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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素为会计实务之重大课题.在确定交易属于何种形式的企业合并时,即当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亦或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宜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交易实质属于市场化行为,通常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反之,如果交易不属于自愿达成的,一般应当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国有企业间的无偿划拨,实务中通常参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