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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东方大学城会是另一个牟其中“飞天计划”的续集吗?这个神话在当初到底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
如果不是陷入到东方大学城的债务纠纷之中,陈竞超的2004年春节本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回安徽老家与阔别已久的亲人见面;一是寻找机会去其他地方继续赚钱。而现在,陈竞超只能留在东方大学城的所在地——河北廊坊,直到今天还在为追讨欠款而四处奔走。
和陈竞超一样被牢牢绑在东方大学城债务链条上的,还有成百上千的建筑商和供应商。
1999年年底,东方大学城开工建设,分三期开发。在“中国第一的创举”的口号下,众多建筑商和供应商云集于此。短短5年时间,东方大学城从一片耕地演变成为一个占地11000多亩,建筑面积达到165万平方米的宏大建筑群。
“东方大学城就是一艘泰坦尼克号,我们都花钱买了票。如果这艘巨轮沉没,我们也会跟着死亡。”一位近乎绝望的债权人对《商务周刊》说。
平静的东方大学城?
当记者进入东方大学城官方网站时发现,除了包括“东方大学城管委会就外欠巨额资金问题发表声明”在内的有限几条新闻外,所有涉及东方大学城内部状况的网页都已经无法点开。但网站上对于东方大学的描述中有如下文字:“东方大学城——中国极具投资价值的休闲型教育科技城市!!!我们的运作模式——企业投资,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中也表示:“大学城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作为被执行人的大学城系廊坊市的形象工程,基本上靠引资兴建,且在大部分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都是由建筑承包单位垫资施工。”
2月19日,当《商务周刊》记者踏入东方大学城时,这里的一切仍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有国家领导人题词的东方大学城凯旋门是最引人注目的建筑,三三两两的学生行走在道路上,两旁竖立着介绍中外名人的几何造型雕塑。由于面积太大,原本用于旅游服务的观光车成了校园中不可缺少的代步工具。
但记者在大学城中发现了一个名叫堤口村的地方。自2002年以来,这里常年住着近百名讨债的人,其中一些人一住就是两年。但讨债的希望在漫长的等待中越发渺茫。
“债权人用钱垒出了一个中国第一大学城。”一位已经在堤口村住了大半年的债主对记者说。另一个人给记者打的比喻更形象:“大家拿鸡蛋和面粉做出了一个蛋糕,但现在却谁都没有吃到。”
事实上,东方大学城的债务危机在2000年就已经开始显现。从建造大学城二期开始,所有建筑商就再也没有拿到过一分钱。他们背后还有无数拿不到工资的民工。矛盾因此产生。
2001年4月和2002年4月,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两次发生“财务危机”,工程停工待料。尽管随后政府派驻了东方大学城管委会来接管大学城,但之前出现的种种问题已经积重难返。2002年9月9日,甚至有讨债的民工身带假炸药来逼迫东方大学城还钱。被媒体广为报道的是,2004年1月16日,因为拿不到钱,来自江苏省扬中市的常广风吞下大量安眠药试图自杀,倒在了廊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前。因为建筑商不愿意继续垫资,本应在2003年开工的大学城三期已经停工了整整一年。
无奈之下,包括陈竞超在内的债权人把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在一位债权人向记者提供的《东方大学城欠债一览表》上,密密麻麻记录着公司名字和欠款数目,多则上千万,最少也有数十万。“这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这位债权人肯定地说。事实上,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董事长金卫华公开承认的债务金额已高达22亿元之巨,除了10亿银行贷款外,其余都是建筑商和供应商的欠款。
廊坊开发区法院院长马卫国证实,廊坊开发区法院受理的和大学城有直接债务关系的案件40多件,诉讼标的达到了1.4亿元。
但廊坊开发区法院在查封了东方大学城在廊坊的8个账号后发现,账号里根本就没有钱。虽然东方大学城拥有大量的房产,但据《商务周刊》了解,这些房产的法律手续并不健全,即使查封也无法变现。
一个欠款发生的典型路径
东方大学城的“神话”蒙骗了众多供应商。2001年4月18日,江苏通华集团(现改制为江苏南自通华集团)与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有关电气设备的供货合同,总价3188万元。对于这个当时年销售额只有七八千万的企业来说,这样一张大订单没法不令人动心。
也正是因为这纸合同,让南自通华今天成为东方大学城被套牢的主要债权人之一。
“通常没有预付款我们是不会签合同的。”南自通华党委书记陆国强对《商务周刊》说。但是,在这份合同上,关于货款结算一条却明确注明:“生产前材料款由乙方全额垫资(无预付款)”。
不是没有想到风险,但这张订单太诱惑人,而东方大学城的规模也太迷惑人了。据陆国强介绍,当时他们企业的主要高层曾3次到廊坊考察,了解到一期工程完工后付款情况尚可,而且此项目显然得到了政府方面的大力扶持。再加上此次采购价位居然比一般的市场价要高出10%-20%,而关于还款方式和期限又规定得非常详细。因此,“我们就想着要抓住这个机会,可能企业就此翻身了。”陆国强坦陈。
为了筹措生产垫资所需的1000多万元,通华集团在内部发动职工集资,并向银行贷款,对于一些原料供应商也采取提高采购价以换取延期付款的方式,最终按时将设备生产下线并运往东方大学城安装。
但是,喜悦仅仅持续了5个月。按合同规定,2001年9月15日,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应该将货款总额的34%打入通华集团账号,结果令人失望。此事拖至年底,通华集团正式向公司所在地镇江市中院提起诉讼。2002年3月15日,镇江中院在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不出庭的情况下判决通华集团胜诉。
但赢了官司又有什么用呢?通过法律程序,通华集团只要回了218万多元。当2002年9月15日第二期货款偿付日到期时,通华集团已经早有心理准备:“肯定是拿不到钱了。”
王笃新随后被指派到东方大学城“蹲点”催款。2003年一年,他都是在大学城里的一间没有装修过的教师公寓里度过的。“没有任何效果。”王笃新承认,他每天都去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和后来成立的管委会找人催款,但对方仅仅给他作了债权登记,他连金卫华的面都没有见着。
如此巨额货款的拖欠,也把通华集团拖入窘境,后经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兼并改制,企业才终于恢复生机,并改名南自通华,2003年销售额还突破了2亿元。但创伤未平,南自通华至今还有30-40万元的所欠原料供应商货款有待付清。
现在,南自通华的全部债权已达3819万多元,但是否对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二期和三期的未付货款提起诉讼,南自通华的心里相当矛盾。因为胜诉的结果,也只是拿到一张债权凭证,而花费的诉讼费用又将是40多万元。
南自通华高层告诉《商务周刊》,他们前后为清债所花费的诉讼、公关及支付银行利息费用已近100万元,而追回欠款的前景与当初相比,却并没有多大改观。
“现在看来,东方大学城是设了一个骗局。”王笃新说。据他介绍,在合同制订和追讨欠款过程中,有一个关键人物叫任明。在通华集团与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所签合同中,他是通华集团方的经办人和代表,但在镇江扬中其他企业与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所签合同中,他又是后者的代表。在南自通华所在的扬中市,目前所知还有至少5家企业陷入东方大学城债务泥潭,债权总计有1亿元之多。
通华集团还曾经因为任明介绍了东方大学城的项目而奖励了他一辆宝马,发生欠款纠纷后,这辆宝马车又被追回来了。
但是,任明还有一个后来才被人所知的身份,就是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强电部经理,也就是电气设备的主要采购负责人。王笃新称,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有大量这样的“经理”,他们并不领取薪水,而是在采购回有关设备后,享受总货款5%的提成。
记者曾试图采访任明,但多次拨打手机,他都处于关机状态。
相关人士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不约而同地表达了他们的猜测:东方大学城是否就是以采购提成的方式,鼓励下属人员进行二、三期的工程和设备采购,利用市场交易的不规范和法律方面的漏洞,套牢供应商,在自身不投入过多资金的情况下,将这个“泡泡”越吹越大?
“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不该你赚的钱就不要去碰。”南自通华现任总经理倪道宏反思道,“我们不得不变精明了。”
谁的责任?
事实上,在大学城债务黑洞被曝光之后,东方大学城管委会在人民网上已就外欠巨额资金问题发表声明称:“在东方大学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和进驻院校和学生逐渐增加的情况下,廊坊市发现开发公司在管理能力上出现了不相适应的情况。为了保证东方大学城的健康发展,市里决定成立东方大学城管委会。为避免政企不分的情况,在大学城管委会建立之初,就明确了‘协调、服务、监督、执法’的管理原则,不介入企业开发经营,不介入企业债权债务。”此声明同时被登在了东方大学城的网站上。
东方大学城管委会还表示:“目前,大学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债权债务问题,问题的性质是企业间合作的行为,而非政府行为;形成债务负担的主要原因除去投资商自身筹措资金不到位,银行未能如期履行银企合作协议,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一纸声明划清了东方大学城管委会与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的界限。根据2002年5月东方大学城管委会成立时的规定,管委会的责任被明确为“管理、服务”,而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则负责投资与经营。但债权人表示,来东方大学城都是冲着“国家项目”来的。
资料显示,东方大学城开始由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投资兴建。一位建筑商向记者提供的2000年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当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老总韩敬民。“这样的国有企业怎么会不给我们钱呢?”这位从东方大学城一期工程就开始参与的建筑商表示,“我们就算是砸锅卖铁也愿意先把钱垫上。”
但建筑商们没有想到的是,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随后发生变更,金卫华成了新的法人代表。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对建筑商们的欠债问题成了“民间”企业之间的行为。
在一些债权人提供的法院调解书上,有的还款期限早在2002年就已经到期了。但他们同样没有拿到应得的钱。
“钱到底上哪儿去了?”陈竞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他负责装修的香榭里舍公寓为例,120套房间,每套每月的租金高达2000元。此外,会议中心、格林湾别墅、度假村、美食街每年都为大学城带来不菲的租金收入。而现在坐落于东方大学城的海淀走读大学、北京25中和北大方正的房子都是买断的,资金动则上亿。除了租房卖房的收入外,东方大学城还向就读于此的学生收取费用。目前,住在这里的学生约为5万余人,4年来在大学城学习过的学生累计已超过10万人。另外,号称“亚洲第一”的东方大学城高尔夫球场也还在为东方大学城赚钱。
对于东方大学城被查封的房产,也有人透露,这些房产都是活封,不是死封,有些被查封的楼房照样在对外出租。
陈竞超现在最希望的是:“各方能够尽快拿出一个还款方案,同时将财务透明化”。“我们辛勤劳动积累的财富全赔进东方大学城的项目里了。”陈竞超显然在克制自己的感情,但语气中依然流露出一种愤慨,“谁来为我们主持公道?”
数年前,曾大肆宣扬“飞天计划”的牟其中因非法集资罪而锒铛入狱。当我们目睹一个神话的破灭之时,总是不禁去回想,这个神话在当初到底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今天的东方大学城会是另一个牟式“飞天计划”的续集吗?我们将继续关注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董事长金卫华和他制造的这场机会主义闹剧。
如果不是陷入到东方大学城的债务纠纷之中,陈竞超的2004年春节本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回安徽老家与阔别已久的亲人见面;一是寻找机会去其他地方继续赚钱。而现在,陈竞超只能留在东方大学城的所在地——河北廊坊,直到今天还在为追讨欠款而四处奔走。
和陈竞超一样被牢牢绑在东方大学城债务链条上的,还有成百上千的建筑商和供应商。
1999年年底,东方大学城开工建设,分三期开发。在“中国第一的创举”的口号下,众多建筑商和供应商云集于此。短短5年时间,东方大学城从一片耕地演变成为一个占地11000多亩,建筑面积达到165万平方米的宏大建筑群。
“东方大学城就是一艘泰坦尼克号,我们都花钱买了票。如果这艘巨轮沉没,我们也会跟着死亡。”一位近乎绝望的债权人对《商务周刊》说。
平静的东方大学城?
当记者进入东方大学城官方网站时发现,除了包括“东方大学城管委会就外欠巨额资金问题发表声明”在内的有限几条新闻外,所有涉及东方大学城内部状况的网页都已经无法点开。但网站上对于东方大学的描述中有如下文字:“东方大学城——中国极具投资价值的休闲型教育科技城市!!!我们的运作模式——企业投资,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中也表示:“大学城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作为被执行人的大学城系廊坊市的形象工程,基本上靠引资兴建,且在大部分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都是由建筑承包单位垫资施工。”
2月19日,当《商务周刊》记者踏入东方大学城时,这里的一切仍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有国家领导人题词的东方大学城凯旋门是最引人注目的建筑,三三两两的学生行走在道路上,两旁竖立着介绍中外名人的几何造型雕塑。由于面积太大,原本用于旅游服务的观光车成了校园中不可缺少的代步工具。
但记者在大学城中发现了一个名叫堤口村的地方。自2002年以来,这里常年住着近百名讨债的人,其中一些人一住就是两年。但讨债的希望在漫长的等待中越发渺茫。
“债权人用钱垒出了一个中国第一大学城。”一位已经在堤口村住了大半年的债主对记者说。另一个人给记者打的比喻更形象:“大家拿鸡蛋和面粉做出了一个蛋糕,但现在却谁都没有吃到。”
事实上,东方大学城的债务危机在2000年就已经开始显现。从建造大学城二期开始,所有建筑商就再也没有拿到过一分钱。他们背后还有无数拿不到工资的民工。矛盾因此产生。
2001年4月和2002年4月,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两次发生“财务危机”,工程停工待料。尽管随后政府派驻了东方大学城管委会来接管大学城,但之前出现的种种问题已经积重难返。2002年9月9日,甚至有讨债的民工身带假炸药来逼迫东方大学城还钱。被媒体广为报道的是,2004年1月16日,因为拿不到钱,来自江苏省扬中市的常广风吞下大量安眠药试图自杀,倒在了廊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前。因为建筑商不愿意继续垫资,本应在2003年开工的大学城三期已经停工了整整一年。
无奈之下,包括陈竞超在内的债权人把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在一位债权人向记者提供的《东方大学城欠债一览表》上,密密麻麻记录着公司名字和欠款数目,多则上千万,最少也有数十万。“这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这位债权人肯定地说。事实上,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董事长金卫华公开承认的债务金额已高达22亿元之巨,除了10亿银行贷款外,其余都是建筑商和供应商的欠款。
廊坊开发区法院院长马卫国证实,廊坊开发区法院受理的和大学城有直接债务关系的案件40多件,诉讼标的达到了1.4亿元。
但廊坊开发区法院在查封了东方大学城在廊坊的8个账号后发现,账号里根本就没有钱。虽然东方大学城拥有大量的房产,但据《商务周刊》了解,这些房产的法律手续并不健全,即使查封也无法变现。
一个欠款发生的典型路径
东方大学城的“神话”蒙骗了众多供应商。2001年4月18日,江苏通华集团(现改制为江苏南自通华集团)与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有关电气设备的供货合同,总价3188万元。对于这个当时年销售额只有七八千万的企业来说,这样一张大订单没法不令人动心。
也正是因为这纸合同,让南自通华今天成为东方大学城被套牢的主要债权人之一。
“通常没有预付款我们是不会签合同的。”南自通华党委书记陆国强对《商务周刊》说。但是,在这份合同上,关于货款结算一条却明确注明:“生产前材料款由乙方全额垫资(无预付款)”。
不是没有想到风险,但这张订单太诱惑人,而东方大学城的规模也太迷惑人了。据陆国强介绍,当时他们企业的主要高层曾3次到廊坊考察,了解到一期工程完工后付款情况尚可,而且此项目显然得到了政府方面的大力扶持。再加上此次采购价位居然比一般的市场价要高出10%-20%,而关于还款方式和期限又规定得非常详细。因此,“我们就想着要抓住这个机会,可能企业就此翻身了。”陆国强坦陈。
为了筹措生产垫资所需的1000多万元,通华集团在内部发动职工集资,并向银行贷款,对于一些原料供应商也采取提高采购价以换取延期付款的方式,最终按时将设备生产下线并运往东方大学城安装。
但是,喜悦仅仅持续了5个月。按合同规定,2001年9月15日,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应该将货款总额的34%打入通华集团账号,结果令人失望。此事拖至年底,通华集团正式向公司所在地镇江市中院提起诉讼。2002年3月15日,镇江中院在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不出庭的情况下判决通华集团胜诉。
但赢了官司又有什么用呢?通过法律程序,通华集团只要回了218万多元。当2002年9月15日第二期货款偿付日到期时,通华集团已经早有心理准备:“肯定是拿不到钱了。”
王笃新随后被指派到东方大学城“蹲点”催款。2003年一年,他都是在大学城里的一间没有装修过的教师公寓里度过的。“没有任何效果。”王笃新承认,他每天都去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和后来成立的管委会找人催款,但对方仅仅给他作了债权登记,他连金卫华的面都没有见着。
如此巨额货款的拖欠,也把通华集团拖入窘境,后经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兼并改制,企业才终于恢复生机,并改名南自通华,2003年销售额还突破了2亿元。但创伤未平,南自通华至今还有30-40万元的所欠原料供应商货款有待付清。
现在,南自通华的全部债权已达3819万多元,但是否对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二期和三期的未付货款提起诉讼,南自通华的心里相当矛盾。因为胜诉的结果,也只是拿到一张债权凭证,而花费的诉讼费用又将是40多万元。
南自通华高层告诉《商务周刊》,他们前后为清债所花费的诉讼、公关及支付银行利息费用已近100万元,而追回欠款的前景与当初相比,却并没有多大改观。
“现在看来,东方大学城是设了一个骗局。”王笃新说。据他介绍,在合同制订和追讨欠款过程中,有一个关键人物叫任明。在通华集团与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所签合同中,他是通华集团方的经办人和代表,但在镇江扬中其他企业与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所签合同中,他又是后者的代表。在南自通华所在的扬中市,目前所知还有至少5家企业陷入东方大学城债务泥潭,债权总计有1亿元之多。
通华集团还曾经因为任明介绍了东方大学城的项目而奖励了他一辆宝马,发生欠款纠纷后,这辆宝马车又被追回来了。
但是,任明还有一个后来才被人所知的身份,就是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强电部经理,也就是电气设备的主要采购负责人。王笃新称,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有大量这样的“经理”,他们并不领取薪水,而是在采购回有关设备后,享受总货款5%的提成。
记者曾试图采访任明,但多次拨打手机,他都处于关机状态。
相关人士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不约而同地表达了他们的猜测:东方大学城是否就是以采购提成的方式,鼓励下属人员进行二、三期的工程和设备采购,利用市场交易的不规范和法律方面的漏洞,套牢供应商,在自身不投入过多资金的情况下,将这个“泡泡”越吹越大?
“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不该你赚的钱就不要去碰。”南自通华现任总经理倪道宏反思道,“我们不得不变精明了。”
谁的责任?
事实上,在大学城债务黑洞被曝光之后,东方大学城管委会在人民网上已就外欠巨额资金问题发表声明称:“在东方大学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和进驻院校和学生逐渐增加的情况下,廊坊市发现开发公司在管理能力上出现了不相适应的情况。为了保证东方大学城的健康发展,市里决定成立东方大学城管委会。为避免政企不分的情况,在大学城管委会建立之初,就明确了‘协调、服务、监督、执法’的管理原则,不介入企业开发经营,不介入企业债权债务。”此声明同时被登在了东方大学城的网站上。
东方大学城管委会还表示:“目前,大学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债权债务问题,问题的性质是企业间合作的行为,而非政府行为;形成债务负担的主要原因除去投资商自身筹措资金不到位,银行未能如期履行银企合作协议,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一纸声明划清了东方大学城管委会与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的界限。根据2002年5月东方大学城管委会成立时的规定,管委会的责任被明确为“管理、服务”,而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则负责投资与经营。但债权人表示,来东方大学城都是冲着“国家项目”来的。
资料显示,东方大学城开始由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投资兴建。一位建筑商向记者提供的2000年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当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老总韩敬民。“这样的国有企业怎么会不给我们钱呢?”这位从东方大学城一期工程就开始参与的建筑商表示,“我们就算是砸锅卖铁也愿意先把钱垫上。”
但建筑商们没有想到的是,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随后发生变更,金卫华成了新的法人代表。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对建筑商们的欠债问题成了“民间”企业之间的行为。
在一些债权人提供的法院调解书上,有的还款期限早在2002年就已经到期了。但他们同样没有拿到应得的钱。
“钱到底上哪儿去了?”陈竞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他负责装修的香榭里舍公寓为例,120套房间,每套每月的租金高达2000元。此外,会议中心、格林湾别墅、度假村、美食街每年都为大学城带来不菲的租金收入。而现在坐落于东方大学城的海淀走读大学、北京25中和北大方正的房子都是买断的,资金动则上亿。除了租房卖房的收入外,东方大学城还向就读于此的学生收取费用。目前,住在这里的学生约为5万余人,4年来在大学城学习过的学生累计已超过10万人。另外,号称“亚洲第一”的东方大学城高尔夫球场也还在为东方大学城赚钱。
对于东方大学城被查封的房产,也有人透露,这些房产都是活封,不是死封,有些被查封的楼房照样在对外出租。
陈竞超现在最希望的是:“各方能够尽快拿出一个还款方案,同时将财务透明化”。“我们辛勤劳动积累的财富全赔进东方大学城的项目里了。”陈竞超显然在克制自己的感情,但语气中依然流露出一种愤慨,“谁来为我们主持公道?”
数年前,曾大肆宣扬“飞天计划”的牟其中因非法集资罪而锒铛入狱。当我们目睹一个神话的破灭之时,总是不禁去回想,这个神话在当初到底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今天的东方大学城会是另一个牟式“飞天计划”的续集吗?我们将继续关注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董事长金卫华和他制造的这场机会主义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