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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师重要,就在于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地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教师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使命,要努力提升自身修养和育人水平。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教授指出:“教师是一个冒险的、甚至危险的职业,因为伟人和罪犯都可能在他手上形成”。“只有改变教师,才能改变学生。教师成长了,学生自然就会成长”。教育成败、学生优劣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思想品德、精神境界和专业素养。教师要与时俱进,改变自己,树立新观念,锻造新本领,提升新境界,展现新形象,践行新观念,才能肩负起塑造灵魂的光荣使命,引领学生获得新发展。
一、学习观:以智育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信息时代做好老师,自己所知道的必须大大超过要教给学生的范围,不仅要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好老师还应该是智慧型的老师,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教师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己任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观,坚持活到老、学到老,才能拥有汩汩奔涌的智慧源泉,哺育学生健康成长。
教师既要向教育经典、教学专著、百科书籍和时文报刊学,向互联网、电视广播学,向专家学者、名师学,也要向身边的同事学,向奥妙无穷的大自然和五彩缤纷的社会生活学,向教育实践学,在学习中长本事,在实践中求真知,在探索中取得进步。只要坚持学习,就能避免陷入少知而迷、无知而乱、不知而盲的学识困境,就能克服能力不强、机智不足、技术落后的本领恐慌。学习要端正态度,挑选内容,讲究方法,追求实效,学习有益的教育教学理论、技术和实践经验,无用的东西不必学,有害的东西不能学。
优秀教师是学出来的,学习应成为教师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提升手段、一种精神追求。教师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首先,有计划地学习。每学期系统地读一两本教育专业著作,并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保持高度关注,充分占有该领域的新信息、新观念、新策略、新问题。其次,且读且思,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学习,能够提高学习的目的和效率。再次,做好学习笔记。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把能够引发自己思考的观点记下来,把自己的理解写下来,把自己的思考写下来,把自己的困惑写下来。最后,注重交流与分享。古人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学习需要交流,需要分享。要跟他人交流学习的体会,分享学习的快乐。
学习可以丰富学识,增长智慧,提升境界,重塑形象,让学习积蓄哺育学生茁壮成长的智慧,当好学生成人成才的引路人和指导者。
二、教育观:服务学生
马克思早就说过:“教育就是一种服务。”教育的本质就是为学生服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而是摇身一变,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服务的对象”,这是教育观念的一个根本性转变。教师要把为学生服务看作是自己人生的最高目标。
教育家陶西平说过:“过去我们过多地强调教育为社会服务,很少强调为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为发掘每个人的潜能和创造力服务,今天来看,应该强化这种‘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教师要更新教育观念,明确角色责任,摆正师生位置,不仅仅是把学生当成教育对象、转化对象和管理对象,更要把学生当成服务对象,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学生服务不只是一句响亮的口号,必须真正树立服务观念,提升服务能力,必须以学生为本,用思想指引学生,用爱心呵护学生,用真情温暖学生,用智慧熏陶学生,用技艺启迪学生。只有真正树立了服务观念,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师生关系,学生才能获得更大、更自由的成长空间,教育教学工作才能有序展开,生机盎然。
世界上的任何职业,从本质上都有服务的性质。但是,不同的职业,服务的形式、服务者的权利和义务不尽相同。就教师而言,尊重学生很有必要,服务学生也是其天职,但教师的服务不同于商业领域的服务。教师的服务属于内启式的服务,其使命在于开启学生的心智,引领学生的发展,将学生摆渡到一个更高层次的彼岸。这就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服务具有导航、启迪、熏陶、矫正等多种特质,要实现这样的服务,“教育服务员”有权对“学生上帝”进行必要的约束和管理。否则,不管不问,放纵学生,是教师的失职。
教师为学生服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学习上,营造温馨、主动求索的学习环境,打造高效课堂教学;生活上,了解生活状况,奉献关爱之心,伸出援手,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心理上,创设一个民主、宽松、包容的育人氛围,以陶冶情操,愉悦精神;发展上,搭建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平台,以发展特长,彰显个性。为学生服务,至关重要的就是:不伤害一个学生,不抛弃一个学生,不放弃一个学生,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真诚无私的爱。
举一反三,精心讲解是一种服务;三言两语,精当点拨是一种服务;褒贬适当,客观评价是一种服务;停留三秒,静心等待是一种服务;大张旗鼓,真诚表扬是一种服务;和颜悦色,善意批评是一种服务;雪中送炭,无私援助是一种服务;搭梯架桥,热心搀扶是一种服务。只要我们以生为本,一切为学生着想,为全体学生服务,就能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呵护学生,鼓励学生,善待学生,就能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引领学生茁壮成长。
三、教改观:立德树人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课程和课堂改革的根本宗旨。学校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立德树人,使我们培养的人才既有高度的道德素养,又有建设社会主义的真实本领。成尚荣先生在《以立德树人统领教学改革》中提出:“教学改革就是要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并以立德树人来评价教学和教学改革。”“以立德树人来统领教学改革,首要的任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同样,课程、课堂无德,就不是真正的课程、课堂,更谈不上好课程、好课堂。 教师既是课程的建设者、开发者、使用者,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合作者,必须立德树人,以德治教。首先,教师要立德,师德要高尚。教师要志存高远,信念坚定,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爱心满怀,公正无私,淡泊名利,廉洁从教,乐于奉献。然后,教师要树人,以德治教,教书育人。课程是教育的核心,课堂是教育的主要阵地,教师必须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穿于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之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关要求加以具体化和细化,自觉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浸润。教师要积极改进和优化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有机整合学科课程中的育人思想和教育内容。当然,在学科教学活动中不是贴上德育的标签,而是充分挖掘学科教学内容中蕴含的文化内涵、德育因素、人文精神,相互渗透,润物无声,促使育人效果最大化。
立德树人不只是班主任的事,也是所有任课教师的事;立德树人不只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事,也是学校管理的事。因此,所有教师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使学校的一人一事、一草一木都能提升学生的品质,熏陶学生的情操。
四、从业观: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是时代的要求,社会的呼唤,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教育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一代又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只有坚持依法治教,才能使教育改革步入符合教育规律、国家和人民需要、科学发展的轨道。何谓依法治教,就是一切教育活动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遵守教育法规。古人云:“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法律素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法是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基础;懂法,才能守法、用法,依法治教。怎样依法治教呢?
首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必须模范遵守《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的教育政策和规定。正如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没有教育者个人对受教育者的直接影响,就不可能有深入性格的真正教育。只有个性才能影响个性的发展和定型,只有性格才能养成性格”。
其次,积极践行依法执教。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关键,是教师的职责所在,分内之事。在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依法执教和以德施教,切实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不触碰师德“红线”,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育政策方针,积极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毋庸置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应该高出普通的社会民众,才能履行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但是,当下仍有极少数教师无视法律法纪,违背教育政策方针,接连发生性侵学生、体罚学生、收受礼金、有偿家教等案例,给社会、学校和学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或负面影响。为此,教师必须严于律己,主动依法执教,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只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才能成为学生爱戴、老百姓满意的好教师。
再次,自觉监督依法治校。监督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治校,应该成为教师的一份责任担当。当前,有的地方确实存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校长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国家教育政策办学方针和管理的不良现状。作为教师,不能视而不见,要自觉加强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唯有广大教师自觉行使监督的权利,发挥监督的作用,才能真正落实依法治校。否则,教师仅仅做一个执行者,如果缺少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效监督、批判、反思,依法治校就会沦为一纸空谈。
最后,主动宣传依法治国。教书育人是法律赋予广大教师的神圣使命。虽然许多教师为繁重的工作所困,为烦琐的事务所累,囿于现行教育体制的藩篱,不得不“戴着镣铐跳舞”。但是,教师也有大显身手的一方天地,这一方天地就是所教班级,所站的讲台。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班级管理中,教师要主动渗透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积极宣传《环保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并积极传播有关法律常识,带动千家万户知法、懂法、守法。这样一来,不仅能让学生从小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而且必将对整个社会、民族和国家的法治进程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名教师的法纪观念如何,不仅反映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且直接影响培养的下一代是什么样的人。遵纪守法的教师,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良性发展,这对于培养一代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教师要做依法治教的践行者、依法治校的监督者和依法治国的传播者,这既是一份责任,也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使命与担当。
五、业绩观:不唯分数
业绩观是教师对待怎样履行职责、追求何种业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这对教师怎样从教、怎样施教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也能折射出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闪光的业绩,提升自身价值,催人奋发进取,教师要树立新的业绩观。教师的业绩,不唯考试分数论英雄,它体现在教书育人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学生获得的点滴进步,体现在发挥学生的特长,也体现在学生、学校取得的各项成绩、荣誉之中。
语文教师精心辅导学生写作文,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征文比赛,向报刊推荐优秀作文;美术教师热心辅导学生绘画、书法,向报刊推荐优秀作品;科学教师用心指导学生参加省市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音乐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文艺节目汇演;体育教师耐心指导学生参加各种训练,参加市区举办的运动会等。学生的作品发表了或者参加比赛获奖了,既是学生的成绩,又是教师的业绩,也是学校的政绩。
作为教师,一定要自尊自重,自信自立,自强不息,树立科学的业绩观,要立足岗位创业绩,立足本职岗位服务学生,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培养学生,促进学生,发展学生,成就学生,尽心竭力教好自己所任教的学科,努力让学生茁壮成长,为学生成人成材呕心沥血,无怨无悔。
成长,从学习开始。改变,从觉醒开始。教师要改变自己,不断成长,唯有不断学习和吸纳智慧。唯有树立新观念,践行新观念,才能与时俱进,引领新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市万州区沙河小学)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教授指出:“教师是一个冒险的、甚至危险的职业,因为伟人和罪犯都可能在他手上形成”。“只有改变教师,才能改变学生。教师成长了,学生自然就会成长”。教育成败、学生优劣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思想品德、精神境界和专业素养。教师要与时俱进,改变自己,树立新观念,锻造新本领,提升新境界,展现新形象,践行新观念,才能肩负起塑造灵魂的光荣使命,引领学生获得新发展。
一、学习观:以智育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信息时代做好老师,自己所知道的必须大大超过要教给学生的范围,不仅要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好老师还应该是智慧型的老师,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教师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己任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观,坚持活到老、学到老,才能拥有汩汩奔涌的智慧源泉,哺育学生健康成长。
教师既要向教育经典、教学专著、百科书籍和时文报刊学,向互联网、电视广播学,向专家学者、名师学,也要向身边的同事学,向奥妙无穷的大自然和五彩缤纷的社会生活学,向教育实践学,在学习中长本事,在实践中求真知,在探索中取得进步。只要坚持学习,就能避免陷入少知而迷、无知而乱、不知而盲的学识困境,就能克服能力不强、机智不足、技术落后的本领恐慌。学习要端正态度,挑选内容,讲究方法,追求实效,学习有益的教育教学理论、技术和实践经验,无用的东西不必学,有害的东西不能学。
优秀教师是学出来的,学习应成为教师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提升手段、一种精神追求。教师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首先,有计划地学习。每学期系统地读一两本教育专业著作,并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保持高度关注,充分占有该领域的新信息、新观念、新策略、新问题。其次,且读且思,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学习,能够提高学习的目的和效率。再次,做好学习笔记。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把能够引发自己思考的观点记下来,把自己的理解写下来,把自己的思考写下来,把自己的困惑写下来。最后,注重交流与分享。古人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学习需要交流,需要分享。要跟他人交流学习的体会,分享学习的快乐。
学习可以丰富学识,增长智慧,提升境界,重塑形象,让学习积蓄哺育学生茁壮成长的智慧,当好学生成人成才的引路人和指导者。
二、教育观:服务学生
马克思早就说过:“教育就是一种服务。”教育的本质就是为学生服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而是摇身一变,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服务的对象”,这是教育观念的一个根本性转变。教师要把为学生服务看作是自己人生的最高目标。
教育家陶西平说过:“过去我们过多地强调教育为社会服务,很少强调为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为发掘每个人的潜能和创造力服务,今天来看,应该强化这种‘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教师要更新教育观念,明确角色责任,摆正师生位置,不仅仅是把学生当成教育对象、转化对象和管理对象,更要把学生当成服务对象,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学生服务不只是一句响亮的口号,必须真正树立服务观念,提升服务能力,必须以学生为本,用思想指引学生,用爱心呵护学生,用真情温暖学生,用智慧熏陶学生,用技艺启迪学生。只有真正树立了服务观念,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师生关系,学生才能获得更大、更自由的成长空间,教育教学工作才能有序展开,生机盎然。
世界上的任何职业,从本质上都有服务的性质。但是,不同的职业,服务的形式、服务者的权利和义务不尽相同。就教师而言,尊重学生很有必要,服务学生也是其天职,但教师的服务不同于商业领域的服务。教师的服务属于内启式的服务,其使命在于开启学生的心智,引领学生的发展,将学生摆渡到一个更高层次的彼岸。这就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服务具有导航、启迪、熏陶、矫正等多种特质,要实现这样的服务,“教育服务员”有权对“学生上帝”进行必要的约束和管理。否则,不管不问,放纵学生,是教师的失职。
教师为学生服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学习上,营造温馨、主动求索的学习环境,打造高效课堂教学;生活上,了解生活状况,奉献关爱之心,伸出援手,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心理上,创设一个民主、宽松、包容的育人氛围,以陶冶情操,愉悦精神;发展上,搭建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平台,以发展特长,彰显个性。为学生服务,至关重要的就是:不伤害一个学生,不抛弃一个学生,不放弃一个学生,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真诚无私的爱。
举一反三,精心讲解是一种服务;三言两语,精当点拨是一种服务;褒贬适当,客观评价是一种服务;停留三秒,静心等待是一种服务;大张旗鼓,真诚表扬是一种服务;和颜悦色,善意批评是一种服务;雪中送炭,无私援助是一种服务;搭梯架桥,热心搀扶是一种服务。只要我们以生为本,一切为学生着想,为全体学生服务,就能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呵护学生,鼓励学生,善待学生,就能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引领学生茁壮成长。
三、教改观:立德树人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课程和课堂改革的根本宗旨。学校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立德树人,使我们培养的人才既有高度的道德素养,又有建设社会主义的真实本领。成尚荣先生在《以立德树人统领教学改革》中提出:“教学改革就是要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并以立德树人来评价教学和教学改革。”“以立德树人来统领教学改革,首要的任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同样,课程、课堂无德,就不是真正的课程、课堂,更谈不上好课程、好课堂。 教师既是课程的建设者、开发者、使用者,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合作者,必须立德树人,以德治教。首先,教师要立德,师德要高尚。教师要志存高远,信念坚定,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爱心满怀,公正无私,淡泊名利,廉洁从教,乐于奉献。然后,教师要树人,以德治教,教书育人。课程是教育的核心,课堂是教育的主要阵地,教师必须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穿于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之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关要求加以具体化和细化,自觉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浸润。教师要积极改进和优化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有机整合学科课程中的育人思想和教育内容。当然,在学科教学活动中不是贴上德育的标签,而是充分挖掘学科教学内容中蕴含的文化内涵、德育因素、人文精神,相互渗透,润物无声,促使育人效果最大化。
立德树人不只是班主任的事,也是所有任课教师的事;立德树人不只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事,也是学校管理的事。因此,所有教师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使学校的一人一事、一草一木都能提升学生的品质,熏陶学生的情操。
四、从业观: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是时代的要求,社会的呼唤,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教育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一代又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只有坚持依法治教,才能使教育改革步入符合教育规律、国家和人民需要、科学发展的轨道。何谓依法治教,就是一切教育活动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遵守教育法规。古人云:“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法律素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法是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基础;懂法,才能守法、用法,依法治教。怎样依法治教呢?
首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必须模范遵守《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的教育政策和规定。正如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没有教育者个人对受教育者的直接影响,就不可能有深入性格的真正教育。只有个性才能影响个性的发展和定型,只有性格才能养成性格”。
其次,积极践行依法执教。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关键,是教师的职责所在,分内之事。在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依法执教和以德施教,切实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不触碰师德“红线”,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育政策方针,积极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毋庸置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应该高出普通的社会民众,才能履行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但是,当下仍有极少数教师无视法律法纪,违背教育政策方针,接连发生性侵学生、体罚学生、收受礼金、有偿家教等案例,给社会、学校和学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或负面影响。为此,教师必须严于律己,主动依法执教,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只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才能成为学生爱戴、老百姓满意的好教师。
再次,自觉监督依法治校。监督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治校,应该成为教师的一份责任担当。当前,有的地方确实存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校长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国家教育政策办学方针和管理的不良现状。作为教师,不能视而不见,要自觉加强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唯有广大教师自觉行使监督的权利,发挥监督的作用,才能真正落实依法治校。否则,教师仅仅做一个执行者,如果缺少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效监督、批判、反思,依法治校就会沦为一纸空谈。
最后,主动宣传依法治国。教书育人是法律赋予广大教师的神圣使命。虽然许多教师为繁重的工作所困,为烦琐的事务所累,囿于现行教育体制的藩篱,不得不“戴着镣铐跳舞”。但是,教师也有大显身手的一方天地,这一方天地就是所教班级,所站的讲台。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班级管理中,教师要主动渗透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积极宣传《环保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并积极传播有关法律常识,带动千家万户知法、懂法、守法。这样一来,不仅能让学生从小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而且必将对整个社会、民族和国家的法治进程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名教师的法纪观念如何,不仅反映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且直接影响培养的下一代是什么样的人。遵纪守法的教师,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良性发展,这对于培养一代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教师要做依法治教的践行者、依法治校的监督者和依法治国的传播者,这既是一份责任,也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使命与担当。
五、业绩观:不唯分数
业绩观是教师对待怎样履行职责、追求何种业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这对教师怎样从教、怎样施教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也能折射出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闪光的业绩,提升自身价值,催人奋发进取,教师要树立新的业绩观。教师的业绩,不唯考试分数论英雄,它体现在教书育人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学生获得的点滴进步,体现在发挥学生的特长,也体现在学生、学校取得的各项成绩、荣誉之中。
语文教师精心辅导学生写作文,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征文比赛,向报刊推荐优秀作文;美术教师热心辅导学生绘画、书法,向报刊推荐优秀作品;科学教师用心指导学生参加省市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音乐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文艺节目汇演;体育教师耐心指导学生参加各种训练,参加市区举办的运动会等。学生的作品发表了或者参加比赛获奖了,既是学生的成绩,又是教师的业绩,也是学校的政绩。
作为教师,一定要自尊自重,自信自立,自强不息,树立科学的业绩观,要立足岗位创业绩,立足本职岗位服务学生,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培养学生,促进学生,发展学生,成就学生,尽心竭力教好自己所任教的学科,努力让学生茁壮成长,为学生成人成材呕心沥血,无怨无悔。
成长,从学习开始。改变,从觉醒开始。教师要改变自己,不断成长,唯有不断学习和吸纳智慧。唯有树立新观念,践行新观念,才能与时俱进,引领新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市万州区沙河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