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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治规范包括企业自治规范和行业团体自治规范两类。行业自治规范基于当事人的同意而产生,或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而接受其约束,因此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同时,行业自治规范还具有习惯法的效力。然而,实践中行业自治规范也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对行业自治规范的效力审查和认定机制,具体应包括行政备案和审查机制以及司法审查机制,并建立相应的行业自治规范效力审查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