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省规划建设局关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进度安排,自2012年3月起进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阶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阳光规划”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情况和城乡规划廉政建设勤政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一是执法体制由多头多层执法向综合统一执法转变。执法力量集中,执法力度加大,执法效率有了提高。解决了长期存在“六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大草帽”的问题。二是执法方式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执法成效明显提高。三是执法队伍向专业化转变。执法队伍素质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得到改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