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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本人诉讼制度,本文中主要讨论弱势群体并不借助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自己参加诉讼的行为,甚至采取极端的私力救济的行为—如农民工讨薪不成的自杀行为。救济则意味着权利,在我国司法环境的背景下,如何更大程度的维护这些弱势群体的权利,维护社会和平稳定,提高司法救济,使其明白、清楚的参加诉讼,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