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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是委托代理关系。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讨论了两种转让契约激励模型的设计,即单一以经济效益产出为依据的激励方案和由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为依据的激励方案,对两者进行了比较研究,并通过问卷调查进一步验证了模型分析的结论:外界环境的不稳定性、企业的风险规避度与企业的收益之间成反比;采取包含非经济因素在内的激励方案,对转让、受让双方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