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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女剧作家的戏曲作品中有十分突出的热衷神仙内容表现的叙事特征,尽管承袭了男性剧作家的创作传统,但却能从女性作家个人的人生经历和创作心态出发,呈现出不同于男性剧作的表现内涵和审美理想。女剧作家或借助这一叙事传统表达自身对于仙界宁静和自由的向往,或将自己对于婚恋和现实人生的思索借助仙界人物之口传述出来,这些剧作为我们观照明清女性深层欲望、价值观及自我认知提供了一个独特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