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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发[2013]2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目标要求1.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把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作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要求,以建设'创业齐鲁·乐业山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统领,以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