居然得了A,这太让我兴奋了。我High的情绪还没降下来呢,就看到阿米尔坏笑着站在旁边,他摊开了手掌,这家伙竟然得到了3A,好吧,我承认我输了。
走吧,明天我们去动物园。他扑闪着睫毛看着垂头丧气的我。认赌服输,我能不去么!
我只能说,这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睡得正香的时候,床边的手机死命地响了起来。我一边呓语着一边接听了电话。夜游动物园,这么荒谬的计划就这样在我的诅咒中拉开了序幕。
顶着朦胧的夜色,兴奋的阿米尔开着车,带着昏睡不醒的我来到了动物园。一脸兴奋的阿米尔说,我已经调查好了,西北角的动物园有一个警戒盲点,我们可以从那边偷偷溜进去。我的困意一下子吓醒了,这家伙,也太有想象力了。他把车悄悄停在路边,然后从后备箱中拿出梯子,天,他居然准备了这么多。我只能跟在他身后爬了过去。还好,这是个郊区的野生动物园,没有那么多的警戒措施。要是在悉尼市中心的话,我们肯定刚爬进去就被逮住了。
夜间的动物园别有一番景象,没有了熙攘的人群,动物们悠然地在这里生活着。小考拉悠闲地挂在树上,鸵鸟把脑袋插在羽毛里睡得很安稳,淘气的小袋鼠胆子大了起来,蹦蹦跳跳地窜出妈妈的育儿袋,在地上欢乐地跳跃着。
漆黑的夜色给这里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身边的阿米尔一直处于亢奋中,他制止了我要拍照的想法,这么美的自然,我们不要去打扰它。绕过了鸵鸟区,隐隐地有一种声音传来,我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手。好奇心驱使着,我们踮着脚向声音的发源地走去。
看着眼前的一幕,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原来现在正值大象的交配期,两头大象正在欢快地交配。空气里蔓延着暧昧的分子,我发觉自己已经被他拦腰抱住,他的手带着炙热的温度覆盖上我胸前的白鸽,潮湿的吻印上了我的唇。我开始想要反抗,却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贴近了他炙热的身体,紧紧抱着他的刹那,一股陌生的暖流注入到了我的身体,潮湿、温热……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后来,我回国,听说,他去了美国。
每当想起那惊险的第一次,我都会想起他长长的睫毛、深邃的眼眸,以及优美的印度英语。
回忆散去,天边悄悄泛起红晕,太阳正赶去地球的另一边叫醒沉睡的他,而我,淡染的青春刚刚踏上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