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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区的信贷投放,对灾区实施倾斜和优惠的信贷政策。根据灾区恢复重建的实际需求,2008年安排增加灾区2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如有需要可再适当增加。同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