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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纵观大丰市畜牧业的发展趋势,养殖模式已逐渐由家庭式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1]。但随着动物疫病的不断发生,防控难度越来越大,规模化养殖风险也大大增加。一旦发生疫情,就会给养殖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依法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监督管理,确保监管到位,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畜禽规模饲养场动物卫生条件要求
1.选址和布局
选址和布局应符合动物饲养场动物卫生审核条件。生产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各区之间有绿化带或围墙隔离;净污道相分离;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室、消毒室或淋浴室,入口设置消毒池;场内建有兽医室、饲料仓库、隔离棚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有固定的粪便处理场地及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2]。
2.封闭管理
所有畜禽圈(舍)和饲料仓库的门窗、通风口、出粪口等与外界相连的地方安装防护网,防止野鸟和鼠类进入;凡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场内所有用具应当专用,不得拿到畜禽圈(舍)外使用。
3.动物防疫
一是场内建立各项制度,如免疫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检疫报检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并上墙张贴。二是养殖场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对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实施免疫,加施畜禽标识。三是严格按照消毒制度实施消毒,选择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种类的消毒药。四是引进的动物要求来自非疫区,并按规定隔离观察,经检测合格后转入生产区。五是场内不得饲养其他动物。
4.各项档案记录
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实行专人负责制,包括免疫、畜禽标识和投入品使用记录、消毒记录、疾病诊疗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疫病监测记录、生产销售记录等。
5.兽药、饲料使用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兽药、饲料、兽用生物制品的规定,安全、合理地使用兽药、生物制品及饲料、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质作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以下五大类: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精神药品、各种抗生素滤渣。
二、规模畜禽饲养场动物卫生监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完善了《动物饲养场监管制度》,制定了《规模畜禽饲养场监管技术规范》,将所有的制度和规范印成小册子,检疫员人手一本,确保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主要监管以下内容:
1.动物防疫情况
一是场内有无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免疫程序,并上墙张贴。二是各消毒池、消毒垫是否有消毒液,是否及时进行更换。有无兽医室,是否配有常用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三是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隔离,有无更衣室、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是否更衣、喷淋消毒或淋浴,非生产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区。四是道路及圈舍内外是否清洁卫生,净污道是否分设,是否有独立区域的隔离圈舍。
2.无害化处理情况
查看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使用是否与记录相符,询问无害化处理后的具体情况。
3.投入品使用情况
查看投入品仓库,检查实物与记录是否相符,是否有违禁药品。
4.免疫和畜禽标识佩戴情况
检查是否按规定接种疫苗、保存疫苗,疫苗是否安全有效,注射部位、剂量、针头更换、接种部位消毒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是否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佩戴的畜禽标识是否是农业部统一制作的[4]。
5.检疫情况
出栏动物是否报检,实施产地检疫。出栏数与开证数是否相符,查看调入动物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记录编号。
三、畜禽规模饲养场监管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摸清管辖区域内的规模饲养场底数,按照现有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签订监管责任状,确保监管到位。
2.明确监管职责
监管人员要熟悉每项监管内容,全面了解所监管饲养场的情况,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将潜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根据监管内容,详细查阅各项记录,询问饲养场的管理情况,现场查看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畜禽的健康状况、投入品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等。要逐项地填写监管记录,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畜主限期整改到位。
参考文献
[1]马锦梅,范学成.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重点注意的环节[J].中国畜禽种业,2008(20):62.
[2]郭四保,陈立平.加强动物卫生监管规范养殖场动物防疫行为[J].中国畜禽种业,2008(22):18-19
[3]滕秀霞,范学成.中卫市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主要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08(16):279,281.
[4]王丽,孙胜利,康颖.做好动物卫生监管信息服务工作之我见[J].现代畜牧兽医,2007(7):25-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纵观大丰市畜牧业的发展趋势,养殖模式已逐渐由家庭式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1]。但随着动物疫病的不断发生,防控难度越来越大,规模化养殖风险也大大增加。一旦发生疫情,就会给养殖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依法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监督管理,确保监管到位,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畜禽规模饲养场动物卫生条件要求
1.选址和布局
选址和布局应符合动物饲养场动物卫生审核条件。生产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各区之间有绿化带或围墙隔离;净污道相分离;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室、消毒室或淋浴室,入口设置消毒池;场内建有兽医室、饲料仓库、隔离棚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有固定的粪便处理场地及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2]。
2.封闭管理
所有畜禽圈(舍)和饲料仓库的门窗、通风口、出粪口等与外界相连的地方安装防护网,防止野鸟和鼠类进入;凡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场内所有用具应当专用,不得拿到畜禽圈(舍)外使用。
3.动物防疫
一是场内建立各项制度,如免疫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检疫报检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并上墙张贴。二是养殖场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对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实施免疫,加施畜禽标识。三是严格按照消毒制度实施消毒,选择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种类的消毒药。四是引进的动物要求来自非疫区,并按规定隔离观察,经检测合格后转入生产区。五是场内不得饲养其他动物。
4.各项档案记录
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实行专人负责制,包括免疫、畜禽标识和投入品使用记录、消毒记录、疾病诊疗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疫病监测记录、生产销售记录等。
5.兽药、饲料使用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兽药、饲料、兽用生物制品的规定,安全、合理地使用兽药、生物制品及饲料、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质作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以下五大类: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精神药品、各种抗生素滤渣。
二、规模畜禽饲养场动物卫生监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完善了《动物饲养场监管制度》,制定了《规模畜禽饲养场监管技术规范》,将所有的制度和规范印成小册子,检疫员人手一本,确保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主要监管以下内容:
1.动物防疫情况
一是场内有无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免疫程序,并上墙张贴。二是各消毒池、消毒垫是否有消毒液,是否及时进行更换。有无兽医室,是否配有常用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三是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隔离,有无更衣室、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是否更衣、喷淋消毒或淋浴,非生产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区。四是道路及圈舍内外是否清洁卫生,净污道是否分设,是否有独立区域的隔离圈舍。
2.无害化处理情况
查看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使用是否与记录相符,询问无害化处理后的具体情况。
3.投入品使用情况
查看投入品仓库,检查实物与记录是否相符,是否有违禁药品。
4.免疫和畜禽标识佩戴情况
检查是否按规定接种疫苗、保存疫苗,疫苗是否安全有效,注射部位、剂量、针头更换、接种部位消毒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是否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佩戴的畜禽标识是否是农业部统一制作的[4]。
5.检疫情况
出栏动物是否报检,实施产地检疫。出栏数与开证数是否相符,查看调入动物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记录编号。
三、畜禽规模饲养场监管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摸清管辖区域内的规模饲养场底数,按照现有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签订监管责任状,确保监管到位。
2.明确监管职责
监管人员要熟悉每项监管内容,全面了解所监管饲养场的情况,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将潜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根据监管内容,详细查阅各项记录,询问饲养场的管理情况,现场查看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畜禽的健康状况、投入品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等。要逐项地填写监管记录,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畜主限期整改到位。
参考文献
[1]马锦梅,范学成.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重点注意的环节[J].中国畜禽种业,2008(20):62.
[2]郭四保,陈立平.加强动物卫生监管规范养殖场动物防疫行为[J].中国畜禽种业,2008(22):18-19
[3]滕秀霞,范学成.中卫市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主要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08(16):279,281.
[4]王丽,孙胜利,康颖.做好动物卫生监管信息服务工作之我见[J].现代畜牧兽医,2007(7):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