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0年2月,卫生部下发63号文件,在我国启动国家卫生信息网络建设项目,同时发布了《国家卫生防疫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国家规范》),拉开了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建设的序幕。按照“疫报先行”的原则,卫生部开发了“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NDRS-2001)”,于2001年5月起在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等九省市试点运行。试点获得成功之后,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从2002年起正式采用“国家疾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传送疫情报告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