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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在我国社会各个领域主导地位的确立,医疗卫生行业也在逐步打破全部国有公办的格局,依据市场规律,向多元化和市场化迈进,出现了股份制医院、私有制医院与公立医院并存的局面。公立医院的股份制改革已经提到日程,已有专家指出:在新医改方案中,部分公立医院将实行股份制改革,今后我国将形成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同时,也有人认为:股份制医院具有一定的私有性,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股份制企业关注的是效率而非公平,它的目标是实现出资人即股东利润最大化,并根据出资额的多少分配利润,股份制医院的这一属性与我国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相背离。医院的公益性实际上是指公共利益性,体现为其生产的医疗服务的公益性[1]。医院公益性质的内涵主要是解决医疗服务的公平性、适宜性及可行性问题,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外延主要体现为减免贫困患者的医疗保健费用、承担公共卫生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2、3]。本文结合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股份制改革案例,用博弈的观点就股份制医院与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关系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