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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适时进行清理,是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立法部门一直重"立"轻"废".我国加入WTO后,对现有的法规、规章进行全面的清理,成为当前立法部门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工作.立法部门应依据WTO规则,及<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广东省立法条例>的要求,确定广东省法规清理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建立法规清理的制度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