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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以后,国有资产税后收益仍然一直保留在企业从未上缴,而且中央始终统一管理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权,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收益分配问题悬而未决。十六大报告提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了确保出资人的权益与义务,势必进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权关系改革,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分别依据国家资产所有权和占有使用权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