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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50003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现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原因;对策
引言
进入九十年代,随着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安全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建筑安全涉及两方面,一是与使用者有关的安全,如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倒塌等,它主要与建筑物的质量有关,其危及的对象,主要是使用者;另一方面是与建筑物建造过程有关的安全问题,即施工安全,其危及的对象主要是施工人员。前一种安全问题,由于涉及建筑质量,已引起使用者及社会的广泛关注;而生产领域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
一、建筑施工安全的现状
1、伤亡事故情况。建筑业属事故多发性行业之一,每年施工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井下,在全国各行业中居第二位。据统计,1997年全国建筑施工死亡1280人,万人死亡率0.54,三级以上事故40起,死亡191人;1998年死亡1187人,万人死亡率0.45,三级以上事故33起,死亡139人。
2、事故类别。近几年来,建筑施工中的多发性事故不断发生,据统计,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这五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
3、事故原因。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据有关统计分析,90%左右的伤亡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
4、发生事故的人员。近几年来,8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民工、临工身上。
二、建筑施工安全的原因
1、建筑业属事故多发性行业之一,是由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的
十分复杂的作业工程。建筑施工是由沉重的建筑材料,不同功用的施工机械,多工种密集的作业人员,在地下、地表、高空多层次作业面上每时每刻都在变更作业结构,全方位时空立体交叉作业。
难以全面控制的施工环境。进度情况、地质情况、气象情况、交通情况、卫生条件、现场周围及社会生活条件对施工作业的限制,民族风俗的差异、社会治安的干扰等构成了一个多因素互相影响的复杂环境。
2、建筑市场混乱,工程层层转包,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对安全生产缺乏高度认识
以包代管。实行总、分包工程的总、分包单位,只负责包任务,不负责管理,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很难贯彻。
一些地区和企业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应有的位置,看不到安全工作对社会、政治稳定和发展的影响,有的甚至将安全生产和企业的效益对立起来,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严重,违章指挥,对事故查处不力,导致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隐患得不到解决,安全工作无法落实。
3、安全生产法规建设滞后,执法不严1998年3月1日颁布的《建筑法》虽然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规定,但与之配套的法规没有及时出台,一些必要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尚未制定,影响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4、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建筑业长期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发展模式,导致大量使用民工、临工、外包工。这些人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冒险蛮干现象普遍存在,成为多发性事故的群体。
5、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体系不顺,工作班子不强,造成监督管理不力。
6、长期以来,建筑安全技术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安全和技术分离,建筑安全科研投入不够,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开发滞后,使安全技术处在较落后的状态中。
7、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资金匮乏,设备老化,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工作得不到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导致事故频繁发生。
三、建筑施工安全的对策
建筑安全是一个涉及建筑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具有整体性、综合性、相对性、动态性,涉及自然、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涉及多学科交叉。为确保施工安全,必须综合运用法制、管理、技术、教育等手段,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
1、法制对策
法制对策从属于各种标准。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人们进行社会、经济活动必须遵守一定的规范和准则。建国以来,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了中央统一领导、多层次并存、多类结合的安全立法体制和法律体系,特别是1998 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安全生产方针、管理体制、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建筑活动的安全工作应当遵守《建筑法》和其他法律;同时也应加紧制定相应的与之配套的法规及一些必要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2、管理对策
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形成完整的监督管理工作系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加以切实落实。
3、技术对策
预防是消除事故的最佳途径。建筑安全技术是保护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措施。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因此建筑安全作为一门专门科学,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科研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安全技术科技攻关,研究开发有效的防护技术,使安全防护设施尽快实现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并加强推广应用。
4、教育对策
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工程学科的知识体系;同时不仅在产业部门,而且在教育机关组织的各种学校,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以培养各层次满足社会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才。
教育部 199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明确“环境与安全类”为一级学科,设“安全工程”为二级学科。安全工程是一门涉及自然、社会的新型边缘学科,具有多学科的交叉性。按照“科学学”关于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结构理论,每一门学科一般应含三个层次,即“基础科学层次,技术科学层次,工程技术层次”。现在,一方面应完善安全工程的基础科学层次,同时还必须完善其分支学科的体系,其中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应成为其重要内容。
加强从事建筑安全工程技术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前在学科体系尚未完全确定的情况下,在有关建筑院校开设安全工程专业课程是很好的措施。
加强对建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使安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四、结束语
近年来,大量农村建设队伍涌入城镇,全国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约1800多万人,由于新职工和农民工的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更加必要。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现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原因;对策
引言
进入九十年代,随着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安全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建筑安全涉及两方面,一是与使用者有关的安全,如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倒塌等,它主要与建筑物的质量有关,其危及的对象,主要是使用者;另一方面是与建筑物建造过程有关的安全问题,即施工安全,其危及的对象主要是施工人员。前一种安全问题,由于涉及建筑质量,已引起使用者及社会的广泛关注;而生产领域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
一、建筑施工安全的现状
1、伤亡事故情况。建筑业属事故多发性行业之一,每年施工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井下,在全国各行业中居第二位。据统计,1997年全国建筑施工死亡1280人,万人死亡率0.54,三级以上事故40起,死亡191人;1998年死亡1187人,万人死亡率0.45,三级以上事故33起,死亡139人。
2、事故类别。近几年来,建筑施工中的多发性事故不断发生,据统计,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这五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
3、事故原因。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据有关统计分析,90%左右的伤亡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
4、发生事故的人员。近几年来,8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民工、临工身上。
二、建筑施工安全的原因
1、建筑业属事故多发性行业之一,是由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的
十分复杂的作业工程。建筑施工是由沉重的建筑材料,不同功用的施工机械,多工种密集的作业人员,在地下、地表、高空多层次作业面上每时每刻都在变更作业结构,全方位时空立体交叉作业。
难以全面控制的施工环境。进度情况、地质情况、气象情况、交通情况、卫生条件、现场周围及社会生活条件对施工作业的限制,民族风俗的差异、社会治安的干扰等构成了一个多因素互相影响的复杂环境。
2、建筑市场混乱,工程层层转包,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对安全生产缺乏高度认识
以包代管。实行总、分包工程的总、分包单位,只负责包任务,不负责管理,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很难贯彻。
一些地区和企业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应有的位置,看不到安全工作对社会、政治稳定和发展的影响,有的甚至将安全生产和企业的效益对立起来,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严重,违章指挥,对事故查处不力,导致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隐患得不到解决,安全工作无法落实。
3、安全生产法规建设滞后,执法不严1998年3月1日颁布的《建筑法》虽然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规定,但与之配套的法规没有及时出台,一些必要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尚未制定,影响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4、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建筑业长期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发展模式,导致大量使用民工、临工、外包工。这些人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冒险蛮干现象普遍存在,成为多发性事故的群体。
5、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体系不顺,工作班子不强,造成监督管理不力。
6、长期以来,建筑安全技术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安全和技术分离,建筑安全科研投入不够,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开发滞后,使安全技术处在较落后的状态中。
7、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资金匮乏,设备老化,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工作得不到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导致事故频繁发生。
三、建筑施工安全的对策
建筑安全是一个涉及建筑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具有整体性、综合性、相对性、动态性,涉及自然、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涉及多学科交叉。为确保施工安全,必须综合运用法制、管理、技术、教育等手段,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
1、法制对策
法制对策从属于各种标准。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人们进行社会、经济活动必须遵守一定的规范和准则。建国以来,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了中央统一领导、多层次并存、多类结合的安全立法体制和法律体系,特别是1998 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安全生产方针、管理体制、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建筑活动的安全工作应当遵守《建筑法》和其他法律;同时也应加紧制定相应的与之配套的法规及一些必要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2、管理对策
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形成完整的监督管理工作系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加以切实落实。
3、技术对策
预防是消除事故的最佳途径。建筑安全技术是保护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措施。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因此建筑安全作为一门专门科学,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科研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安全技术科技攻关,研究开发有效的防护技术,使安全防护设施尽快实现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并加强推广应用。
4、教育对策
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工程学科的知识体系;同时不仅在产业部门,而且在教育机关组织的各种学校,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以培养各层次满足社会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才。
教育部 199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明确“环境与安全类”为一级学科,设“安全工程”为二级学科。安全工程是一门涉及自然、社会的新型边缘学科,具有多学科的交叉性。按照“科学学”关于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结构理论,每一门学科一般应含三个层次,即“基础科学层次,技术科学层次,工程技术层次”。现在,一方面应完善安全工程的基础科学层次,同时还必须完善其分支学科的体系,其中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应成为其重要内容。
加强从事建筑安全工程技术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前在学科体系尚未完全确定的情况下,在有关建筑院校开设安全工程专业课程是很好的措施。
加强对建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使安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四、结束语
近年来,大量农村建设队伍涌入城镇,全国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约1800多万人,由于新职工和农民工的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更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