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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耀一案什么时候宣判,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12月28日,山东省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鲍峰告诉笔者。
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济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鲍峰担任了该案首席公诉人。
“农家娃”出身的王昭耀,在副省级岗位上一干就是13年,终于坐上了安徽省“第三把交椅”。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6年的任职时间内,先后收受44人给予的贿赂共294次,合计704万元,另有810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两罪涉案1514万余元。法庭上,王昭耀全部认罪,并愿意“现身说法”,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争做一名“从宽处理的典型”。
目前,王昭耀时常趴在铁窗前痛哭流涕,想到自己大半生的酸甜苦辣,他感叹世态炎凉。“我经不起金钱和女色的诱惑,以致被人拉下了水……”这是他发自内心的独白。
就在2006年11月29日,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的该市中级法院戒备森严,这天所有进出人员和车辆都要经过警察认真检查,警察排着整齐的队形,在这看起来十分庄重的28层综合办公楼前后流动值勤。
上午8点30分,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开始公开审理。
法庭阵势强大
“今天来旁听的人员,都与这一案件有关联。”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有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级官员,有山东省高级法院和山东省检察院的人员,再就是被告人王昭耀的亲属。”
旁听席上,王昭耀的弟弟王昭斌和退伍回乡的儿子特意从鲁南梁山农村赶来。
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到庭,王昭耀被两名警察从法庭的一个专用通道带上法庭。王昭耀穿一件灰色西装,没打领带,不足1.7米的个头,满头黑发,没戴手铐,脸色显得有些苍老和憔悴。
担任审判长的刘长立,是济南中院刑二庭庭长。2005年11月30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刘长立为济南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刑二庭是专门负责审理大要案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已被判处死刑)、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被判处无期徒刑),都是由济南中院刑二庭审理。
此案由济南中院一审,按照法律规定,公诉机关应当是济南市检察院。但据了解,4名公诉人分别来自山东省检察院、济南市检察院和济南市高新区检察院。他们是该省检察机关公诉岗位的“精英”。首席公诉人鲍峰是山东省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曾荣获山东省“十佳公诉人”。公诉席上除了4名检察官外,还有一名助理检察官,负责操作多媒体示证系统。多媒体示证是继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全程录音录像之后,最高检确定的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出台了《多媒体示证规则》,目的是提高出庭公诉的科技含量。由于王昭耀案是山东省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最高级别的职务犯罪案件,该院领导对起诉工作十分重视。
宣读起诉书用了一小时
法庭准备就绪,鲍峰站立着,以洪亮的声音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全文约有1.6万余字,长达40页,鲍峰宣读了整整一个小时。“起诉书”指控,在16年的时间内(1990年至2005年),王昭耀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书记、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4人(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294次,合计704万元,构成受贿罪;另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受贿部分是整个“起诉书”的重点内容。“起诉书”共40页,受贿部分就占了近37页,占整个起诉书的92.5%。
另外,王昭耀被扣押在案的财产共计1728.198651万元。
“整个案卷共计48本,摞在一起有一米多高。单单看完这些卷宗,也需要三天时间。”一位公诉人对笔者说,“王昭耀案先由中纪委做调查,因为涉嫌犯罪,中纪委将案件移交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指定山东省检察院管辖。”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之所以将王昭耀案交给山东省检察院管辖,主要原因是山东在查办高官腐败方面积累了相当多的实战经验,有一支能打硬仗的反贪队伍。自1995年查办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受贿案以来,无论是办案数量和质量,山东都位于全国前列。
法庭调查仅两小时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庭进入了调查阶段。
第一个行贿人是陆某,陆在1990年至2000年的11年间,11次向王昭耀行贿7.9万元。2001年5月,王怀忠案发后,王昭耀曾退给陆某2万元。随着王昭耀职务的升迁,陆某也由一名科级干部升迁为县委书记。
对检察机关的第一笔指控,审判长问王昭耀:“有无异议?”王昭耀回答:“没有异议。”审判长又问律师有无异议?律师说:“没有异议。”随后,审判长让公诉人出示证据。
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王昭耀的口供,行贿人陆某的证词,王昭耀妻子冯继英的证词等。公诉人很快就把陆某11次向王昭耀行贿的证据出示完毕。审判长再次发问王昭耀:对公诉人的举证有无异议?王说,没有异议。律师也表示无异议。这样,关于第一个行贿人行贿11次、王昭耀受贿7.9万元的法庭调查即告完毕。
44名行贿人,294次犯罪事实,法庭需要逐条调查,原计划开庭时间需要两天。但因为王昭耀对公诉人的所有指控,皆表示“没有异议”,辩护律师也很少辩护,因此,只用了两个小时,关于受贿罪的法庭调查就结束了。公诉人准备的视听证据,由于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对指控没有异议,也就没有必要当庭播放了。
“没有我们当初想像的那种控辩双方的激战场面。”山东一所高校法学院教授对笔者说,“对公诉人的指控,王昭耀只用4个字来回答,那就是‘没有异议’。”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昭耀长期在党政部门的领导岗位上,认识问题、概括问题的能力非常强,办案人员就给他讲高级干部违法犯罪的判例,包括曾经是他的部下的王怀忠(原安徽省副省长),让他明白一个道理,有时候,法律最后的处理结果完全看你的认罪态度。
据介绍,在704万元的受贿数额中,有80%是王昭耀自己主动交代的。
人事安排“一句话的事”
在法庭调查阶段,笔者统计了一下,16年来,共有44人向王昭耀行贿294次,共计700多万元。其中,有30人行贿的目的是为买官,行贿数额共计315万余元。
这些行贿有三个特点:一是时间跨度长,最长的有16年,短的也有5年;二是行贿时间主要选择在“两节”期间(中秋节和春节),或者王昭耀出差和在党校 学习期间;三是行贿款主要由王昭耀的妻子冯继英接受,然后将行贿人的请托告诉王昭耀。
从王昭耀的工作履历上来看,1993年他就离开阜阳到省里任职,但他却一直插手阜阳的人事安排,特别是在担任省委副书记期间。在法庭上,王昭耀多次说:关于人事安排,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打个电话或者开会时打个招呼就成事了。
这些人行贿后大都达到了目的,目前有人还在位子上,也有人受到了处理。安徽有个地级市的市长,就在王昭耀案开庭前几天,迫于行贿压力,已经辞职。
侯某自1995年结识了王昭耀后,每年的“两节”(春节和中秋节)都要给王昭耀送礼,至2005年,行贿24次,合计30多万元。侯某的仕途一路绿灯,由县级市常务副市长到地级市的常委。
纵观这些买官者,都是多次行贿王昭耀,许多人也是多次收益,官位一步步提升。买官与卖官之间,形成了一个较为固定的利益群体。
在安徽,许多人都知道王昭耀乐于插手人事安排,但他却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在为别人“做嫁衣”的同时,王昭耀也没有忘记“自己人”:妻子的大弟杨枫,不到5年时间,从砀山师范学校一名化学教师,当上了淮南市气象局局长。随后,杨枫仕途一马平川,先后出任安徽省气象局副局长、宣城市行署挂职副专员、宣城市副市长,2004年2月成为宣城市市委副书记。2006年8月,杨枫因受贿罪获刑十年;妻子的二弟杨哲信,由一名货车司机当上了砀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然后一跃成为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006年6月,杨哲信获刑十五年。
有媒体在报道时称,王昭耀的“权力家族”在十多年时间里发展成为“安徽第一权力家族”。其实,冯继英是杨家的养女,王昭耀之所以“重点提拔”杨家两兄弟,主要是“为了报恩”。
在买官卖官中,有一种新的动向,就是民企老板出资为一些官员买官。安徽省某房地产公司老板常某,4次行贿王昭耀23.5万元,目的是为朋友朱某晋升某市市长。某公司老总孙某,行贿王昭耀6万元,目的是为朋友王某谋求职务。
阜阳中院三任院长都曾行贿
在向王昭耀行贿的44人当中,有三个人的身份比较特殊,他们就是阜阳市中级法院连续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目前这三人皆因涉嫌受贿犯罪,分别在安徽省的安庆市、滁州市、六安市接受审判。
阜阳中院三任院长向王昭耀行贿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王昭耀曾任阜阳地委书记;另一方面,王昭耀曾经是省里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
“起诉书”指控,王昭耀在担任安徽省委副书记期间,尚军为安排儿子到安徽省公安厅工作,行贿2万元。尚军是在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的职位上落马的,此前曾担任阜阳市委副书记、阜阳市副市长、阜阳中院院长,检察机关指控尚军涉嫌受贿9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90多万元。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王昭耀与尚军曾是“情人”关系;也有媒体辟谣说,王昭耀与尚军不是“情人”关系。对此,法庭调查没有涉及。但王昭耀在最后陈述时说:“我经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这就表明,是金钱和美色使王昭耀从一名省部级高官变为阶下囚,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998年10月至2001年9月,刘家义分3次向王昭耀行贿8万元,目的是继续留在阜阳中级法院院长的位子上。
“起诉书”还指控,1997年至2001年,张自民分4次将4万元现金送给王昭耀。张自民在阜阳中院当了多年副院长,一直难以“扶正”。收到钱后,王昭耀曾承诺让张自民担任安徽省体委主任,因为位子一时还腾不出来,事情搁置了两年,到2004年刘家义辞职,张自民就顺理成章“扶正”。与王昭耀一样,张自民也是贫苦出身,曾当过4年民办教师,后来考上大学才跳出农门,步入政界。
目前,张自民因涉嫌受贿8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00多万元,正在接受审判。
对以上指控,不仅王昭耀“没有异议”,阜阳中院三任院长也分别作了证词。
民企老板行贿趋之若鹜
纵观公诉人的指控,王昭耀受贿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买官卖官,二是为民营企业解困,收受老板的贿赂。
44名行贿人当中,行贿数额最多的是一家民营企业老板,行贿55万元;行贿数额最少的是1万元。44名行贿人平均每人行贿16万元。
44名行贿人中,有13人行贿的目的是为企业谋取利益,占行贿人总数的30%,而行贿数额则达到387.7万元,占整个受贿数额的55%。
安徽省界首市某塑料制品厂,是1992年成立的一家民营企业,当时,王昭耀担任阜阳地委书记。“那时,王昭耀是全省最年轻的地委书记,思路比较开阔,当时在各种会议上提出了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的构想。”一位知情人说,“因为民营企业发展初期,遇到的难题比较多,王昭耀带头帮民企解困,但后来却被这些民企老板拉下水。”
从王昭耀受贿时间上来看,1996年前后是一个高峰期。此时,正值阜阳撤区建市,加上阜阳铁路枢纽动工,阜阳正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此时,有一个叫贺文俊的阜阳人进入王昭耀的视野,贺就是后来被人称作“使阜阳政界动荡不安的人”,除了王昭耀之外,他先后还把王怀忠、肖作新(原阜阳市市长)、刘家义、刘广聚(原阜阳市人民银行行长)等多人拉下水。
贺文俊原来是阜阳的一名个体户,看到不少人靠关系低价拿到地皮,转手之间大发横财,就决定想办法接近王昭耀。1996年6月,贺文俊为了获得阜阳市中心120亩土地的使用权,6次向王昭耀行贿38万元。后来通过运作,贺文俊将600万元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以1215万元的价格出让给阜阳市建行。
支农项目成摇钱树
王昭耀长期分管农业,一些归附农口的企业自然少不了让王昭耀帮忙。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支农周转金”和“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评定”。
“支农周转金”是政府为了扶持农业和农业相关产业,财政拿钱,供企业使用,不收利息,只要本金,期限有一年、三年、五年不等。这样的好事,对许多企业来说,自然求之不得。1997年初,时任安徽省政府分管农业副省长的王昭耀带领省财政厅厅长匡炳文等6人去澳大利亚考察农业产业化,因为此前阜阳市达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牛玉亮已经送给王昭耀7万元,所以牛自然成了考察团成员之一。考察回来后,安徽省从财政部争取了支农周转金2亿元,牛玉亮提出需要1500万元周转金,在王昭耀和财政厅长匡炳文的运作下,牛玉亮如愿以偿。为此,王昭耀共计收受牛玉亮6次贿赂,共计41万元。而匡炳文也不是白忙活,2006年9月5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认定,匡收受贿赂96 万元、美元5.1万元。
据了解,这些支农周转金发放容易回收难,有的长期不予归还。有的资金,通过运作,或减或免,最后都不了了之。
“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评定”也是王昭耀手中的一个砝码。安徽某涉农企业董事长吴某,为公司参加“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评定”,三次向王昭耀行贿20万元;安徽某集团公司董事长杨某,为下属单位参加“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评定”,行贿王昭耀20万元;安徽某禽业公司,两次行贿20万元,被评定为“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
为什么许多企业要花钱参评“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原来,国家有政策,特别是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都有具体的支持龙头企业的措施。譬如,有关资金项目要向龙头企业倾斜,龙头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时优先受理并减免费用,每年都有财政安排的扶持龙头企业专项资金。
巨额财产来源“记不清了”
当法庭调查到810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时,王昭耀说:我确实记不清了,因为,钱财都由妻子冯继英掌管。
据了解,当王怀忠案发后,王昭耀和妻子冯继英,开始商量对策:一是把钱退给行贿者。但不是全退,而是行贿5万元,只退2万元;二是转移财产。他们买了一个保险柜,放在一个朋友家里,钥匙自己带着。另外,把资产放在亲属名下,并在北京等地购买房产。
“时间跨度16年,记不清是可能的。”辩护律师说。
辩护律师李京生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一是王昭耀给人题词,收了1万元,应当是润笔费,不是受贿;二是王昭耀岳母过生日,有人送1万元,应当属于礼金;三是有人送钱后,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事后王昭耀也没给办事,也没承诺办什么事,不应定为受贿。
律师认为,王昭耀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法庭休庭时,济南中院一位法官分析说,鉴于王昭耀案件的具体情况,王昭耀极有可能被从宽判处,因为据称80%的犯罪是王昭耀主动交代的。
最后陈述“做坦白从宽的典型”
下午2点30分,审判长让王昭耀作最后陈述。
王昭耀站起来,一口气讲了足有半小时,他虽手里没拿讲稿,但思维清晰,一气呵成,一副痛心疾首的神态。说到伤心处,他有些泣不成声。王昭耀的最后陈述,可以说是法庭的一个小“高潮”。
王昭耀出生在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他是家中老大,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为供养王昭耀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问房屋,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粮食做的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上学回家的大儿子吃,自己吃树皮和草根。说到这里,王昭耀声音哽咽,并流下了眼泪。
1963年初秋,王昭耀考入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水利工程系。从学校驻地到颐和园景区,坐公共汽车只需5分钱,但他从来没坐过,都是来回步行。大学5年,他从来没有枕过枕头,一块青砖枕了5年。大学毕业后,王昭耀被分配到安徽砀山园艺场工作。
在砀山园艺场,王昭耀喂过猪,种过果树,结婚生子,两男两女。为了照顾孩子,王昭耀的母亲从山东老家来到砀山,这一来就是20年,把四个孩子养大成人后,母亲才又回到梁山县。
“现在,他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租住的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时常漏雨……”一位知情人告诉笔者,“对老家来说,王昭耀基本没什么贡献,他妹妹是普通农民,妹妹的两个孩子常年在外地打工;弟弟王昭斌虽年过半百,但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虽然对老家没多大贡献,但后门王村的乡亲们对王昭耀的印象还不错。“每次回家,他总是在村外就下车,一直走回家,对乡亲很客气……”后门王村支书老王介绍说。后门王村距离梁山县城23公里,村民有1400多人,都姓王,村民经济来源主要靠外出打工。王昭耀曾任省委副书记,是梁山县方圆百里最大的官。2004年,上级要求村村通公路,王昭耀通过山东省有关部门,给村里协调了20万元,这钱本来应该是全村老百姓分摊的。这也算是他对家乡父老的最大贡献了。
据王昭斌介绍,王昭耀在砀山当水利局局长、县委书记期间,逢年过节,原工作单位园艺场走访送苹果,家里就把好的挑出来,让王昭斌拿到市场上卖钱,以补贴家用。
让王昭耀引以为自豪的是,他在任县委书记时(1984年1月任宿县县委书记),是全省县委书记中唯一的省委委员;任地委书记时(1987年5月任宿县地委书记),是全省最年轻的地委书记。48岁那年当上副省长。1986年宿县发生矿难,王昭耀任抢险总指挥,他带领有关人员奋战5天5夜,救上来37名矿工,被救矿工和亲属感动得长跪不起……1996年夏天,与广大军民携手并肩,吃住在大堤,争分夺秒与洪水奋战,终于确保了长江大堤的安全……
“在安徽,王昭耀是一个外乡人,又没有什么背景,应该说是靠自己的打拼一步步上来的。”一位知情人说,“王昭耀分管的一些工作,在全国都能叫得响,譬如农村税费改革、农村承包责任制。可以说,王昭耀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和认识,还是比较到位的。”
王昭耀陈述说:“人一旦政治上失节,后果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现在回过头来想,要这么多钱干什么?我送给自己八个字:罪行严重,影响恶劣。”
“我在安徽工作了37年,走遍了淮河两岸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田间地头和农民的炕头都曾留下了我的身影,我与江淮大地的父老乡亲相处中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我的奋斗和拼搏,党和人民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和地位。”王昭耀感慨地说,“我辜负了家乡父老的期望和重托,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痛定思痛,我醒悟得太晚了,我对不起江淮父老。时间不会倒流,我要彻底悔罪,并愿配合有关部门,以现身说法,警示党员干部,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下午3点1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编辑:朱军
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济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鲍峰担任了该案首席公诉人。
“农家娃”出身的王昭耀,在副省级岗位上一干就是13年,终于坐上了安徽省“第三把交椅”。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6年的任职时间内,先后收受44人给予的贿赂共294次,合计704万元,另有810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两罪涉案1514万余元。法庭上,王昭耀全部认罪,并愿意“现身说法”,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争做一名“从宽处理的典型”。
目前,王昭耀时常趴在铁窗前痛哭流涕,想到自己大半生的酸甜苦辣,他感叹世态炎凉。“我经不起金钱和女色的诱惑,以致被人拉下了水……”这是他发自内心的独白。
就在2006年11月29日,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的该市中级法院戒备森严,这天所有进出人员和车辆都要经过警察认真检查,警察排着整齐的队形,在这看起来十分庄重的28层综合办公楼前后流动值勤。
上午8点30分,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开始公开审理。
法庭阵势强大
“今天来旁听的人员,都与这一案件有关联。”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有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级官员,有山东省高级法院和山东省检察院的人员,再就是被告人王昭耀的亲属。”
旁听席上,王昭耀的弟弟王昭斌和退伍回乡的儿子特意从鲁南梁山农村赶来。
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到庭,王昭耀被两名警察从法庭的一个专用通道带上法庭。王昭耀穿一件灰色西装,没打领带,不足1.7米的个头,满头黑发,没戴手铐,脸色显得有些苍老和憔悴。
担任审判长的刘长立,是济南中院刑二庭庭长。2005年11月30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刘长立为济南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刑二庭是专门负责审理大要案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已被判处死刑)、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被判处无期徒刑),都是由济南中院刑二庭审理。
此案由济南中院一审,按照法律规定,公诉机关应当是济南市检察院。但据了解,4名公诉人分别来自山东省检察院、济南市检察院和济南市高新区检察院。他们是该省检察机关公诉岗位的“精英”。首席公诉人鲍峰是山东省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曾荣获山东省“十佳公诉人”。公诉席上除了4名检察官外,还有一名助理检察官,负责操作多媒体示证系统。多媒体示证是继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全程录音录像之后,最高检确定的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出台了《多媒体示证规则》,目的是提高出庭公诉的科技含量。由于王昭耀案是山东省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最高级别的职务犯罪案件,该院领导对起诉工作十分重视。
宣读起诉书用了一小时
法庭准备就绪,鲍峰站立着,以洪亮的声音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全文约有1.6万余字,长达40页,鲍峰宣读了整整一个小时。“起诉书”指控,在16年的时间内(1990年至2005年),王昭耀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书记、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4人(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294次,合计704万元,构成受贿罪;另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受贿部分是整个“起诉书”的重点内容。“起诉书”共40页,受贿部分就占了近37页,占整个起诉书的92.5%。
另外,王昭耀被扣押在案的财产共计1728.198651万元。
“整个案卷共计48本,摞在一起有一米多高。单单看完这些卷宗,也需要三天时间。”一位公诉人对笔者说,“王昭耀案先由中纪委做调查,因为涉嫌犯罪,中纪委将案件移交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指定山东省检察院管辖。”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之所以将王昭耀案交给山东省检察院管辖,主要原因是山东在查办高官腐败方面积累了相当多的实战经验,有一支能打硬仗的反贪队伍。自1995年查办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受贿案以来,无论是办案数量和质量,山东都位于全国前列。
法庭调查仅两小时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庭进入了调查阶段。
第一个行贿人是陆某,陆在1990年至2000年的11年间,11次向王昭耀行贿7.9万元。2001年5月,王怀忠案发后,王昭耀曾退给陆某2万元。随着王昭耀职务的升迁,陆某也由一名科级干部升迁为县委书记。
对检察机关的第一笔指控,审判长问王昭耀:“有无异议?”王昭耀回答:“没有异议。”审判长又问律师有无异议?律师说:“没有异议。”随后,审判长让公诉人出示证据。
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王昭耀的口供,行贿人陆某的证词,王昭耀妻子冯继英的证词等。公诉人很快就把陆某11次向王昭耀行贿的证据出示完毕。审判长再次发问王昭耀:对公诉人的举证有无异议?王说,没有异议。律师也表示无异议。这样,关于第一个行贿人行贿11次、王昭耀受贿7.9万元的法庭调查即告完毕。
44名行贿人,294次犯罪事实,法庭需要逐条调查,原计划开庭时间需要两天。但因为王昭耀对公诉人的所有指控,皆表示“没有异议”,辩护律师也很少辩护,因此,只用了两个小时,关于受贿罪的法庭调查就结束了。公诉人准备的视听证据,由于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对指控没有异议,也就没有必要当庭播放了。
“没有我们当初想像的那种控辩双方的激战场面。”山东一所高校法学院教授对笔者说,“对公诉人的指控,王昭耀只用4个字来回答,那就是‘没有异议’。”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昭耀长期在党政部门的领导岗位上,认识问题、概括问题的能力非常强,办案人员就给他讲高级干部违法犯罪的判例,包括曾经是他的部下的王怀忠(原安徽省副省长),让他明白一个道理,有时候,法律最后的处理结果完全看你的认罪态度。
据介绍,在704万元的受贿数额中,有80%是王昭耀自己主动交代的。
人事安排“一句话的事”
在法庭调查阶段,笔者统计了一下,16年来,共有44人向王昭耀行贿294次,共计700多万元。其中,有30人行贿的目的是为买官,行贿数额共计315万余元。
这些行贿有三个特点:一是时间跨度长,最长的有16年,短的也有5年;二是行贿时间主要选择在“两节”期间(中秋节和春节),或者王昭耀出差和在党校 学习期间;三是行贿款主要由王昭耀的妻子冯继英接受,然后将行贿人的请托告诉王昭耀。
从王昭耀的工作履历上来看,1993年他就离开阜阳到省里任职,但他却一直插手阜阳的人事安排,特别是在担任省委副书记期间。在法庭上,王昭耀多次说:关于人事安排,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打个电话或者开会时打个招呼就成事了。
这些人行贿后大都达到了目的,目前有人还在位子上,也有人受到了处理。安徽有个地级市的市长,就在王昭耀案开庭前几天,迫于行贿压力,已经辞职。
侯某自1995年结识了王昭耀后,每年的“两节”(春节和中秋节)都要给王昭耀送礼,至2005年,行贿24次,合计30多万元。侯某的仕途一路绿灯,由县级市常务副市长到地级市的常委。
纵观这些买官者,都是多次行贿王昭耀,许多人也是多次收益,官位一步步提升。买官与卖官之间,形成了一个较为固定的利益群体。
在安徽,许多人都知道王昭耀乐于插手人事安排,但他却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在为别人“做嫁衣”的同时,王昭耀也没有忘记“自己人”:妻子的大弟杨枫,不到5年时间,从砀山师范学校一名化学教师,当上了淮南市气象局局长。随后,杨枫仕途一马平川,先后出任安徽省气象局副局长、宣城市行署挂职副专员、宣城市副市长,2004年2月成为宣城市市委副书记。2006年8月,杨枫因受贿罪获刑十年;妻子的二弟杨哲信,由一名货车司机当上了砀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然后一跃成为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006年6月,杨哲信获刑十五年。
有媒体在报道时称,王昭耀的“权力家族”在十多年时间里发展成为“安徽第一权力家族”。其实,冯继英是杨家的养女,王昭耀之所以“重点提拔”杨家两兄弟,主要是“为了报恩”。
在买官卖官中,有一种新的动向,就是民企老板出资为一些官员买官。安徽省某房地产公司老板常某,4次行贿王昭耀23.5万元,目的是为朋友朱某晋升某市市长。某公司老总孙某,行贿王昭耀6万元,目的是为朋友王某谋求职务。
阜阳中院三任院长都曾行贿
在向王昭耀行贿的44人当中,有三个人的身份比较特殊,他们就是阜阳市中级法院连续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目前这三人皆因涉嫌受贿犯罪,分别在安徽省的安庆市、滁州市、六安市接受审判。
阜阳中院三任院长向王昭耀行贿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王昭耀曾任阜阳地委书记;另一方面,王昭耀曾经是省里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
“起诉书”指控,王昭耀在担任安徽省委副书记期间,尚军为安排儿子到安徽省公安厅工作,行贿2万元。尚军是在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的职位上落马的,此前曾担任阜阳市委副书记、阜阳市副市长、阜阳中院院长,检察机关指控尚军涉嫌受贿9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90多万元。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王昭耀与尚军曾是“情人”关系;也有媒体辟谣说,王昭耀与尚军不是“情人”关系。对此,法庭调查没有涉及。但王昭耀在最后陈述时说:“我经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这就表明,是金钱和美色使王昭耀从一名省部级高官变为阶下囚,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998年10月至2001年9月,刘家义分3次向王昭耀行贿8万元,目的是继续留在阜阳中级法院院长的位子上。
“起诉书”还指控,1997年至2001年,张自民分4次将4万元现金送给王昭耀。张自民在阜阳中院当了多年副院长,一直难以“扶正”。收到钱后,王昭耀曾承诺让张自民担任安徽省体委主任,因为位子一时还腾不出来,事情搁置了两年,到2004年刘家义辞职,张自民就顺理成章“扶正”。与王昭耀一样,张自民也是贫苦出身,曾当过4年民办教师,后来考上大学才跳出农门,步入政界。
目前,张自民因涉嫌受贿8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00多万元,正在接受审判。
对以上指控,不仅王昭耀“没有异议”,阜阳中院三任院长也分别作了证词。
民企老板行贿趋之若鹜
纵观公诉人的指控,王昭耀受贿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买官卖官,二是为民营企业解困,收受老板的贿赂。
44名行贿人当中,行贿数额最多的是一家民营企业老板,行贿55万元;行贿数额最少的是1万元。44名行贿人平均每人行贿16万元。
44名行贿人中,有13人行贿的目的是为企业谋取利益,占行贿人总数的30%,而行贿数额则达到387.7万元,占整个受贿数额的55%。
安徽省界首市某塑料制品厂,是1992年成立的一家民营企业,当时,王昭耀担任阜阳地委书记。“那时,王昭耀是全省最年轻的地委书记,思路比较开阔,当时在各种会议上提出了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的构想。”一位知情人说,“因为民营企业发展初期,遇到的难题比较多,王昭耀带头帮民企解困,但后来却被这些民企老板拉下水。”
从王昭耀受贿时间上来看,1996年前后是一个高峰期。此时,正值阜阳撤区建市,加上阜阳铁路枢纽动工,阜阳正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此时,有一个叫贺文俊的阜阳人进入王昭耀的视野,贺就是后来被人称作“使阜阳政界动荡不安的人”,除了王昭耀之外,他先后还把王怀忠、肖作新(原阜阳市市长)、刘家义、刘广聚(原阜阳市人民银行行长)等多人拉下水。
贺文俊原来是阜阳的一名个体户,看到不少人靠关系低价拿到地皮,转手之间大发横财,就决定想办法接近王昭耀。1996年6月,贺文俊为了获得阜阳市中心120亩土地的使用权,6次向王昭耀行贿38万元。后来通过运作,贺文俊将600万元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以1215万元的价格出让给阜阳市建行。
支农项目成摇钱树
王昭耀长期分管农业,一些归附农口的企业自然少不了让王昭耀帮忙。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支农周转金”和“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评定”。
“支农周转金”是政府为了扶持农业和农业相关产业,财政拿钱,供企业使用,不收利息,只要本金,期限有一年、三年、五年不等。这样的好事,对许多企业来说,自然求之不得。1997年初,时任安徽省政府分管农业副省长的王昭耀带领省财政厅厅长匡炳文等6人去澳大利亚考察农业产业化,因为此前阜阳市达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牛玉亮已经送给王昭耀7万元,所以牛自然成了考察团成员之一。考察回来后,安徽省从财政部争取了支农周转金2亿元,牛玉亮提出需要1500万元周转金,在王昭耀和财政厅长匡炳文的运作下,牛玉亮如愿以偿。为此,王昭耀共计收受牛玉亮6次贿赂,共计41万元。而匡炳文也不是白忙活,2006年9月5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认定,匡收受贿赂96 万元、美元5.1万元。
据了解,这些支农周转金发放容易回收难,有的长期不予归还。有的资金,通过运作,或减或免,最后都不了了之。
“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评定”也是王昭耀手中的一个砝码。安徽某涉农企业董事长吴某,为公司参加“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评定”,三次向王昭耀行贿20万元;安徽某集团公司董事长杨某,为下属单位参加“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评定”,行贿王昭耀20万元;安徽某禽业公司,两次行贿20万元,被评定为“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
为什么许多企业要花钱参评“国家级农业产品龙头企业”?原来,国家有政策,特别是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都有具体的支持龙头企业的措施。譬如,有关资金项目要向龙头企业倾斜,龙头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时优先受理并减免费用,每年都有财政安排的扶持龙头企业专项资金。
巨额财产来源“记不清了”
当法庭调查到810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时,王昭耀说:我确实记不清了,因为,钱财都由妻子冯继英掌管。
据了解,当王怀忠案发后,王昭耀和妻子冯继英,开始商量对策:一是把钱退给行贿者。但不是全退,而是行贿5万元,只退2万元;二是转移财产。他们买了一个保险柜,放在一个朋友家里,钥匙自己带着。另外,把资产放在亲属名下,并在北京等地购买房产。
“时间跨度16年,记不清是可能的。”辩护律师说。
辩护律师李京生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一是王昭耀给人题词,收了1万元,应当是润笔费,不是受贿;二是王昭耀岳母过生日,有人送1万元,应当属于礼金;三是有人送钱后,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事后王昭耀也没给办事,也没承诺办什么事,不应定为受贿。
律师认为,王昭耀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法庭休庭时,济南中院一位法官分析说,鉴于王昭耀案件的具体情况,王昭耀极有可能被从宽判处,因为据称80%的犯罪是王昭耀主动交代的。
最后陈述“做坦白从宽的典型”
下午2点30分,审判长让王昭耀作最后陈述。
王昭耀站起来,一口气讲了足有半小时,他虽手里没拿讲稿,但思维清晰,一气呵成,一副痛心疾首的神态。说到伤心处,他有些泣不成声。王昭耀的最后陈述,可以说是法庭的一个小“高潮”。
王昭耀出生在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他是家中老大,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为供养王昭耀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问房屋,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粮食做的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上学回家的大儿子吃,自己吃树皮和草根。说到这里,王昭耀声音哽咽,并流下了眼泪。
1963年初秋,王昭耀考入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水利工程系。从学校驻地到颐和园景区,坐公共汽车只需5分钱,但他从来没坐过,都是来回步行。大学5年,他从来没有枕过枕头,一块青砖枕了5年。大学毕业后,王昭耀被分配到安徽砀山园艺场工作。
在砀山园艺场,王昭耀喂过猪,种过果树,结婚生子,两男两女。为了照顾孩子,王昭耀的母亲从山东老家来到砀山,这一来就是20年,把四个孩子养大成人后,母亲才又回到梁山县。
“现在,他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租住的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时常漏雨……”一位知情人告诉笔者,“对老家来说,王昭耀基本没什么贡献,他妹妹是普通农民,妹妹的两个孩子常年在外地打工;弟弟王昭斌虽年过半百,但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虽然对老家没多大贡献,但后门王村的乡亲们对王昭耀的印象还不错。“每次回家,他总是在村外就下车,一直走回家,对乡亲很客气……”后门王村支书老王介绍说。后门王村距离梁山县城23公里,村民有1400多人,都姓王,村民经济来源主要靠外出打工。王昭耀曾任省委副书记,是梁山县方圆百里最大的官。2004年,上级要求村村通公路,王昭耀通过山东省有关部门,给村里协调了20万元,这钱本来应该是全村老百姓分摊的。这也算是他对家乡父老的最大贡献了。
据王昭斌介绍,王昭耀在砀山当水利局局长、县委书记期间,逢年过节,原工作单位园艺场走访送苹果,家里就把好的挑出来,让王昭斌拿到市场上卖钱,以补贴家用。
让王昭耀引以为自豪的是,他在任县委书记时(1984年1月任宿县县委书记),是全省县委书记中唯一的省委委员;任地委书记时(1987年5月任宿县地委书记),是全省最年轻的地委书记。48岁那年当上副省长。1986年宿县发生矿难,王昭耀任抢险总指挥,他带领有关人员奋战5天5夜,救上来37名矿工,被救矿工和亲属感动得长跪不起……1996年夏天,与广大军民携手并肩,吃住在大堤,争分夺秒与洪水奋战,终于确保了长江大堤的安全……
“在安徽,王昭耀是一个外乡人,又没有什么背景,应该说是靠自己的打拼一步步上来的。”一位知情人说,“王昭耀分管的一些工作,在全国都能叫得响,譬如农村税费改革、农村承包责任制。可以说,王昭耀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和认识,还是比较到位的。”
王昭耀陈述说:“人一旦政治上失节,后果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现在回过头来想,要这么多钱干什么?我送给自己八个字:罪行严重,影响恶劣。”
“我在安徽工作了37年,走遍了淮河两岸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田间地头和农民的炕头都曾留下了我的身影,我与江淮大地的父老乡亲相处中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我的奋斗和拼搏,党和人民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和地位。”王昭耀感慨地说,“我辜负了家乡父老的期望和重托,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痛定思痛,我醒悟得太晚了,我对不起江淮父老。时间不会倒流,我要彻底悔罪,并愿配合有关部门,以现身说法,警示党员干部,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下午3点1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编辑: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