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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簡稱“佔中”“Occupy Central”),全稱“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是一項於2013年1月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Benny Tai Yiu Ting)最早在報刊上提出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行動,希望能夠藉此逼使北京當局(中央人民政府)能夠確切履行在《香港基本法》及“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相關決定中所作出的,讓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經由“普選”產生的承諾。
由於此項建議得到不少香港社會名人和各界市民的支持,一旦成為實際行動亦必將對香港(中環)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造成嚴重打擊,甚至影響到中國大陸的金融穩定,故此,此舉目前已經發展成一項中國和國際矚目的抗議行動。
佔領中環的由來與演變
2013年1月,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於1月16日投稿香港《信報》,發表以《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為題的文章,鼓勵香港市民及民間領袖以的形式表達港人自主權利。戴耀庭認為,過去港人各種爭取政治權利的方式,如遊行示威、苦行、五區公投和佔領政府總部兼絕食等等帶來的壓力,都可能不足以讓中央政府讓步,提議發起“第二次佔領中環行動”,於2013年前半年進行論述和策劃,然後在2013年7月或2014年初夏發起實際行動,希望透過這次大規模的公民抗命運動,去爭取香港的特首“普選”。
“佔中”建議裡有一個香港社會運動前所未見的設計,即希望能夠募集一萬人簽下“誓約”,對外宣佈自己支持“非暴力佔中”。如果最後真的必須走上街頭,40歲以上的人要走在前面,結束後,這一萬人要負起責任,一起走到警察局去投案,聽從警方的處理。
此議一出,由於與香港各大在野民主派人士的利益相符,即時自“反國民教育運動”草草結束之後,沉悶數月之久的香港各界抗議行動再起高潮。換言之,“佔領中環”馬上成為香港民主派(特別是在“五區公投”和“政制改革”兩役中出賣港人、死不道歉的民主黨)的一碗“續命湯”,數月之內便將除“社民連”、“普羅政治學苑”、“熱血公民”及“香港城邦論”(本土派)支持者之外的所有政治勢力都席捲進去,或支持或反對,無一倖免。
2013年3月27日,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陳健民及香港柴灣浸信會主任牧師朱耀明三位發起人,共同發表《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表示這個運動的目標是要爭取2017年普選特區行政長官,認為這運動的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認同其信念者要共同承擔責任,參與行動與否純粹是個人的決定。
4月28日,“佔中”秘書處正式成立,十名香港名人的支持者一同亮相。
6月9日,“佔中”進行首次“商討日”,約700名參與者並歸納出要加強宣傳分成40個小組,討論了一個半小時,商討“佔中”將面對和必需解決的問題,最後歸納成七大要點,待下次“商討日”處理,包括:如何加強“佔中”運動的宣傳及論述;運動提升至全民運動層面;如何商討方案、談判底線;“佔中”運動如何建立具公信力的決策機制;“佔中”的時機,何時展開、退出等;加強“佔中”的組織,增加資源;應對中央及政府抹黑、打壓。
10月19日,“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立法會(職工盟)議員李卓人(佔中三人組)前往臺北,拜會過去曾經長期主張“台灣獨立”的前“民進黨”主席、“百萬紅衫軍倒扁運動”召集人施明德,在座談中呼籲台灣和香港應該彼此聲援,共同抵擋專制政權,為民主自由奮戰,希望參考施明德領導“紅衫軍”推動“和平抗爭”的經驗,累積國際支持能量,爭取2017年香港可以“普選”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雙方在會後共同召開的記者會宣佈,將在十二月七、八日,廣邀港臺民主人士舉行圓桌會議,共同簽署“信念書”,聲援“佔中”運動。
佔中受到中方猛烈抨擊
6月9日,“佔中”進行首次“商討日”時,香港特首梁振英已率先指稱“佔中”是“為犯法而犯法”,特區政府不會姑息“犯法”行為。
7月,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立法會午宴後向記者表示,堅決反對“佔領中環”行動,因為無論發起人如何花言巧語,粉飾包裝,違法就是違法。香港是法治社會,如果容許有人為政治要求而挑戰法律底線,將會禍患無窮。
2013年9月4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公開表示支持香港紀律部隊。
“佔中三人組”拜會施明德後,10月23日,香港立法會親政府的建制派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批評“佔中三人組”赴台與鼓吹“台獨”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會面,是試圖藉助“台獨”理念推動“佔中”令人擔心香港政治走向暴力對抗,質疑他們被外部勢力操控,試圖引入“台獨”搞“港獨”,挑戰“一國”原則,將香港推向危險,最終可能拖垮香港政制發展、搞亂兩岸關係,對落實“普選”絕無幫助。
10月24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十三億中國人不答應“港獨”、“台獨”》的文章,批評香港的“佔中”亂港分子,把“台獨”的理念和做法引入香港,推動“港獨”,是玩火自焚。
佔中諸子和施明德的反駁
對於支持政府的建制派人士將“佔中”與“台獨”、“港獨”掛鉤的猛烈批評,“佔中”發起人之一的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陳健民反駁,中國中央領導層也曾與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會面,不明白他們見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和“民進黨”創黨成員林濁水有何問題。
被批評與“台獨”掛鉤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認為,這次建制派“大陣仗”出動多名議員“抹黑”他們的交流活動,顯示中共很不希望台灣人民關注香港的民主發展。
“佔中”的三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則發表“聲明”,強調“佔中”是一個本土的民主運動,成功與否只取決於香港市民的支持。“佔中”歡迎世界各地人民關注,但不會受任何外力影響運動的方向。“聲明”表示,感謝施明德精神上的支持,但強調施明德在台灣提出的“明年每月派17人進行佔中”計畫,只是其個人意見,從未在“佔中”運動的內部商討過。
被大肆批評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明白表示,中國和香港與台灣的關係完全不一樣,香港不但在《香港基本法》中明確定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國際間對“香港主權歸屬中國”的認知也很明確,此中沒有“港獨”的問題,所謂引進“台獨”以及推動“港獨”的說法,簡直荒謬至極。施明德強調,港人才是香港民主運動的主角,他只是“客卿”,只是關心民主這個普世價值,絕對沒有其他角色和目的。
書生論政,十年無成,
澳門人只宜旁觀
究竟發起“佔領中環”行動的那些“書生”,有沒有可能達成他們所謂的“真普選”目標呢?為甚麼不管香港民主派人士如何去參考台灣經驗,都根本沒有作用呢?原因很簡單,香港是香港,台灣是台灣,不管未檢如何“好戲連場,鑊鑊新鮮”,相對台灣民主人士來說,香港民主人士大多數是“無卵泡”之輩,集自私、怕死、軟弱、易屈服於一身,“書生論政,十年無成”,“佔領中環”應該也不例外。
對澳門來說,由於《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有關“普選”問題的寫法完全不一樣,《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寫法是“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第六十八條是“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選舉產生的目標”,《澳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對行政長官是否“普選”產生隻字不提,第六十八條的寫法則是“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明白表示沒有“全部議員由選舉產生的目標”。
故此,除非修改《澳門基本法》有關條文,起碼在二零四九年之前,一般澳門人士對“佔中”行動只宜隔海旁觀,不宜效法。
由於此項建議得到不少香港社會名人和各界市民的支持,一旦成為實際行動亦必將對香港(中環)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造成嚴重打擊,甚至影響到中國大陸的金融穩定,故此,此舉目前已經發展成一項中國和國際矚目的抗議行動。
佔領中環的由來與演變
2013年1月,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於1月16日投稿香港《信報》,發表以《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為題的文章,鼓勵香港市民及民間領袖以的形式表達港人自主權利。戴耀庭認為,過去港人各種爭取政治權利的方式,如遊行示威、苦行、五區公投和佔領政府總部兼絕食等等帶來的壓力,都可能不足以讓中央政府讓步,提議發起“第二次佔領中環行動”,於2013年前半年進行論述和策劃,然後在2013年7月或2014年初夏發起實際行動,希望透過這次大規模的公民抗命運動,去爭取香港的特首“普選”。
“佔中”建議裡有一個香港社會運動前所未見的設計,即希望能夠募集一萬人簽下“誓約”,對外宣佈自己支持“非暴力佔中”。如果最後真的必須走上街頭,40歲以上的人要走在前面,結束後,這一萬人要負起責任,一起走到警察局去投案,聽從警方的處理。
此議一出,由於與香港各大在野民主派人士的利益相符,即時自“反國民教育運動”草草結束之後,沉悶數月之久的香港各界抗議行動再起高潮。換言之,“佔領中環”馬上成為香港民主派(特別是在“五區公投”和“政制改革”兩役中出賣港人、死不道歉的民主黨)的一碗“續命湯”,數月之內便將除“社民連”、“普羅政治學苑”、“熱血公民”及“香港城邦論”(本土派)支持者之外的所有政治勢力都席捲進去,或支持或反對,無一倖免。
2013年3月27日,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陳健民及香港柴灣浸信會主任牧師朱耀明三位發起人,共同發表《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表示這個運動的目標是要爭取2017年普選特區行政長官,認為這運動的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認同其信念者要共同承擔責任,參與行動與否純粹是個人的決定。
4月28日,“佔中”秘書處正式成立,十名香港名人的支持者一同亮相。
6月9日,“佔中”進行首次“商討日”,約700名參與者並歸納出要加強宣傳分成40個小組,討論了一個半小時,商討“佔中”將面對和必需解決的問題,最後歸納成七大要點,待下次“商討日”處理,包括:如何加強“佔中”運動的宣傳及論述;運動提升至全民運動層面;如何商討方案、談判底線;“佔中”運動如何建立具公信力的決策機制;“佔中”的時機,何時展開、退出等;加強“佔中”的組織,增加資源;應對中央及政府抹黑、打壓。
10月19日,“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立法會(職工盟)議員李卓人(佔中三人組)前往臺北,拜會過去曾經長期主張“台灣獨立”的前“民進黨”主席、“百萬紅衫軍倒扁運動”召集人施明德,在座談中呼籲台灣和香港應該彼此聲援,共同抵擋專制政權,為民主自由奮戰,希望參考施明德領導“紅衫軍”推動“和平抗爭”的經驗,累積國際支持能量,爭取2017年香港可以“普選”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雙方在會後共同召開的記者會宣佈,將在十二月七、八日,廣邀港臺民主人士舉行圓桌會議,共同簽署“信念書”,聲援“佔中”運動。
佔中受到中方猛烈抨擊
6月9日,“佔中”進行首次“商討日”時,香港特首梁振英已率先指稱“佔中”是“為犯法而犯法”,特區政府不會姑息“犯法”行為。
7月,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立法會午宴後向記者表示,堅決反對“佔領中環”行動,因為無論發起人如何花言巧語,粉飾包裝,違法就是違法。香港是法治社會,如果容許有人為政治要求而挑戰法律底線,將會禍患無窮。
2013年9月4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公開表示支持香港紀律部隊。
“佔中三人組”拜會施明德後,10月23日,香港立法會親政府的建制派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批評“佔中三人組”赴台與鼓吹“台獨”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會面,是試圖藉助“台獨”理念推動“佔中”令人擔心香港政治走向暴力對抗,質疑他們被外部勢力操控,試圖引入“台獨”搞“港獨”,挑戰“一國”原則,將香港推向危險,最終可能拖垮香港政制發展、搞亂兩岸關係,對落實“普選”絕無幫助。
10月24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十三億中國人不答應“港獨”、“台獨”》的文章,批評香港的“佔中”亂港分子,把“台獨”的理念和做法引入香港,推動“港獨”,是玩火自焚。
佔中諸子和施明德的反駁
對於支持政府的建制派人士將“佔中”與“台獨”、“港獨”掛鉤的猛烈批評,“佔中”發起人之一的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陳健民反駁,中國中央領導層也曾與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會面,不明白他們見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和“民進黨”創黨成員林濁水有何問題。
被批評與“台獨”掛鉤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認為,這次建制派“大陣仗”出動多名議員“抹黑”他們的交流活動,顯示中共很不希望台灣人民關注香港的民主發展。
“佔中”的三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則發表“聲明”,強調“佔中”是一個本土的民主運動,成功與否只取決於香港市民的支持。“佔中”歡迎世界各地人民關注,但不會受任何外力影響運動的方向。“聲明”表示,感謝施明德精神上的支持,但強調施明德在台灣提出的“明年每月派17人進行佔中”計畫,只是其個人意見,從未在“佔中”運動的內部商討過。
被大肆批評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明白表示,中國和香港與台灣的關係完全不一樣,香港不但在《香港基本法》中明確定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國際間對“香港主權歸屬中國”的認知也很明確,此中沒有“港獨”的問題,所謂引進“台獨”以及推動“港獨”的說法,簡直荒謬至極。施明德強調,港人才是香港民主運動的主角,他只是“客卿”,只是關心民主這個普世價值,絕對沒有其他角色和目的。
書生論政,十年無成,
澳門人只宜旁觀
究竟發起“佔領中環”行動的那些“書生”,有沒有可能達成他們所謂的“真普選”目標呢?為甚麼不管香港民主派人士如何去參考台灣經驗,都根本沒有作用呢?原因很簡單,香港是香港,台灣是台灣,不管未檢如何“好戲連場,鑊鑊新鮮”,相對台灣民主人士來說,香港民主人士大多數是“無卵泡”之輩,集自私、怕死、軟弱、易屈服於一身,“書生論政,十年無成”,“佔領中環”應該也不例外。
對澳門來說,由於《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有關“普選”問題的寫法完全不一樣,《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寫法是“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第六十八條是“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選舉產生的目標”,《澳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對行政長官是否“普選”產生隻字不提,第六十八條的寫法則是“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明白表示沒有“全部議員由選舉產生的目標”。
故此,除非修改《澳門基本法》有關條文,起碼在二零四九年之前,一般澳門人士對“佔中”行動只宜隔海旁觀,不宜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