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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是解决冲突的一种公平方式,但并非所有冲突都适用于裁决。当权威性关系中的权威解决其与从属者间冲突的行动超出了合法性限度时,当人们对同一种利益存在冲突性诉求时,以及当人们对同一项行动或决策有着冲突性的利益时,他们间的冲突要得到公平解决就必须诉诸裁决。这种裁决有两种形式,即中立裁判的裁决与投票机制的裁决。裁判的权威源于规则,其合法性则源于其裁决的认知价值。投票机制的权威源于其中立性,其合法性则是一个程序范畴。理解裁决的功能与权威是理解法治与民主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