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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着“条块分割”问题,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交通稽查、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各自为政,部门间缺乏协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队伍膨胀等问题凸显,不仅执法效率低,而且也加大了交通管理和运行的成本,同时降低了交通管理效率和通行效能,也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