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南的酱汤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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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晚的仪式
  
  每周六下午,向晚都从城东坐113路公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到城西一家小小的汤馆喝汤。很干净的汤馆,不到15平方米的店面,零星摆着几张台子,雪白的桌布,浅绿的桌椅,喷香的浓汤,爽极了。
  汤的种类不多,来来去去就那十几种:鱼片青菜、冬瓜荷叶炖水鸭、川贝枇杷叶煲鹧鸪、橄榄炖猪肺、木瓜花生炖猪尾,还有最家常的筒子骨熬莲藕。令向晚喜欢的是,这里居然有酱汤,各种材料内容丰富地拥挤在小小的砂锅里,红的辣椒、白的豆腐、黄的土豆、鲜香的蛤蜊和蘑菇,再配上软糯的米饭,向晚喜欢得连舌头也差点吃下去。她的祖上,据说是朝鲜族人。
  这汤馆,是向晚到城西探访同学时,同学带她去的,后来同学家搬走,她却爱上这里,每周一次的酱汤之旅,成了一个仪式。
  彼时,向晚大三,她无比崇拜地看着程南一身厨师服,在后灶把一堆佐料逐次堆到汤锅里,等上几小时,把精华熬出,熬成精致浓厚的高汤。程南是这里的主人,和慈祥的老妈妈守着小小的汤馆。
  每次点酱汤,程南都附赠一碗橄榄炖猪肺,说是秋天风尘大,清清肺。有些男人天生就带一种家常气息,那么贴心。
  向晚抬起头,看到程南眼底的温柔,心里温暖的烟火霎时劈啪开花。向晚想,如果以后能嫁给像程南这样的好男人,也算不错。
  
  谁也没有提起那一晚
  
  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向晚揣着一叠简历四处找工作,碰壁、碰壁,鼻子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她还是没能找到工作。
  捧着一堆喜力啤酒,向晚跑到程南的汤馆,劈开腿,坐在凳子上,喝得眼神迷离。向晚喜欢喜力,在电影《金眼睛》里,她喜欢一卡车的喜力倒在异域街头的那种感觉。还有《重庆森林》,男主人公的寓所里扔满了喜力的空酒罐。向晚想,如果有一天她要买醉,她就非喜力不喝。
  喝着喝着,向晚果真就喝高了。向晚说真不公平呀。我们这种刚毕业的大学生,读了16年书,还是没有人要。程南把向晚架住,喝醉了的人沉得厉害。程南说:那可不止,加上幼儿园,19年了。
  向晚想不到程南这么幽默,平时,他沉稳得接近木讷。向晚咯咯地笑,是呀,19年也没人要。向晚脚下一个踉跄,程南身子一斜,头就低下来碰到向晚的唇。向晚先是本能避开,然后又鬼使神差主动凑了过去。
  满口香甜,向晚从来没有和男人接过吻,那一刻有点恍惚,可又舍不得那点缠绵,于是一路吻下去。迷糊中,向晚听到程南含糊的声音:没人要,我要,你来给我做老板娘吧。
  向晚一路跌跌撞撞,最后居然找到了工作,是个跨国公司,做采购助理。虽然职位卑微,但毕竟是大树好乘凉,向晚狂吻那一纸薄薄的合同,像攥着自己的好运气。上帝真是个可爱的小老头,这边刚把大门堵死,那边出其不意给她开了一扇窗,人生处处有惊喜。
  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向晚请程南到酒店吃自助餐。向晚一遍一遍拿盘子,吃得非常神勇,程南忍不住笑:你这样吃,把胃也撑破了。向晚使劲往嘴里塞海鲜:每位299元呢,够你卖上百碗汤了。
  话才出口,向晚就觉得自己说重了,赶紧把脸扭向一边,讪讪的。亦舒说,人就是这样,天性凉薄,只要有更好的,就会舍弃眼前的。
  其实,向晚考虑过做老板娘这件事,非常认真:如果她还是找不到工作,她就做酱汤馆的老板娘。店虽然小一点,毕竟是自己的生意。拥着程南这样一个温暖的男子,每天看日出日落,日子多踏实。
  可是现在,向晚有了另一个选择。繁华世界,她怎肯只守着程南这一棵树,她不甘心。
  吃完饭,程南没有和向晚争着埋单。向晚想,或许他是明白她心思的,他不想欠她什么,所以由着她和他撇清关系,他做得那么不留痕迹,让她很心酸。
  程南叫了一辆出租,拉开车门,塞她进去,叮嘱说天凉了,不来喝汤在家也要多喝水,然后付给司机20元,转头离去。
  他知道,她可能再也不会去酱汤馆喝汤了。向晚靠在车里,泪水流了一地。
  到了出租屋,司机找钱,是4个硬币,说:是要到外地,舍不得和男朋友分手吧,哭得那么伤心,也是,那么好的男朋友,换谁谁都哭。向晚问:我哭了吗?用指尖摸摸脸,可不是,湿湿的。
  一段若隐若现的感情,让向晚哭成这样,或许,不见得像她以为的那般浅。
  
  兜兜转转,不得善终
  
  两年后,向晚艰难地把头顶的助理两个字去掉,跻身采购部正式职员。
  向晚的心灰仆仆的,时时想起程南的酱汤馆,不知道程南做出来的汤,味道有没有改变。向晚咬紧牙,撑着不让自己回头看,熬吧,可能明天真的会更好。
  顶头主管是个难缠的老女人,尖酸刻薄,刚离婚,情绪起伏不定,今天,一份美国的传真没有及时送给主管,向晚挨了劈头劈脸一顿臭骂。向晚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憋了回去,谁让自己级别比人家低呢。
  电梯里,向晚低垂着头,经理袁建从21楼进来,向晚第一次没有朝他微笑。
  袁建,公司宝石级王老五,32岁,硕士学历,有房有车,是一干妙龄女子眼中的肥肉。这块肥肉,向晚也垂涎过。向晚承认自己很虚荣,为什么不呢,人总想要更好的。可是公司美女如云,袁建根本没有把向晚这个不起眼的丫头放在眼里,向晚从不气馁,总是默默地对他微笑,期待有一天他能关注她。可能女人都这样,总想找一个比自己强的男人才踏实。
  今天向晚不想笑了,小脸绷得紧紧的。一瞬间,向晚很恨程南,非常恨,为什么他只是一个酱汤馆的小老板,哪怕他只是公司的小白领,和她学历相当,她都愿意成为他的女朋友
  爱情就是这样,他爱你,你不爱他;你爱另一个他,他却不爱你。兜兜转转,不得善终。
  电梯停在一楼,门一开,向晚眼尖,居然看到程南。几乎是扑过去,向晚大叫:你怎么会在这里?然后醒悟过来:来送外卖呀,店里生意不错哦。
  那天是向晚两年来最开心的一天,她换了班,硬拉着程南到寺庙烧香。程南西装笔挺,精神得有一阵儿令向晚眩晕。向晚想,如果程南变成小白领,一定是现在这样高高大大,沉稳干练。
  向晚拍了一下程南的衣服:今天厨师服怎么换成西服了,玩变相怪杰呀,让我以为遇上白马王子了。看到程南有一阵恍惚,向晚心想自己怎么老招他呢,是不是挺喜欢他的?于是赶忙岔开话题:明白了,送外卖也要注意形象。
  在许愿池,程南换好硬币,满满一堆,塞在向晚掌心,带着暖热的温度。
  向晚痴了,这个男人,总是那么贴心贴肺,他给她熬汤,打车提前付钱,她想许愿他就替她换好硬币,他总是提前一步替她想好一切,自己为什么那么贪心,还不知足?
  许了什么愿?程南站在向晚身后,比她高一个头,看她认真的样子,觉得好笑。
  说了就不灵了,向晚说:不能说。
  那一晚回家,向晚手里捧着5个硬 币,翻来覆去,一夜失眠。
  4个硬币,是程南打车找回来的钱,向晚一直收着,舍不得用掉,心情不好时就翻出来看,看着看着,灰透了的心总能暖过来。第5个硬币,是今天程南替她换的,向晚悄悄留了一个,没有丢到许愿池,下意识地,她想留住程南给她的所有温暖。
  
  岁月静好,慢慢相爱
  
  所有人大跌眼镜,袁建开始大张旗鼓地靠近向晚。向晚不再挨骂,干活干轻的,奖金拿高的,并且住进了高档住宅里的小公寓,说是公司福利。向晚搬进去3个月,才知道房子是袁建自己掏钱给她租的。
  一朝得宠的感觉令向晚很不习惯,为什么早不出现晚不出现,袁建在这个时候出现?
  向晚没有告诉程南那天在许愿池她许的那个愿:但愿岁月静好,让她和程南慢慢相爱,她嫁给他,做酱汤馆的老板娘。
  每次向晚想放弃程南,心总是让她剧痛不已。
  向晚有点急,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是拥有宝石比较快乐,还是喝酱汤比较幸福?
  袁建把住的房子卖了,买了一个复式的新楼盘,向晚帮他搬家,他开着车子把东西搬过去,向晚留在旧家整理东西。
  房间里,袁建的手机响,他把手机落下了。手机响得很急,向晚就接了,是修车厂打来的,说袁建的刹车没有最后修好,不能开。
  向晚赶紧跑出去,她抄近路跑过几个街口,看到袁建正要把车子往斜坡上冲。向晚的大脑来不及思考,她张开双臂,挡在袁建的车子前,大叫停车。
  向晚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雪白的病房里,她只记得,在她失去知觉的最后一瞬,眼里闪过的,是程南温暖的脸。向晚终于确定,她爱的,是程南,从来都是,只是,她一直不肯承认。
  袁建抓紧向晚的手:我们结婚吧,对不起,原来我是因为你是程南的表妹才接近你,可现在不是了。向晚的大脑有点短路,问:你认识程南?袁建说:你不知道吗,程南是总公司的副总,那天来我们公司视察,你还和他出去了一个下午,程南说整个公司都知道你是他表妹。
  原来,程南由始至终都是向晚的白马王子,他周末去酱汤馆帮忙,不过是兴趣。
  向晚的手机响,打开,看到程南的短信:你不顾性命救他,我想你爱的应该是他。向晚把手机合上,没有回复。
  冬天来了,整个城市街道的树木都是光秃秃的,程南去了美国培训,听说培训完就留在那边,几年内不再回来。
  向晚没有嫁给袁建,也没有找过程南。能说什么呢,当她终于知道自己爱的是程南时,全世界都以为她爱的是袁建。有时候,错过了,就是永远错过。
  傍晚,向晚在小小的厨房里熬酱汤,先把蛤蜊泡在盐水里,放在暗处4个小时,蛤蜊吐出烂泥,然后洗干净;炒牛肉,等牛肉的颜色变白时,放水,放大酱、辣椒酱和蘑菇;最后,放蛤蜊、豆腐、土豆、洋葱、大葱,炖40分钟。
  沙锅飘出浓郁的香气,向晚把汤盛出来尝了一口,汤很鲜,可惜很淡。向晚这才想起忘了放盐,算了算时间,之前她从来不知道,程南亲手给她做这一碗小小的酱汤,前后要耗费5个小时。
  向晚的眼泪就那样掉下来,跌落在热气腾腾的汤碗里,好久好久,她再去尝,汤的味道已经不再寡淡。
  编辑 彩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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