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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我国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简称新分析程序准则)对1997年颁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进行修订。我国新分析程序准则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本文在对新旧分析程序准则学习的基础上将我国新旧分析程序准则予以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