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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两访”是指老上访户的集体访、告急访。近年来,“两访”案件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人数规模逐渐扩大、组织性逐渐加强、社会影响较大。“两访”案件有历史、法制观念以及监督机制方面的原因,对这些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有利于对“两访”案件的正确处理。
[关键词]“两访”案件;集体访;告急访
“两访”是指老上访户的集体访、告急访。“两访”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稳妥的处理,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对我县“两访”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有利于对“两访”案件的正确处理。
一、“两访”案件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大足县各项改革步伐日益加快,但各种矛盾也不断产生。在供销系统、国有企业改制、旧城改造和农民负担等方面,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引发,因此群众集体访、告急访不断增多。目前“两访”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与以往处理的“两访”案件相比,近三年来“两访”案件所反映出的问题呈多元化趋势,涉及到村级干部等的经济问题、要求检察机关对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派出所民警的渎职、政府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企业改制中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的失业金、养老金问题、旧城改造过程中的纠纷以及医疗和承包合同纠纷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2.“两访”案件人数规模逐渐扩大
从我县近几年的“两访”案件情况来看,以往“两访”的参与者人数较少,但是在2002年发生的二十余起案件中,不仅参与的人数由最初的几人,演变成为动辄几十人甚至是上百人的局面,成了男女老幼齐参与,而且青壮年和老人成为主要力量。随着上访规模的不断扩大,县级政府的工作产生了不少的压力。
3.组织性逐渐增强
通过对比分析,近几年发生的几起重大的“两访”案件都是在部分群众的组织下进行的。如天山乡双柏村村民十余人,代表全村反映村干部贪污行为,要求查处。作为“代言人”,由他们负责代表群众向政府提出要求并参与政府对其所反映问题的处理。
4.社会影响较大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社会公众的不良影响。不可否认,有些群众的上访是有正当理由的,所反映的问题也是能通过上访所能解决的,但这种方式却在给社会其他人员造成了一种错误的暗示,形成了不论什么理由,只要上访就能得到解决的思维模式。另一方面,随着“两访”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更多的警力来解决。如三驱镇月亮村200名村民聚集起来,阻止川西南矿区石油队开采天然气。县政府出动公检法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近100人,才将整个事件妥善处理。这不但影响了政府的正常办公、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容易使矛盾更加激化,使干群关系紧张。
二、“两访”案件的原因分析
“两访”案件出现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了“两访”现目前的局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历史原因
我国改革的目标已经十分明确,就是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格局。这一格局与建国几十年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观念形态上到实际操作上都差异很大。因此,矛盾产生的根源也是这里。旧的格局打破了,原本平衡的东西一度将失去平衡,在新的格局暂时没有完全形成的时期,必然产生一定程度的倾斜,这是主要原因。同时由于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弊端构成了上层建筑和观念形态的变革和碰撞,也是引发矛盾的根源之一。对外开放和市場经济有其弊端的一面,这一点我们不应回避,更不应忌讳。市场经济有其鼓励竞争、刺激经济发展的有利一面,也有金钱至上的消极一面,我们就是要兴利除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格局。面对人民内部产生的矛盾,要正视它的存在,承认它的必然性,也要以积极的态度,稳妥的策略,认真负责地去解决。
2.法制观念淡薄
经过长期的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应该说,群众的法制观念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群众的法制观念还是显得相对滞后,一些旧的观念和认识还在头脑中存在,如“刑不罚众”等。因此,当其合法权益或假想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威胁时,许多人不是通过正常的渠道去反映或解决问题,而是采取了集体上访的极端方式来解决。
3.内部监督缺失
在事关企业职工生存的重大改革的决策中,少数企业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征求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的意见,决策程序的不透明造成部分群众对决策不理解、不明白进而对其公正性产生了怀疑,这一点在企业改制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上访的村民大都认为是村干部或政府扣留了他们应得的利益,因此产生了逆反心理。随着企业、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可用于支配的资金也相对增多,极少数领导干部对公款的使用方式不合理甚至是贪污腐败引起了群众的不满情绪,因此而引发的“两访”案件占了一定的比重。
三、解决“两访”案件的对策
(一)坚持以确保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为根本点,着力完善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
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是关系改革、发展大局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因此,确保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是各级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严格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引入维护稳定工作的大局,使大量的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完善领导责任制,必须保证做到: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各级领导既要充分认识稳定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又要正确看到矛盾大量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和现实性。二是制度措施到位。将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制度纳入目标管理范围,做到问题心中有数、把握准确、方案切实可行、措施果断有力、处置效果明显。三是物资、经费到位。按照“唯稳定是大”的原则,筹措好资金,保证党政所需的物资、经费,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四是检查、考核到位。稳定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检查、考核标准,建立主要责任人的政绩跟踪考核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不勤于工作,造成后果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坚持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构建灵敏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
情报信息网络是指以情报信息的获取、加工、传递为主要内容,以运用住处进行预测、控制为主要功能,以提供领导决策并实施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为主要目的的一种系统。它的有效运作是各级领导处理矛盾的必备条件,它的有效发挥必须紧紧依靠坚实的基层基础工作。当前要加大县乡网络的组织建设力度,一是力量上配齐配强。以整顿、调整社会各层面的信息员,建立信息点,发挥他们的信息主渠道作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情报信息网络。二是工作上建章建制。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信息工作领导责任制、信息反馈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制度,使各级责任明确,对各类问题、苗头和隐患发现得了,反馈及时,控制得住。
通过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广辟情报信息来源,能够发现和迅速反馈动态信息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信息,尤其是获取那些内幕性,可能引发大的治安问题的预警性信息以及可能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信息,并在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超前性、连续性的基础上,加强对情报信息的综合和预测,为领导科学决策、落实控制措施提供准确依据,未雨绸缪,把握工作主动权。
(三)坚持以处理群体性的“两访”案件为侧重点,着力完善驾驭矛盾的领导指挥机制
经济转轨时期的矛盾呈多元化趋势发展,其中尤以突发的“两访”案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更直接、更广泛、危害更大。因此,在处理矛盾的工作中,要把“两访”案件的处置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研究,慎重稳妥地加以处理。“两访”案件的成功处理关键是要建立一个精干的领导指挥机制。一是要确立领导指挥的主体。要因事件的性质、所在区域和发事规律等组织相应的决策和指挥机构,主体间的责任与权利要十分明确,职务与能力要相互对称。二是要确立领导指挥主体的任务。即准确判明事件的性质,正确决定处理原则和方式,拟定行动方案,组织、调动力量,对事件的处理实施直接指挥直至事态全部平息。同时,还要针对发生的时间、区域和性质规律,不断完善处理工作预案,并辅之以法律、法规、政策和舆论、宣传、教育及必要的通信、交通工作的准备。三是要确立处理的工作原则。根据“两访”案件突发性、预谋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处理工作必须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慎重处理。领导指挥机制的建立,要始终做到组织制度化、经常化,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处理原则化、法律化,避免仓促上阵,打无准备之仗。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部分基层组织松散瘫痪,基层干部素质低下,脱离群众,基层政权和村级组织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这是引发“两访”案件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根本途径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各级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要真正把威信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组织协调能力强、懂经济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切实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战斗堡垒,把大多数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不懈地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各行政村每年年初要向群众公布上一年的财务,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要根据本乡实际,每月确定一天时间组织各村委会计携带票据、凭证等,集中到乡政府做账,使账务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对那些财务混乱、群众意见大的村委,乡镇党委、政府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组织力量帮助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五)因事制宜,尋根溯源,妥善处理“两访”案件
群众的“两访”案件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是客观真实的,但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群众法制观念的淡薄,抓住基层干部工作中的错误,夸大事实,大做文章,致使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处理群众的“两访”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事制宜的原则、追根溯源,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两访”案件。一是坚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打击不法分子相结合。由于大多数群众的出发点是好的,因此,对群众在集体访、告急访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能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对那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以便达成谅解。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对那些企图利用群众的良好意愿以期达到个人目的的不法分子,必须区别情况予以严厉打击。二是要认真做好案件查处过程中的群众工作,尽可能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群众首次“两访”后,在检察院控申部门处理过程中,极易发生重复上访。因此,在这一段时间内积极做好群众的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重点要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上,以所做的工作来取得群众的谅解;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认识问题。
[作者简介]李联英(1960—),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关键词]“两访”案件;集体访;告急访
“两访”是指老上访户的集体访、告急访。“两访”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稳妥的处理,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对我县“两访”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有利于对“两访”案件的正确处理。
一、“两访”案件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大足县各项改革步伐日益加快,但各种矛盾也不断产生。在供销系统、国有企业改制、旧城改造和农民负担等方面,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引发,因此群众集体访、告急访不断增多。目前“两访”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与以往处理的“两访”案件相比,近三年来“两访”案件所反映出的问题呈多元化趋势,涉及到村级干部等的经济问题、要求检察机关对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派出所民警的渎职、政府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企业改制中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的失业金、养老金问题、旧城改造过程中的纠纷以及医疗和承包合同纠纷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2.“两访”案件人数规模逐渐扩大
从我县近几年的“两访”案件情况来看,以往“两访”的参与者人数较少,但是在2002年发生的二十余起案件中,不仅参与的人数由最初的几人,演变成为动辄几十人甚至是上百人的局面,成了男女老幼齐参与,而且青壮年和老人成为主要力量。随着上访规模的不断扩大,县级政府的工作产生了不少的压力。
3.组织性逐渐增强
通过对比分析,近几年发生的几起重大的“两访”案件都是在部分群众的组织下进行的。如天山乡双柏村村民十余人,代表全村反映村干部贪污行为,要求查处。作为“代言人”,由他们负责代表群众向政府提出要求并参与政府对其所反映问题的处理。
4.社会影响较大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社会公众的不良影响。不可否认,有些群众的上访是有正当理由的,所反映的问题也是能通过上访所能解决的,但这种方式却在给社会其他人员造成了一种错误的暗示,形成了不论什么理由,只要上访就能得到解决的思维模式。另一方面,随着“两访”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更多的警力来解决。如三驱镇月亮村200名村民聚集起来,阻止川西南矿区石油队开采天然气。县政府出动公检法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近100人,才将整个事件妥善处理。这不但影响了政府的正常办公、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容易使矛盾更加激化,使干群关系紧张。
二、“两访”案件的原因分析
“两访”案件出现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了“两访”现目前的局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历史原因
我国改革的目标已经十分明确,就是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格局。这一格局与建国几十年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观念形态上到实际操作上都差异很大。因此,矛盾产生的根源也是这里。旧的格局打破了,原本平衡的东西一度将失去平衡,在新的格局暂时没有完全形成的时期,必然产生一定程度的倾斜,这是主要原因。同时由于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弊端构成了上层建筑和观念形态的变革和碰撞,也是引发矛盾的根源之一。对外开放和市場经济有其弊端的一面,这一点我们不应回避,更不应忌讳。市场经济有其鼓励竞争、刺激经济发展的有利一面,也有金钱至上的消极一面,我们就是要兴利除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格局。面对人民内部产生的矛盾,要正视它的存在,承认它的必然性,也要以积极的态度,稳妥的策略,认真负责地去解决。
2.法制观念淡薄
经过长期的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应该说,群众的法制观念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群众的法制观念还是显得相对滞后,一些旧的观念和认识还在头脑中存在,如“刑不罚众”等。因此,当其合法权益或假想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威胁时,许多人不是通过正常的渠道去反映或解决问题,而是采取了集体上访的极端方式来解决。
3.内部监督缺失
在事关企业职工生存的重大改革的决策中,少数企业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征求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的意见,决策程序的不透明造成部分群众对决策不理解、不明白进而对其公正性产生了怀疑,这一点在企业改制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上访的村民大都认为是村干部或政府扣留了他们应得的利益,因此产生了逆反心理。随着企业、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可用于支配的资金也相对增多,极少数领导干部对公款的使用方式不合理甚至是贪污腐败引起了群众的不满情绪,因此而引发的“两访”案件占了一定的比重。
三、解决“两访”案件的对策
(一)坚持以确保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为根本点,着力完善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
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是关系改革、发展大局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因此,确保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是各级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严格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引入维护稳定工作的大局,使大量的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完善领导责任制,必须保证做到: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各级领导既要充分认识稳定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又要正确看到矛盾大量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和现实性。二是制度措施到位。将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制度纳入目标管理范围,做到问题心中有数、把握准确、方案切实可行、措施果断有力、处置效果明显。三是物资、经费到位。按照“唯稳定是大”的原则,筹措好资金,保证党政所需的物资、经费,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四是检查、考核到位。稳定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检查、考核标准,建立主要责任人的政绩跟踪考核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不勤于工作,造成后果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坚持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构建灵敏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
情报信息网络是指以情报信息的获取、加工、传递为主要内容,以运用住处进行预测、控制为主要功能,以提供领导决策并实施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为主要目的的一种系统。它的有效运作是各级领导处理矛盾的必备条件,它的有效发挥必须紧紧依靠坚实的基层基础工作。当前要加大县乡网络的组织建设力度,一是力量上配齐配强。以整顿、调整社会各层面的信息员,建立信息点,发挥他们的信息主渠道作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情报信息网络。二是工作上建章建制。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信息工作领导责任制、信息反馈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制度,使各级责任明确,对各类问题、苗头和隐患发现得了,反馈及时,控制得住。
通过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广辟情报信息来源,能够发现和迅速反馈动态信息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信息,尤其是获取那些内幕性,可能引发大的治安问题的预警性信息以及可能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信息,并在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超前性、连续性的基础上,加强对情报信息的综合和预测,为领导科学决策、落实控制措施提供准确依据,未雨绸缪,把握工作主动权。
(三)坚持以处理群体性的“两访”案件为侧重点,着力完善驾驭矛盾的领导指挥机制
经济转轨时期的矛盾呈多元化趋势发展,其中尤以突发的“两访”案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更直接、更广泛、危害更大。因此,在处理矛盾的工作中,要把“两访”案件的处置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研究,慎重稳妥地加以处理。“两访”案件的成功处理关键是要建立一个精干的领导指挥机制。一是要确立领导指挥的主体。要因事件的性质、所在区域和发事规律等组织相应的决策和指挥机构,主体间的责任与权利要十分明确,职务与能力要相互对称。二是要确立领导指挥主体的任务。即准确判明事件的性质,正确决定处理原则和方式,拟定行动方案,组织、调动力量,对事件的处理实施直接指挥直至事态全部平息。同时,还要针对发生的时间、区域和性质规律,不断完善处理工作预案,并辅之以法律、法规、政策和舆论、宣传、教育及必要的通信、交通工作的准备。三是要确立处理的工作原则。根据“两访”案件突发性、预谋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处理工作必须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慎重处理。领导指挥机制的建立,要始终做到组织制度化、经常化,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处理原则化、法律化,避免仓促上阵,打无准备之仗。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部分基层组织松散瘫痪,基层干部素质低下,脱离群众,基层政权和村级组织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这是引发“两访”案件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根本途径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各级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要真正把威信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组织协调能力强、懂经济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切实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战斗堡垒,把大多数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不懈地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各行政村每年年初要向群众公布上一年的财务,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要根据本乡实际,每月确定一天时间组织各村委会计携带票据、凭证等,集中到乡政府做账,使账务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对那些财务混乱、群众意见大的村委,乡镇党委、政府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组织力量帮助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五)因事制宜,尋根溯源,妥善处理“两访”案件
群众的“两访”案件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是客观真实的,但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群众法制观念的淡薄,抓住基层干部工作中的错误,夸大事实,大做文章,致使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处理群众的“两访”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事制宜的原则、追根溯源,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两访”案件。一是坚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打击不法分子相结合。由于大多数群众的出发点是好的,因此,对群众在集体访、告急访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能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对那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以便达成谅解。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对那些企图利用群众的良好意愿以期达到个人目的的不法分子,必须区别情况予以严厉打击。二是要认真做好案件查处过程中的群众工作,尽可能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群众首次“两访”后,在检察院控申部门处理过程中,极易发生重复上访。因此,在这一段时间内积极做好群众的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重点要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上,以所做的工作来取得群众的谅解;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认识问题。
[作者简介]李联英(1960—),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