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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全入股即要干部、职工用自己每月的安全奖或部分工资作为股本(本金),投给矿井,若矿井当月安全生产,则矿工可以得到除本金以外的奖励(分红),否则矿工损失部分安全奖或工资(亏本)。以此理念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可行的操作分法,可有效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文章对“安全入股”法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其作用主要有四点,一是有利于目前被动的安全管理模式向主动的安全管理模式转变,较好地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和含义;二是有利于“人人都是安全员”理念的推广;三是有利于“三不伤害”向“四不伤害”延伸;四是有利于安全理念真正深入职工心中,实现我国煤矿形势的持续好转。
【关键词】“安全入股”法;煤矿安全管理;作用
引言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同时还是世界上发生煤矿事故最多的国家。煤矿事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命安全,虽然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有了很大的改善,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下年,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在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仍时常发生。我国的百万吨死亡率、总的死亡人数等仍然远高于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所以我国的煤矿安全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在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不断出台的情况下,每个矿井如何结合自身条件在目前严峻的安全、经济形势下搞好安全生产显得尤为必要、紧迫。
1、“安全入股”法概述
“安全入股”法是对以往安全管理方法的创新。它是将矿井每月发给职工的安全奖作为每个职工的股本,投给矿井,若矿井当月安全生产,则矿工可以得到除本金以外的奖励(分红),否则矿工损失部分安全奖或工资(亏本)。以此理念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可行的操作分法,可有效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矿井的安全形势相当于股票中的大盘走势,矿井各部门对应于大盘中的行业板块。矿井的(连续)安全生产相当于“利多”,进而大盘翻红,职工获得额外的收益。矿井出现事故相当于“利空”,进而大盘翻绿,职工获得负收益,意味着亏本。某个部门出现的事故对应于大盘中某个板块严重杀跌,该部门职工获得较多负收益。用安全奖或部分工资直接和矿井安全形势相挂钩,在矿井安全管理上有较多优点。
2、“安全入股”法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目前被动的安全管理模式向主动的安全管理模式转变,较好地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和含义。目前矿井在安全管理上主要通过矿井的各项管理制度、班前会上危险源预分析和管理人员反“三违”等形势开展,职工在思想上、行为上、日常工作中难以严格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也难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摆不正安全与产量、安全与进尺、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时间的关系,难以自觉运用安全生产方针来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用适当的经济杠杆来约束职工的行为,让安全与职工收益挂钩,安全工作做好了,职工获得的分红就多;反之,如果安全工作做得不好,出现了安全事故,则职工的股本就会收到损失。这种安全与收益的挂钩是精确到部门,甚至精确到个人的。如果某一个部门出现了安全事故,,则受到影响的主要只是该部门,其他没有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还可以获得正的收益。就如同股市中某一个板块出现杀跌,而其他板块乃至大盘仍然可以保持上涨一样。这样一来,人人都是煤矿的主任,都会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都会为安全管理出谋划策,群策群力,责任心大大增强。
第二,采用“安全入股”法进行安全管理,有利于“人人都是安全员”理念的推广。因为安全管理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无疑每个人都会对安全特别重视,都会注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来进行操作、施工。对于他人的“三违”行为,每个人都会出面进行劝阻和制止,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每个人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只有专门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员才抓“三违”行为。
第三,有利于“三不伤害”向“四不伤害”延伸。以前在进行安全管理时,我们要求工人们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实际上,要做好安全工作,工人还应该注意保护身边人(工友)不被伤害,即做到“四不伤害”。
第四,有利于安全理念真正深入职工心中,实现我国煤矿形势的持续好转。自从2012年以来,由于国外页岩气技术逐渐成熟,进口煤炭大量涌入我国,煤炭行业转入下行趋势,煤炭价格大幅下跌,煤矿企业由以前的大幅盈利转为微利甚至亏损。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应该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安全工作做好了,才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提高企业效益,使企业走出当前的困境。
3、结论
(1)针对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的状况,将控制论应用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安全管理与控制论相结合的方法,提出煤矿安全管理封闭模式。
(2)建立了煤矿安全管理反馈式信息控制系统模型和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模型;指出我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要建立并保证反馈信息系统的健全畅通,以便及时、系统、准确地为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分析计划的执行进度,辨识执行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大小,据此找出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
(3)对于可控制的隐患,通过组织机构,分配责任,及时消除;而对不可控制的隐患,则应及时收集信息和修改方案,保障计划安全目标得以实现。这样,可为决策者及其相关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实现煤矿企业的安全计划,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4)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企业在进行有关“安全入股”安全管理法的实践研究。该方法不仅适用于煤矿采掘行业,也同样适用于其他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的高危行业。
参考文献
[1]徐永圻.煤矿开采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1999.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s].2005.
[3]刘威.浅谈煤矿安全管理发展现状.现代经济信息,2010,(10)
[4]赵伟屈,庆暂.安全培训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J].商品与质量·前沿观察,20lO,(1).
[5]宋晓倩,耿殿明.煤炭企业安全事故发生机理与治理对策[J].中国煤炭,2007,33(1)
[6]邵祥理.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煤炭工程,2006,(3)
【关键词】“安全入股”法;煤矿安全管理;作用
引言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同时还是世界上发生煤矿事故最多的国家。煤矿事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命安全,虽然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有了很大的改善,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下年,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在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仍时常发生。我国的百万吨死亡率、总的死亡人数等仍然远高于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所以我国的煤矿安全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在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不断出台的情况下,每个矿井如何结合自身条件在目前严峻的安全、经济形势下搞好安全生产显得尤为必要、紧迫。
1、“安全入股”法概述
“安全入股”法是对以往安全管理方法的创新。它是将矿井每月发给职工的安全奖作为每个职工的股本,投给矿井,若矿井当月安全生产,则矿工可以得到除本金以外的奖励(分红),否则矿工损失部分安全奖或工资(亏本)。以此理念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可行的操作分法,可有效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矿井的安全形势相当于股票中的大盘走势,矿井各部门对应于大盘中的行业板块。矿井的(连续)安全生产相当于“利多”,进而大盘翻红,职工获得额外的收益。矿井出现事故相当于“利空”,进而大盘翻绿,职工获得负收益,意味着亏本。某个部门出现的事故对应于大盘中某个板块严重杀跌,该部门职工获得较多负收益。用安全奖或部分工资直接和矿井安全形势相挂钩,在矿井安全管理上有较多优点。
2、“安全入股”法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目前被动的安全管理模式向主动的安全管理模式转变,较好地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和含义。目前矿井在安全管理上主要通过矿井的各项管理制度、班前会上危险源预分析和管理人员反“三违”等形势开展,职工在思想上、行为上、日常工作中难以严格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也难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摆不正安全与产量、安全与进尺、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时间的关系,难以自觉运用安全生产方针来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用适当的经济杠杆来约束职工的行为,让安全与职工收益挂钩,安全工作做好了,职工获得的分红就多;反之,如果安全工作做得不好,出现了安全事故,则职工的股本就会收到损失。这种安全与收益的挂钩是精确到部门,甚至精确到个人的。如果某一个部门出现了安全事故,,则受到影响的主要只是该部门,其他没有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还可以获得正的收益。就如同股市中某一个板块出现杀跌,而其他板块乃至大盘仍然可以保持上涨一样。这样一来,人人都是煤矿的主任,都会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都会为安全管理出谋划策,群策群力,责任心大大增强。
第二,采用“安全入股”法进行安全管理,有利于“人人都是安全员”理念的推广。因为安全管理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无疑每个人都会对安全特别重视,都会注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来进行操作、施工。对于他人的“三违”行为,每个人都会出面进行劝阻和制止,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每个人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只有专门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员才抓“三违”行为。
第三,有利于“三不伤害”向“四不伤害”延伸。以前在进行安全管理时,我们要求工人们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实际上,要做好安全工作,工人还应该注意保护身边人(工友)不被伤害,即做到“四不伤害”。
第四,有利于安全理念真正深入职工心中,实现我国煤矿形势的持续好转。自从2012年以来,由于国外页岩气技术逐渐成熟,进口煤炭大量涌入我国,煤炭行业转入下行趋势,煤炭价格大幅下跌,煤矿企业由以前的大幅盈利转为微利甚至亏损。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应该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安全工作做好了,才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提高企业效益,使企业走出当前的困境。
3、结论
(1)针对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的状况,将控制论应用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安全管理与控制论相结合的方法,提出煤矿安全管理封闭模式。
(2)建立了煤矿安全管理反馈式信息控制系统模型和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模型;指出我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要建立并保证反馈信息系统的健全畅通,以便及时、系统、准确地为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分析计划的执行进度,辨识执行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大小,据此找出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
(3)对于可控制的隐患,通过组织机构,分配责任,及时消除;而对不可控制的隐患,则应及时收集信息和修改方案,保障计划安全目标得以实现。这样,可为决策者及其相关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实现煤矿企业的安全计划,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4)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企业在进行有关“安全入股”安全管理法的实践研究。该方法不仅适用于煤矿采掘行业,也同样适用于其他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的高危行业。
参考文献
[1]徐永圻.煤矿开采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1999.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s].2005.
[3]刘威.浅谈煤矿安全管理发展现状.现代经济信息,2010,(10)
[4]赵伟屈,庆暂.安全培训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J].商品与质量·前沿观察,20lO,(1).
[5]宋晓倩,耿殿明.煤炭企业安全事故发生机理与治理对策[J].中国煤炭,2007,33(1)
[6]邵祥理.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煤炭工程,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