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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个好的制度必须要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对其进行规制,这样才可更好的发挥效用,而国家强制力最主要的就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是工资集体协商真正发挥作用,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前提。本文分析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积极意义;介绍了构建工资协商制度,实现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途径,包括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以及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工资协商制度;和谐;劳动关系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涵义
由于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的提法最初表现在有关法律之中,而且学术界对其涵义研究的很少,同济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孙祖芳教授认为,工资集体协商是在我国法律保护和约束下,通过企业(雇主)与工会(工人)之间的谈判来决定工人工资的一种工资决定方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执行办法》中将工资集体协商定义为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就工资分配形式、制度、标准及支付方式方法等事宜平等协商后,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二、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的特点
(一)我国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方面的相关立法滞后
目前,我国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而在劳动法中,其侧重点是在个体劳动者的权利的保障,其所涉及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条例少之又少,此部法律所规定的条例也相对过于原则化,且在对集体合同的规制中没有强制性的规制,这就大大减弱了此部法律关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强制性,正是由于法律依据的先天不足致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时时受到阻碍。
(二)我国工会职能弱化
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者和代表者,其存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会组织通过与雇主进行平等的交涉,在谈判过程中和雇主处于同一平台,双方拥有同等地位。也正因如此,工会组织才能和劳资双方进行各种协商,从而签订符合劳动者和雇主双方利益的合同。但如今一些企业在改革中将工会组织取消掉,也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工会组织,但是工会的职能完全没有跟随经济、市场的发展而变革、完善。
(三)我国企业、雇主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企业、雇主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高。一些企业经营者只要一谈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完善他们就回避或者根本就毫不关心。雇主多数认为,企业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劳动环境等均是由我一人决定,根本就不存在协商一事。因此,多数的企业经营者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制定采取躲避甚至是借口不谈。多数企业、雇主不知道应该怎么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只有很小部分劳动者在企业中积极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内在动力不足
由于在劳动者和企业两者之中,劳动者是处于弱势的地位。企业有着工资的制定权利,大多数的雇主将工资的制定,作为一种管理人事的手段和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不平等,各个劳动者本身都没有意识要与企业协商工资,企业方面内部的动力也不足。因此职工本身意识的提高,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主要动力。
三、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路径
(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对员工的工资薪酬状况、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合理权益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各企业应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中集体协商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员工数量较多、规模较大企业,应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而一些中小企业,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利益关系。对于一些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员工对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同时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及权益,有效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利益。
(二)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应加大各企业中工会组织的建设力度,尤其是制度体系相对落后的中小企业,应认识到工会组织建立的必要性及重要性。政府工会组织应经常到企业工会中走访、视察,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除此之外,应加强工会组织的宣扬力度,使人们认识到工会组织的重要性,了解《工会法》中的相应规定,并鼓勵企业员工积极加入各种工会组织,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及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同时我国应健全《工会法》,确立工会组织的独立性,以便工会组织更好的行使谈判权利。国家及政府应尽快推出《工资集体谈判法》,保障工会组织的谈判权力。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很多企业领导及员工对工会组织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使工会组织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其真正作用。对此,企业应加强对工会的重视。首先,鼓励职工代表同企业管理层进行谈判,为普通员工创造发表自己意见的平台,提高普通员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可程度;其次,对于劳动关系比较复杂的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应与职工代表大会相互配合,保证自身的谈判权力;最后,对于私人企业,工会组织应积极发挥自身的先导作用,组织职工代表同企业管理层就相应权益问题进行谈判。总而言之,工会组织的主要作用就是谈判,只有使工會的谈判作用得以保障,企业员工才会对工会组织认可。
(四)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一个好的制度必须要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对其进行规制,这样才可更好的发挥效用,而国家强制力最主要的就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是工资集体协商真正发挥作用,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前提。
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劳动关系改善的作用
(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能够有效维护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
劳动人民是社会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建设的主力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维护企业员工利益的基础。倘若企业员工在工作中不能得到相应的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其经济地位及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不仅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违背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原则。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是十分不利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共同协商的方式,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依法进行合理安排,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这是由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助于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一种和谐的利益关系,将企业管理者、员工同企业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共同的努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随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在企业中的广泛应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员工权益的有效保障性越来越明显。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仅使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酬得到明显提高,同时减少了社会上劳动纠纷现象的发生,有效的改善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对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劳动纠纷案中,大多是由于员工的工资薪酬和福利保险等问题引起的,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是建立在员工认可的基础上的,维护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合法利益,能够大大减少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同时对劳动关系的紧张状态起到有效的缓解作用,有助于实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平共处,促进企业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葛玲花.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作用[J].课程教育研究.2016(25).
[2]杨静.企业职工权益维护策略——基于三方合作模式的构想[J].求实.2010(10).
[3]祁慧丽.浅议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8(05).
关键词:工资协商制度;和谐;劳动关系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涵义
由于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的提法最初表现在有关法律之中,而且学术界对其涵义研究的很少,同济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孙祖芳教授认为,工资集体协商是在我国法律保护和约束下,通过企业(雇主)与工会(工人)之间的谈判来决定工人工资的一种工资决定方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执行办法》中将工资集体协商定义为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就工资分配形式、制度、标准及支付方式方法等事宜平等协商后,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二、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的特点
(一)我国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方面的相关立法滞后
目前,我国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而在劳动法中,其侧重点是在个体劳动者的权利的保障,其所涉及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条例少之又少,此部法律所规定的条例也相对过于原则化,且在对集体合同的规制中没有强制性的规制,这就大大减弱了此部法律关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强制性,正是由于法律依据的先天不足致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时时受到阻碍。
(二)我国工会职能弱化
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者和代表者,其存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会组织通过与雇主进行平等的交涉,在谈判过程中和雇主处于同一平台,双方拥有同等地位。也正因如此,工会组织才能和劳资双方进行各种协商,从而签订符合劳动者和雇主双方利益的合同。但如今一些企业在改革中将工会组织取消掉,也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工会组织,但是工会的职能完全没有跟随经济、市场的发展而变革、完善。
(三)我国企业、雇主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企业、雇主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高。一些企业经营者只要一谈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完善他们就回避或者根本就毫不关心。雇主多数认为,企业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劳动环境等均是由我一人决定,根本就不存在协商一事。因此,多数的企业经营者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制定采取躲避甚至是借口不谈。多数企业、雇主不知道应该怎么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只有很小部分劳动者在企业中积极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内在动力不足
由于在劳动者和企业两者之中,劳动者是处于弱势的地位。企业有着工资的制定权利,大多数的雇主将工资的制定,作为一种管理人事的手段和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不平等,各个劳动者本身都没有意识要与企业协商工资,企业方面内部的动力也不足。因此职工本身意识的提高,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主要动力。
三、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路径
(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对员工的工资薪酬状况、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合理权益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各企业应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中集体协商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员工数量较多、规模较大企业,应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而一些中小企业,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利益关系。对于一些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员工对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同时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及权益,有效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利益。
(二)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应加大各企业中工会组织的建设力度,尤其是制度体系相对落后的中小企业,应认识到工会组织建立的必要性及重要性。政府工会组织应经常到企业工会中走访、视察,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除此之外,应加强工会组织的宣扬力度,使人们认识到工会组织的重要性,了解《工会法》中的相应规定,并鼓勵企业员工积极加入各种工会组织,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及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同时我国应健全《工会法》,确立工会组织的独立性,以便工会组织更好的行使谈判权利。国家及政府应尽快推出《工资集体谈判法》,保障工会组织的谈判权力。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很多企业领导及员工对工会组织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使工会组织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其真正作用。对此,企业应加强对工会的重视。首先,鼓励职工代表同企业管理层进行谈判,为普通员工创造发表自己意见的平台,提高普通员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可程度;其次,对于劳动关系比较复杂的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应与职工代表大会相互配合,保证自身的谈判权力;最后,对于私人企业,工会组织应积极发挥自身的先导作用,组织职工代表同企业管理层就相应权益问题进行谈判。总而言之,工会组织的主要作用就是谈判,只有使工會的谈判作用得以保障,企业员工才会对工会组织认可。
(四)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一个好的制度必须要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对其进行规制,这样才可更好的发挥效用,而国家强制力最主要的就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是工资集体协商真正发挥作用,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前提。
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劳动关系改善的作用
(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能够有效维护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
劳动人民是社会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建设的主力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维护企业员工利益的基础。倘若企业员工在工作中不能得到相应的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其经济地位及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不仅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违背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原则。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是十分不利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共同协商的方式,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依法进行合理安排,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这是由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助于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一种和谐的利益关系,将企业管理者、员工同企业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共同的努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随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在企业中的广泛应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员工权益的有效保障性越来越明显。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仅使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酬得到明显提高,同时减少了社会上劳动纠纷现象的发生,有效的改善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对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劳动纠纷案中,大多是由于员工的工资薪酬和福利保险等问题引起的,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是建立在员工认可的基础上的,维护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合法利益,能够大大减少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同时对劳动关系的紧张状态起到有效的缓解作用,有助于实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平共处,促进企业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葛玲花.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作用[J].课程教育研究.2016(25).
[2]杨静.企业职工权益维护策略——基于三方合作模式的构想[J].求实.2010(10).
[3]祁慧丽.浅议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