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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与我聊天,谈及一位同学。不见她已有多年,朋友提及她便滔滔不绝。话完了,他便呆呆地怅惘。好一会儿,他才问我:“要不,我们找个时间去见见她吧?”我说:“不见。”
“为什么?她不是挺好的吗?”
我说:“不见就是不见,不为什么。”
“要不,我们弄个同学聚会?这样人多,热闹些。”
“那我更不会去了。”我说。
不善言辞,不喜聚会。人多的地方不去,仅有对方一人在场的情况下也尽量少去。人多语繁,虽是热闹,但自己总与那个场合格格不入。那样的氛围,既难为自己,也难为大家,何苦?第二种情形,如果只有对方一人在场,就那样呆呆地与对方直视。很多时候,我不知要表达些什么。在那种情形下,往往是对方一人在滔滔不绝。一个聊天过程下来,我只要“嗯”“啊”地发出几个单音节就可以了。不过,这不算是搪塞,我倒是乐意这么倾听。我想,还好他这么能说,否则,两人这么干坐着会多尴尬。如果有一个与我一样不会说话的人对坐,那样的会晤实在折磨人。所以,我便轻易不见人。
虽然不想见任何一个人,但是,我总是很深地去想某个人。
学生时代,是个闷骚的人。我同桌常常帮助我,我却总不领情。毕业了,我才回想起,她在我寒冷的内心里留下了多少温暖。
曾经有一个社团学长,手把手地教过我许多东西。她一直关切地注视着我成长。我与她关系虽不错,但也不至于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这样不冷不热的關系,一直持续到了毕业。毕业后,我再没有联系她。但是,枫叶红的时候,秋风起的时候,细雨寒的时候,我都会很深地想起她来。我恨不得立即约她出来见个面。见,或是不见?内心挣扎许久过后,还是决定作罢。学生时代,我俩尚且不能称作“挚友”,如今,见了她更不知该说什么。于是,作罢,作罢。我只是偶尔发一两个短信,仅此而已。不过,虽是如此,但我们都知道,彼此都在深深地挂念着对方。
真正的朋友,就是这样,不需要多见的。
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一直认为,那是情感的极致。
也想过要见某人,很想见。就是那个我很喜欢的人,或是很喜欢我的那个人。最终,我还是决定不见。因为我知道,我不能逾越那个距离。跨过去,就近了,毁了,结束了。所以,我只能一直保持那样若即若离的距离。我的念想曾经达到撕心的地步,但是,对她那份怀想的情愫永远只停留在我的意识里。不说,不作为,不让她知,也不让旁人知。
安得与君相决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此生,定不会再相见。
是不是很虐心?对于见或是不见,或许是一个纠结的问题,但是,在美学意义上来说,我们与某人保持着一种似远又近的关系,倒可以把美维持到极致。
当然,也并不是说不能见。
隔个三五年,实在惦念得紧了,倒可下个决心,见上某人一面。深山老林里,于一间竹屋,两两相对。话不需多,静对时光,三杯两盏淡酒,如此足矣。
在你我的一生中,总有那么几个人,是我们想见或是想终生相伴的人。不过,世事迷离,并不如我们所愿。倒不如淡了这份心,轻了这份念想,把你想要见的那个人,埋在心里最深的地方。在你最寂寞,最孤独,最寒凉,或是最幸福的时候,都可以重回你的心里,把那个人翻出来,细细回想。这样,我们与那个最爱的人就从来沒有分隔过,从来没有远离过。于是,你与他或者她,便获得了形而上的永生意味。
(龚宝良摘自《爱人》2013年12月)
“为什么?她不是挺好的吗?”
我说:“不见就是不见,不为什么。”
“要不,我们弄个同学聚会?这样人多,热闹些。”
“那我更不会去了。”我说。
不善言辞,不喜聚会。人多的地方不去,仅有对方一人在场的情况下也尽量少去。人多语繁,虽是热闹,但自己总与那个场合格格不入。那样的氛围,既难为自己,也难为大家,何苦?第二种情形,如果只有对方一人在场,就那样呆呆地与对方直视。很多时候,我不知要表达些什么。在那种情形下,往往是对方一人在滔滔不绝。一个聊天过程下来,我只要“嗯”“啊”地发出几个单音节就可以了。不过,这不算是搪塞,我倒是乐意这么倾听。我想,还好他这么能说,否则,两人这么干坐着会多尴尬。如果有一个与我一样不会说话的人对坐,那样的会晤实在折磨人。所以,我便轻易不见人。
虽然不想见任何一个人,但是,我总是很深地去想某个人。
学生时代,是个闷骚的人。我同桌常常帮助我,我却总不领情。毕业了,我才回想起,她在我寒冷的内心里留下了多少温暖。
曾经有一个社团学长,手把手地教过我许多东西。她一直关切地注视着我成长。我与她关系虽不错,但也不至于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这样不冷不热的關系,一直持续到了毕业。毕业后,我再没有联系她。但是,枫叶红的时候,秋风起的时候,细雨寒的时候,我都会很深地想起她来。我恨不得立即约她出来见个面。见,或是不见?内心挣扎许久过后,还是决定作罢。学生时代,我俩尚且不能称作“挚友”,如今,见了她更不知该说什么。于是,作罢,作罢。我只是偶尔发一两个短信,仅此而已。不过,虽是如此,但我们都知道,彼此都在深深地挂念着对方。
真正的朋友,就是这样,不需要多见的。
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一直认为,那是情感的极致。
也想过要见某人,很想见。就是那个我很喜欢的人,或是很喜欢我的那个人。最终,我还是决定不见。因为我知道,我不能逾越那个距离。跨过去,就近了,毁了,结束了。所以,我只能一直保持那样若即若离的距离。我的念想曾经达到撕心的地步,但是,对她那份怀想的情愫永远只停留在我的意识里。不说,不作为,不让她知,也不让旁人知。
安得与君相决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此生,定不会再相见。
是不是很虐心?对于见或是不见,或许是一个纠结的问题,但是,在美学意义上来说,我们与某人保持着一种似远又近的关系,倒可以把美维持到极致。
当然,也并不是说不能见。
隔个三五年,实在惦念得紧了,倒可下个决心,见上某人一面。深山老林里,于一间竹屋,两两相对。话不需多,静对时光,三杯两盏淡酒,如此足矣。
在你我的一生中,总有那么几个人,是我们想见或是想终生相伴的人。不过,世事迷离,并不如我们所愿。倒不如淡了这份心,轻了这份念想,把你想要见的那个人,埋在心里最深的地方。在你最寂寞,最孤独,最寒凉,或是最幸福的时候,都可以重回你的心里,把那个人翻出来,细细回想。这样,我们与那个最爱的人就从来沒有分隔过,从来没有远离过。于是,你与他或者她,便获得了形而上的永生意味。
(龚宝良摘自《爱人》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