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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业银行金融同业业务已构成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的实体网点、网上银行和客户资源构成了商业银行的网络外部性。商业银行利用这一网络外部性发展保险、理财、银行卡、银证合作等金融同业业务。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消费者都要使用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银行卡或转账服务进行交易,这使商业银行具有双边市场性质。在双边市场中,网络外部性的大小、质量和进入壁垒是竞争成败的关键。商业银行网络平台的质量和大小就决定了网络外部性的大小和商业银行金融同业业务的竞争力。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金融同业业务的方向是拓展实体和虚拟网络,包括提高网上银行的便捷性和用户数量。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同业业务 研究
一、金融同业的定义与发展
商业银行金融同业合作是商业银行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间的业务合作,以代理业务、资金业务最为常见。金融同业合作交叉性较强,给银行带来的收益也是多元化、综合性的。不仅能为银行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如银证合作),同时发展同业合作还能够发展个人产品销售、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业务,提高银行中间业务收入。随着金融同业的合作范围不断拓展,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同业合作不仅是金融机构赢利的重要来源,更为重要的是为其从分业经营走向综合经营打下基础,提供更广阔的前景。金融同业合作可能成为整个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商业银行大力拓展同业业务,既有利润收获,更有创新空间。
商业银行进行的金融同业合作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银银),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银证),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银资),商业银行与基金(银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银保),银行与VC/PE机构(银投)等各种具体形式。
二、商业银行发展金融同业业务的逻辑:网络外部性
许多研究只是将商业银行金融同业业务作为一项中间业务或业务创新进行研究,并没有系统的对其背后的发展逻辑进行说明,也因此只能简单的作出描述性研究或预测,本文提出商业银行发展金融同业业务的逻辑是因为商业银行业务具有网络外部性,而某些法律法规或商业银行自身人才条件又决定了商业银行不可能自己开展其它金融服务,于是商业银行将其网络平台共享给其它金融机构,从中获得收益。
许多产业组织的形态并非一条价值链可以概括,而是更像是一张价值网,企业基于这张价值网进纵向和横向一体化,与其它企业进行分工合作。一个网络的价值,取决于已经连接到该网络的其他节点(会员、消费者或企业等)的数量,发达的网络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几何级数的收益,发达的网络也可以在为其它企业带来收益时获得代理收益。这种网络的规模效益常被称为网络外部性。
根据Katz和Shapiro(1985)的定义,网络外部性主要分为直接网络外部性和间接网络外部性。直接网络外部性指消费者消费某种网络产品的价值会随着消费与该产品相兼容产品的其他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间接网络外部性则是指消费者消费某种网络产品的价值随着与该产品相兼容的互补性产品种类增加而增加。以通讯网络为例,如果通讯网内只有一部电话,网络价值为零,随着电话数量增加,网络的价值越来越大且呈几何级数增长。基于通讯网络,还可以拓展出诸多业务,如电话广告、电话订货等。这时通讯网的提供商便可以因用户数量庞大而向电话广告商等信赖网络经营产品的商家收费。以更发达的互联网为例,拥有会员越多,意味着网络外部性越大,企业也会努力将会员带来的网络外部性内部化。腾讯因其会员众多,而拓展出游戏、C2C(拍拍)、B2C(易讯)、财付通等业务,并获得较高收益。淘宝也因平台上卖家和买家众多,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发展。
与网络外部性概念密切相关的便是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双边市场也称双边网络(two-sided networks),是对两边的用户群体提供网络接入并获得收益的经济网络。Rochet和Tirole(2003a)首先给出定义:双边(或多边)市场是一个或几个允许终端用户交易的平台,通过适当的方式吸引双边(或多边)保留在平台上,并收取费用。平台提供商要做的即是服务交易的终端,使其一方或多方愿意付费留在平台上。对商业银行而言,典型的例子即是银行卡业务,由商业银行发行大量银行卡,一边是POS机商户要购买POS机并支付刷卡手续费,另一边则是银行卡的客户。由于银行卡,尤其是信用卡为POS机商户和消费者都提供了便捷,其中的一方或多方往往愿意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商业银行便从银行卡的网络平台中获得了收益(Rochet和Tirole, 2003b; 王学斌等,2006)。
商业银行虽然无法取得通讯网络或互联网这样的网络外部性,但由于其营业网点众多,拥有大量储户和企业等客户资源,拥有大量客户的信息资料,这些都意味着商业银行也是一个网络平台,而且可以由柜员和客户经理进行面对面服务,为客户带来更好的客户体验。因此,商业银行都会根据自己的网点和客户,扩展更多中间业务,从事混业经营,但由于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较多,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进行混业经营终究有所限制,并且商业银行直接从事其它金融活动也需要相关技术人才,与其它专业金融企业竞争并非上策,而利用自身网点和客户优势,与其它专业金融企业合作,从合作中获得收益更为可行。
网络外部性往往既可以由网络平台提供者独享,也可以由多方共享。商业银行的网络外部性可以为许多业务提供收益,但法律规定了许多商业银行不得直接经营的业务,于是商业银行使用网络平台与其它金融企业共享,从中获得网络外部性的收益。这便是笔者对商业银行金融同业合作业务发展的理论解释。以保险和理财产品的代理为例,保险公司和新成立的基金理财等金融机构缺少网络平台,便要借助于和商业银行的合作,共享商业银行网络平台,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点和客户资源开展业务。
上述的商业银行金融同业合作模式也是双边市场模式,即银行为交易双方提供平台,交易双方在该平台上达成交易,并以各种形式向平台提供者交费。银保合作和银证合作也有类似的性质,交易的双方是保险公司与其客户或是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但由于使用了银行的网点、银行卡或转账服务,保险公司或证券公司便要向银行付费。银行的竞争力便体现在网点和银行卡的数量,转账等服务的质量上。因此商业银行网络平台的大小和质量在同其它商业银行的竞争中起关键作用。 三、商业银行金融同业业务的核心:网络平台
基于对网络外部性的认识,可以发现,网络平台是金融同业的核心,只有网络外部性的提供者才能获得更多收益,对商业银行而言,提供网点—客户的网络平台,维护网络平台,在网上银行中集成更多面向企业和个人的金融同业产品是发展金融同业业务的核心。
由于商业银行是由网点和客户组成的网络平台的提供者,商业银行应当在金融同业中起到主导作用。商业银行可以为需要网点和客户资源等网络外部性的金融同业提供服务,并从合作中获得收益。收益的规模由商业银行的网络外部性决定,商业银行从自身网络外部性中获益需要:1、充分发挥自身网络外部性的作用,包括代理销售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或是开发自己的理财产品;2、强化自身网络外部性,加强平台建设,包括传统的实体网点、银行卡业务和新型网上银行业务;3、在与金融同业的合作中共享网络平台,或发展成自身的网络平台。
以银证合作为例,同等收费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和银行卡发卡量最大的若干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卡的网络外部性便在此体现。以银保合作为例,保险公司更倾向于和营业网点最多的商业银行合作,网点的网络外部性便在此体现。
便捷安全的网上银行会带来更大网络外部性,并为金融同业合作提供新的契机。商业银行往往会对银行卡用户建议开设并使用网上银行,并提供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U-key等产品,网上银行用户增加,除了可以为银行带来消费时的手续费,还在于庞大的用户群体本身就意味着互联网平台的网络外部性,商业银行可以在网上银行中提供购买保险、基金、纸黄金等投资产品的链接,优质用户体验的网上银行可以为金融同业合作提供新的平台。
除了商业银行自身的网络平台外,证券公司等同样联系着大量的股民,而股民往往是储蓄较多的个人客户。与证券公司进行深度的银证合作还可以共享证券公司的网络外部性。
在传统的代理销售金融同业业务,商业银行间存在竞争,在现实中可以发现,一种保险产品会在多家银行网点销售,一家证券公司可以与多家银行进行银证合作。最后的均衡结果是网络外部性最强的商业银行的合作最广泛,该商业银行从中获得的收益就越多。保险公司会首选网点最多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证券公司会首选银行卡最普及的商业银行进行银证转账业务合作。网络外部性往往与垄断相联系就是因为这一原因。商业银行间同样存在合作,为了推广银行卡业务,共享POS机消费网络,扩大银行卡的网络外部性,商业银行都会选择加入银联,但银联在异地、跨行等业务上的收费限制了网络的扩大。
四、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银行网络平台
当面对支付宝、财富通这些互联网,尤其是在智能手机时代的移动互联网支付平台时,商业银行与移动互联网支付平台合作,为其提供支付便利。但支付宝依靠移动互联网的庞大网络平台,得到快速的发展,具有了网络银行转账等功能,并在代理保险、代缴水电、小额信款等小微金融业务上寻求扩展。由于其强大的网络外部性,支付宝将会成为商业银行许多业务的强有力竞争者。当支付平台演化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时,商业银行间需要更深层次的金融同业合作,依靠面对面的人性化服务和客户对实体平台的信赖,与支付宝等移动互联网平台互补或竞争,提高网上银行的普及度、易用度和安全性也是商业银行扩张网络外部性,寻求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方式。
参考文献:
[1]Katz M L,Shapiro C.Network externalities, competition, and compatibility[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5,75(3): 424-440
[2]Rochet J C,Tirole J.Platform 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J].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2003,1(4): 990-1029
[3]Rochet J,Tirole J.An economic analysis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interchange fees in payment card systems[J]. 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2003,2(2)
[4]Rochet J,Tirole J.Two-sided markets:an overview[J].Institut d’Economie Industrielle working paper.2004
[5]王学斌,赵波,寇宗来,等.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双边市场中的银行卡组织[J].经济学 (季刊).2006,6(1):227-252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同业业务 研究
一、金融同业的定义与发展
商业银行金融同业合作是商业银行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间的业务合作,以代理业务、资金业务最为常见。金融同业合作交叉性较强,给银行带来的收益也是多元化、综合性的。不仅能为银行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如银证合作),同时发展同业合作还能够发展个人产品销售、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业务,提高银行中间业务收入。随着金融同业的合作范围不断拓展,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同业合作不仅是金融机构赢利的重要来源,更为重要的是为其从分业经营走向综合经营打下基础,提供更广阔的前景。金融同业合作可能成为整个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商业银行大力拓展同业业务,既有利润收获,更有创新空间。
商业银行进行的金融同业合作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银银),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银证),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银资),商业银行与基金(银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银保),银行与VC/PE机构(银投)等各种具体形式。
二、商业银行发展金融同业业务的逻辑:网络外部性
许多研究只是将商业银行金融同业业务作为一项中间业务或业务创新进行研究,并没有系统的对其背后的发展逻辑进行说明,也因此只能简单的作出描述性研究或预测,本文提出商业银行发展金融同业业务的逻辑是因为商业银行业务具有网络外部性,而某些法律法规或商业银行自身人才条件又决定了商业银行不可能自己开展其它金融服务,于是商业银行将其网络平台共享给其它金融机构,从中获得收益。
许多产业组织的形态并非一条价值链可以概括,而是更像是一张价值网,企业基于这张价值网进纵向和横向一体化,与其它企业进行分工合作。一个网络的价值,取决于已经连接到该网络的其他节点(会员、消费者或企业等)的数量,发达的网络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几何级数的收益,发达的网络也可以在为其它企业带来收益时获得代理收益。这种网络的规模效益常被称为网络外部性。
根据Katz和Shapiro(1985)的定义,网络外部性主要分为直接网络外部性和间接网络外部性。直接网络外部性指消费者消费某种网络产品的价值会随着消费与该产品相兼容产品的其他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间接网络外部性则是指消费者消费某种网络产品的价值随着与该产品相兼容的互补性产品种类增加而增加。以通讯网络为例,如果通讯网内只有一部电话,网络价值为零,随着电话数量增加,网络的价值越来越大且呈几何级数增长。基于通讯网络,还可以拓展出诸多业务,如电话广告、电话订货等。这时通讯网的提供商便可以因用户数量庞大而向电话广告商等信赖网络经营产品的商家收费。以更发达的互联网为例,拥有会员越多,意味着网络外部性越大,企业也会努力将会员带来的网络外部性内部化。腾讯因其会员众多,而拓展出游戏、C2C(拍拍)、B2C(易讯)、财付通等业务,并获得较高收益。淘宝也因平台上卖家和买家众多,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发展。
与网络外部性概念密切相关的便是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双边市场也称双边网络(two-sided networks),是对两边的用户群体提供网络接入并获得收益的经济网络。Rochet和Tirole(2003a)首先给出定义:双边(或多边)市场是一个或几个允许终端用户交易的平台,通过适当的方式吸引双边(或多边)保留在平台上,并收取费用。平台提供商要做的即是服务交易的终端,使其一方或多方愿意付费留在平台上。对商业银行而言,典型的例子即是银行卡业务,由商业银行发行大量银行卡,一边是POS机商户要购买POS机并支付刷卡手续费,另一边则是银行卡的客户。由于银行卡,尤其是信用卡为POS机商户和消费者都提供了便捷,其中的一方或多方往往愿意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商业银行便从银行卡的网络平台中获得了收益(Rochet和Tirole, 2003b; 王学斌等,2006)。
商业银行虽然无法取得通讯网络或互联网这样的网络外部性,但由于其营业网点众多,拥有大量储户和企业等客户资源,拥有大量客户的信息资料,这些都意味着商业银行也是一个网络平台,而且可以由柜员和客户经理进行面对面服务,为客户带来更好的客户体验。因此,商业银行都会根据自己的网点和客户,扩展更多中间业务,从事混业经营,但由于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较多,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进行混业经营终究有所限制,并且商业银行直接从事其它金融活动也需要相关技术人才,与其它专业金融企业竞争并非上策,而利用自身网点和客户优势,与其它专业金融企业合作,从合作中获得收益更为可行。
网络外部性往往既可以由网络平台提供者独享,也可以由多方共享。商业银行的网络外部性可以为许多业务提供收益,但法律规定了许多商业银行不得直接经营的业务,于是商业银行使用网络平台与其它金融企业共享,从中获得网络外部性的收益。这便是笔者对商业银行金融同业合作业务发展的理论解释。以保险和理财产品的代理为例,保险公司和新成立的基金理财等金融机构缺少网络平台,便要借助于和商业银行的合作,共享商业银行网络平台,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点和客户资源开展业务。
上述的商业银行金融同业合作模式也是双边市场模式,即银行为交易双方提供平台,交易双方在该平台上达成交易,并以各种形式向平台提供者交费。银保合作和银证合作也有类似的性质,交易的双方是保险公司与其客户或是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但由于使用了银行的网点、银行卡或转账服务,保险公司或证券公司便要向银行付费。银行的竞争力便体现在网点和银行卡的数量,转账等服务的质量上。因此商业银行网络平台的大小和质量在同其它商业银行的竞争中起关键作用。 三、商业银行金融同业业务的核心:网络平台
基于对网络外部性的认识,可以发现,网络平台是金融同业的核心,只有网络外部性的提供者才能获得更多收益,对商业银行而言,提供网点—客户的网络平台,维护网络平台,在网上银行中集成更多面向企业和个人的金融同业产品是发展金融同业业务的核心。
由于商业银行是由网点和客户组成的网络平台的提供者,商业银行应当在金融同业中起到主导作用。商业银行可以为需要网点和客户资源等网络外部性的金融同业提供服务,并从合作中获得收益。收益的规模由商业银行的网络外部性决定,商业银行从自身网络外部性中获益需要:1、充分发挥自身网络外部性的作用,包括代理销售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或是开发自己的理财产品;2、强化自身网络外部性,加强平台建设,包括传统的实体网点、银行卡业务和新型网上银行业务;3、在与金融同业的合作中共享网络平台,或发展成自身的网络平台。
以银证合作为例,同等收费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和银行卡发卡量最大的若干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卡的网络外部性便在此体现。以银保合作为例,保险公司更倾向于和营业网点最多的商业银行合作,网点的网络外部性便在此体现。
便捷安全的网上银行会带来更大网络外部性,并为金融同业合作提供新的契机。商业银行往往会对银行卡用户建议开设并使用网上银行,并提供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U-key等产品,网上银行用户增加,除了可以为银行带来消费时的手续费,还在于庞大的用户群体本身就意味着互联网平台的网络外部性,商业银行可以在网上银行中提供购买保险、基金、纸黄金等投资产品的链接,优质用户体验的网上银行可以为金融同业合作提供新的平台。
除了商业银行自身的网络平台外,证券公司等同样联系着大量的股民,而股民往往是储蓄较多的个人客户。与证券公司进行深度的银证合作还可以共享证券公司的网络外部性。
在传统的代理销售金融同业业务,商业银行间存在竞争,在现实中可以发现,一种保险产品会在多家银行网点销售,一家证券公司可以与多家银行进行银证合作。最后的均衡结果是网络外部性最强的商业银行的合作最广泛,该商业银行从中获得的收益就越多。保险公司会首选网点最多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证券公司会首选银行卡最普及的商业银行进行银证转账业务合作。网络外部性往往与垄断相联系就是因为这一原因。商业银行间同样存在合作,为了推广银行卡业务,共享POS机消费网络,扩大银行卡的网络外部性,商业银行都会选择加入银联,但银联在异地、跨行等业务上的收费限制了网络的扩大。
四、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银行网络平台
当面对支付宝、财富通这些互联网,尤其是在智能手机时代的移动互联网支付平台时,商业银行与移动互联网支付平台合作,为其提供支付便利。但支付宝依靠移动互联网的庞大网络平台,得到快速的发展,具有了网络银行转账等功能,并在代理保险、代缴水电、小额信款等小微金融业务上寻求扩展。由于其强大的网络外部性,支付宝将会成为商业银行许多业务的强有力竞争者。当支付平台演化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时,商业银行间需要更深层次的金融同业合作,依靠面对面的人性化服务和客户对实体平台的信赖,与支付宝等移动互联网平台互补或竞争,提高网上银行的普及度、易用度和安全性也是商业银行扩张网络外部性,寻求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方式。
参考文献:
[1]Katz M L,Shapiro C.Network externalities, competition, and compatibility[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5,75(3): 424-440
[2]Rochet J C,Tirole J.Platform 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J].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2003,1(4): 990-1029
[3]Rochet J,Tirole J.An economic analysis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interchange fees in payment card systems[J]. 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2003,2(2)
[4]Rochet J,Tirole J.Two-sided markets:an overview[J].Institut d’Economie Industrielle working paper.2004
[5]王学斌,赵波,寇宗来,等.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双边市场中的银行卡组织[J].经济学 (季刊).2006,6(1):22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