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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宣布开放第二波陆资赴台项目台湾的“经济部”宣布,第二波陆资来台总计开放制造业与服务业42项,风力发电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等10项全面开放,冶金机械制造、肥料制造等10项,陆资持股比率不得超过20%。同时,陆资投资港埠经营有关服务业,包括港埠业、其他水上运输辅助业、其他运输辅助业、普通仓储业、冷冻冷藏仓储业等5项,除限依“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投资公共建设案营运区域及业务范围外,其持股比率须低于50%;且对投资事业不得具有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