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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用人单位在其工作场所内未给职工提供厕所,在工作过程中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生理需要,去厂区院落内公共厕所上厕所途经范围应视为工作场所;职工上厕所时受到货车压伤,应当理解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案号一审:(2016)苏1084行初140号二审:(2017)苏10行终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