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土地产权确保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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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晰我国捉村土地产权,如何保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现如今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国土资源部、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最近联合下发《关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更具体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这是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杖村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就这项工作的总体上来说有以下几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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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刘某2004年考入长春某大学,2008年毕业后留在长春工作,刘某的母亲因意外车祸2009年9月去世,2012年7月父亲也因病去世。在办理完母亲后事后,因刘某无兄弟姐妹,于是打算把父母生前的承包地转包给邻居。村主任得知后,认为刘某早已将户口迁到长春市,已无本村户口,不能将其父母生前承包地转包,村委会要依法收回土地。但刘某认为,父母只有自己一个子女,他们生前的承包地理应由其继承,继承后他就有
多年来,董清靠养殖梅花鹿,走上了致富路,提前过上了小康生活,被当地人传为佳话。初秋时节,天高云淡。记者来到了东丰县大兴镇安胜村1组村民董清的养鹿舍,只见他正给鹿添加饲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