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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5年8月,我局按要求完成了1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收编直管工作,司法所作为区司法局派驻机构,实行了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人财物收归司法局统一管理。面对新形势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作为县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我们在加强对司法所的管理方面,坚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