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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意义上,民间组织是指以公共权利为目的,以社会权力为基础的民间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具有公共权利、社会权力和自治权力三种属性,这三种属性是民间组织能够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的基本前提。当代民间组织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能,具有严格的公共责任;在法律和自治章程框架内行使自治权,通过监督国家权力与其形成良性互动;通过理性协商与其他社会主体平等合作。正确认识民间组织的属性和角色,对于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来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