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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陆地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的改革已取得积极的效果,但海上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却迟滞不前并存在诸多问题。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存在属人管辖与属地管辖的冲突,助力地方经济作用不显著以及地方事权与财权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工作,须协调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的冲突,并加重地方分享油气资源税收的比例,从而助力地方经济的发展并平衡地方和中央的事权与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