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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吴红宾打来电话,要请班里同学到我家为我庆祝20岁生日的时候,电话这端的我却语气顽劣地挂了电话。我知道,作为班长的吴红宾,他对我的爱慕在班里早已传得沸沸扬扬,而我却由于内心虚荣的作祟,次次都决绝地拒他于千里之外。
我家住在这个城市的南郊,每逢周末,我都会挤上一个小时的公交,再穿过几条暗黑幽深而又迂回曲折的巷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到达那个属于自己的简陋的小窝。巷道里悬挂着周围租住的民工们晾晒的各种式样的内衣内裤,和早已泛白的粗布工作服,在刺眼的阳光下,很煞风景。途经巷道时,衣服上渗落的水滴砸在我的身上,一如我拒绝吴红宾时那般冰凉。
我不想让我最喜欢的吴红宾看到,生长在繁华都市里的我,却有着这样一个与都市格格不入的窘困的家;更不想让他知道,我亲爱的妈妈,每天凌晨三点就要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拖着疲倦的身体将城市的整条黄山路从东扫到西,而且她白天还要在菜市场摆水果摊维持生计;我亦不想让他知道,刚开学第二年,我就从学校办了6000元的助学贷款。贫困生的爱恋从来都只能埋藏在心底,是见不到阳光的奢望。
从进入大学军训开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就喜欢上了吴红宾。卧谈会上,通过宿舍姐妹的谈论我知道,我迷恋的这个面容俊朗、皮肤润泽的高个子男生,他的父母都是省级机关里的高干,追他的漂亮女孩,可以排成一个连,而素面朝天的我,只能沦落为一只躲在阴暗的拐角里做梦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了。对这份懵懂的爱恋,自尊心让我望而却步。于是,我把这份爱恋默默地放进自己孤独的心底,不给它阳光,也许它就不会开花结果。
我依旧过着贫困女孩的寡淡生活,尽力让自己做更多的事情,以便消除那份疼痛的思恋。
和吴红宾第一次正面接触是在大一军训结束后。那天,当宿舍的姐妹脱去清一色的迷彩服,露出花容月貌频频向爱情抛橄榄枝时,相貌平庸的我乖乖地找了一份推销凉拖鞋的兼职。热情的室友对我说,推销凉拖鞋不能仅在女生宿舍,男生生活的随意性注定了男生宿舍是个潜在的消费大市场。你到男生宿舍推销凉拖鞋一定要施展“美人计”,那将会有起死回生之效。
在室友们的簇拥下,那天我尽可能地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可是,男生宿舍女生是禁止入内的。室友诡秘地说,你不会趁宿舍管理员阿姨打盹的时候偷偷溜进去啊。听君一席话,我茅塞顿开。但总觉得女生混进男生宿舍有伤大雅,感觉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我冒天下之大不韪终于混进了男生宿舍楼。男生宿舍给我的印象就是脏、乱、差,但很有生活气息。当我还在男生宿舍楼的楼道上徘徊时,众男生均以好奇而怪诞的眼神盯着我看,那目光就像夏日里灼热的太阳让人浑身都不自在。我羞愧地几欲想逃离出去,但想想自己连一双凉拖鞋都还没有推销出去,再想想临行前姐妹们对我所说的推销员应具备的脸皮厚、嘴皮子利索、有耐心这“三大要素”,我又静了静心,捋了捋头发,扯了扯白色的连衣裙,毅然地敲响了离我最近的621男生宿舍的门。
门刚打开,里面就飘出来一首经典的英文歌曲,只是这首优美的歌曲中还夹杂着某个男生歇斯底里的鬼哭狼嚎,臭袜子的味道扑鼻而至。我正欲将背得滚瓜烂熟的推销词机械地重复一遍时,就被一声尖叫吓倒:开门的吴红宾穿着一条平角内裤,光着膀子,拿着一瓶橙汁正往嘴里灌呢。看到我时,他惊恐得将嘴里的橙汁一下子喷到了我的脸上和洁白的连衣裙上,嘴里大呼:“靠!走光了!”说完“啪”地一声将门死死地关上……
我面若桃花,傻傻地呆了两分钟。正欲逃离现场,就听后面有人说:“美女,站住!”我回过头,见吴红宾已穿了崭新的体恤和休闲裤,头上明显刚喷了定型水。
“美女,你,找谁?”他问我。
“我,我不找谁。”我战战兢兢,唯唯诺诺。
“不找谁?呵呵,难不成你是专门来男生宿舍看‘风景’的?在这闷热的夏天,‘风景’这边独好哦。”他咄咄逼人,语气里充满了猥亵。
“我……我是来推销凉拖鞋的。”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我说美女,这么大热的天,你一个女生不打招呼就光临男生宿舍,这影响不大好吧?刚才在你面前我不幸‘走光’了,吃点亏倒还无伤大雅,要是被宿舍管理员阿姨知道了……”吴红宾脸上透着坏坏的笑。
“初到贵宝地,无礼之处,还望帅哥海涵。这凉拖鞋我不推销了。”我连连道歉,脸早就红成了猴屁股,火辣辣的。
没想到的是,吴红宾很豪爽地买了一双凉拖鞋,还发动他的那群哥们照顾了我的“生意”。
由于这一次的尴尬经历,我开始尽量避免和吴红宾狭路相逢的机会。我怕我暗恋的他知道我悲惨的家庭境况后,将我仅有的一点“美好”形象损坏殆尽。
后来,我和吴红宾都加入了校篮球社。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打电话给我,以副社长的身份找我谈话,问我社里是不是该组织一次篮球公开赛了,男女混合的,云云。诸如此类的话题每次谈了不足三分钟,他便和我天南海北地神侃——从天涯海角到北国风光,从鼓浪屿到喜马拉雅山,从瘦西湖的断桥又辗转到吐鲁番诱人的葡萄,吴红宾的博学多识让我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同时也对自己的孤陋寡闻萌生出丝丝的伤悲。每每他兴致正浓时,我便会对电话那端滔滔不绝、兴高采烈的吴红宾说:“挂了吧,两个小时了,我困了。”还未待说声“再见”,我便习惯性地将电话的“嘟嘟”声留给吴红宾一个人聆听。像他那么快乐而优哉悠哉的男生,肯定不知道,贫穷和孤独很多时候是可以划等号的。
一天,吴红宾来我这里购买凉拖鞋,我说,不卖。他问为什么?“你不是刚刚买过一双吗?我不想让浪费现象在你身上滋生蔓延!”吴红宾笑说:“知道让我节省的女孩就是我喜欢的女孩。你是第一个这样劝我的人。”后来,吴红宾依然打电话给我,说着那些与篮球社工作不着边际的话语。室友们都说,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爱情在向我这个贫困的女孩频频招手。而我,却茫然无措……
大二那年的情人节,我从市场上批购了许多玫瑰在校园里兜售,五块钱一枝。大学校园是滋生和孕育爱情的沃土,情人节那天,恋爱的浪漫与温馨,被过往的成双成对的男女装扮得韵味十足。我站在一大堆火红的玫瑰花中,不断地用手梳理着刘海,收钱找钱,忙得像只翩跹的蝴蝶。 “姐姐,我买20朵玫瑰。”寻声望去,一位声音稚嫩的男孩将一张崭新的百元人民币攥在手中,男孩肯定是教师宿舍里走来的。“小弟弟,只有成年人并且已经恋爱的哥哥才可以买玫瑰送人的,这玫瑰姐姐不能卖给你,姐姐就送你一枝玩吧。”男孩头摇得赛过拨浪鼓,说是一位大哥哥让我来买的,那大哥哥说了,如果我买花,卖花的姐姐会给我买冰淇淋吃。说完,那男孩委屈得快要哭出声来。我想定是哪个富有情调的男生为了讨女生欢喜,想出其不意地将20朵火红的玫瑰送到她的跟前。于是,我笑着牵着男孩的手,给他买了个冰淇淋,并将20朵玫瑰包好递给男孩。这情景我从我家那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里播放的青春偶像剧里看过,感动过不少恋爱中的女孩,心中不禁为能收到这20朵玫瑰花的女孩感到幸福。
回到宿舍后,室友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递到我的面前,叽叽喳喳地向我诉说着玫瑰的来历,她们脸上洋溢的幸福差点从酒窝里淌出来。玫瑰的中央插有一张红红的便签,打开一看,上面写道:张红,请原谅我的冒昧。当你还在学校里卖玫瑰花的时候,我就从同学那里得知了你家的情况,我还偷偷地去菜市场找到了你的妈妈,并向她学会了认秤、卖水果。张红,你是一个坚强而自立的女孩,家庭的困窘并没有摧垮你向上的生存斗志,从大一到现在,你一直都在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和做兼职,竭力减轻家里的负担,这种精神越发地让我喜欢上了你,真的。从大一到现在,从你向我推销凉拖鞋的那天起,我就开始关注你每一个举动。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它已经足够让一个人深深地爱上另一个人。我之所以经常打电话给你,天南海北地和你闲聊,就是想间接地缓解一下你一天来的疲惫。看你劳累,我会心碎,这不是一个所谓的高干子弟的冲动言语。做我的女朋友好吗?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勤劳和善良经营这份纯洁的爱情好吗?这20朵玫瑰你喜欢吗?是我让那个小男孩帮我从你那里买的。放心,买玫瑰的钱是我自己做家教赚的,你也许会觉得这是浪费,但我愿意为我圣洁的爱情付出自己所有的汗水,让我们用自己的汗水来营造我们简单的浪漫好吗?盼允。吴红宾。
看着这一大束火红火红的玫瑰,我晶莹的泪珠滴落在那嫩嫩的叶片上,溅起朵朵幸福的水花。尘封近两年的暗恋如阴暗的墙角里一颗寂寞萎黄的小草,终于赢来了爱情的春天。而我,当然会幸福地跑向爱情向我走来的方向,快乐地将自己的青春绽放。
责编/彭艺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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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这个城市的南郊,每逢周末,我都会挤上一个小时的公交,再穿过几条暗黑幽深而又迂回曲折的巷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到达那个属于自己的简陋的小窝。巷道里悬挂着周围租住的民工们晾晒的各种式样的内衣内裤,和早已泛白的粗布工作服,在刺眼的阳光下,很煞风景。途经巷道时,衣服上渗落的水滴砸在我的身上,一如我拒绝吴红宾时那般冰凉。
我不想让我最喜欢的吴红宾看到,生长在繁华都市里的我,却有着这样一个与都市格格不入的窘困的家;更不想让他知道,我亲爱的妈妈,每天凌晨三点就要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拖着疲倦的身体将城市的整条黄山路从东扫到西,而且她白天还要在菜市场摆水果摊维持生计;我亦不想让他知道,刚开学第二年,我就从学校办了6000元的助学贷款。贫困生的爱恋从来都只能埋藏在心底,是见不到阳光的奢望。
从进入大学军训开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就喜欢上了吴红宾。卧谈会上,通过宿舍姐妹的谈论我知道,我迷恋的这个面容俊朗、皮肤润泽的高个子男生,他的父母都是省级机关里的高干,追他的漂亮女孩,可以排成一个连,而素面朝天的我,只能沦落为一只躲在阴暗的拐角里做梦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了。对这份懵懂的爱恋,自尊心让我望而却步。于是,我把这份爱恋默默地放进自己孤独的心底,不给它阳光,也许它就不会开花结果。
我依旧过着贫困女孩的寡淡生活,尽力让自己做更多的事情,以便消除那份疼痛的思恋。
和吴红宾第一次正面接触是在大一军训结束后。那天,当宿舍的姐妹脱去清一色的迷彩服,露出花容月貌频频向爱情抛橄榄枝时,相貌平庸的我乖乖地找了一份推销凉拖鞋的兼职。热情的室友对我说,推销凉拖鞋不能仅在女生宿舍,男生生活的随意性注定了男生宿舍是个潜在的消费大市场。你到男生宿舍推销凉拖鞋一定要施展“美人计”,那将会有起死回生之效。
在室友们的簇拥下,那天我尽可能地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可是,男生宿舍女生是禁止入内的。室友诡秘地说,你不会趁宿舍管理员阿姨打盹的时候偷偷溜进去啊。听君一席话,我茅塞顿开。但总觉得女生混进男生宿舍有伤大雅,感觉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我冒天下之大不韪终于混进了男生宿舍楼。男生宿舍给我的印象就是脏、乱、差,但很有生活气息。当我还在男生宿舍楼的楼道上徘徊时,众男生均以好奇而怪诞的眼神盯着我看,那目光就像夏日里灼热的太阳让人浑身都不自在。我羞愧地几欲想逃离出去,但想想自己连一双凉拖鞋都还没有推销出去,再想想临行前姐妹们对我所说的推销员应具备的脸皮厚、嘴皮子利索、有耐心这“三大要素”,我又静了静心,捋了捋头发,扯了扯白色的连衣裙,毅然地敲响了离我最近的621男生宿舍的门。
门刚打开,里面就飘出来一首经典的英文歌曲,只是这首优美的歌曲中还夹杂着某个男生歇斯底里的鬼哭狼嚎,臭袜子的味道扑鼻而至。我正欲将背得滚瓜烂熟的推销词机械地重复一遍时,就被一声尖叫吓倒:开门的吴红宾穿着一条平角内裤,光着膀子,拿着一瓶橙汁正往嘴里灌呢。看到我时,他惊恐得将嘴里的橙汁一下子喷到了我的脸上和洁白的连衣裙上,嘴里大呼:“靠!走光了!”说完“啪”地一声将门死死地关上……
我面若桃花,傻傻地呆了两分钟。正欲逃离现场,就听后面有人说:“美女,站住!”我回过头,见吴红宾已穿了崭新的体恤和休闲裤,头上明显刚喷了定型水。
“美女,你,找谁?”他问我。
“我,我不找谁。”我战战兢兢,唯唯诺诺。
“不找谁?呵呵,难不成你是专门来男生宿舍看‘风景’的?在这闷热的夏天,‘风景’这边独好哦。”他咄咄逼人,语气里充满了猥亵。
“我……我是来推销凉拖鞋的。”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我说美女,这么大热的天,你一个女生不打招呼就光临男生宿舍,这影响不大好吧?刚才在你面前我不幸‘走光’了,吃点亏倒还无伤大雅,要是被宿舍管理员阿姨知道了……”吴红宾脸上透着坏坏的笑。
“初到贵宝地,无礼之处,还望帅哥海涵。这凉拖鞋我不推销了。”我连连道歉,脸早就红成了猴屁股,火辣辣的。
没想到的是,吴红宾很豪爽地买了一双凉拖鞋,还发动他的那群哥们照顾了我的“生意”。
由于这一次的尴尬经历,我开始尽量避免和吴红宾狭路相逢的机会。我怕我暗恋的他知道我悲惨的家庭境况后,将我仅有的一点“美好”形象损坏殆尽。
后来,我和吴红宾都加入了校篮球社。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打电话给我,以副社长的身份找我谈话,问我社里是不是该组织一次篮球公开赛了,男女混合的,云云。诸如此类的话题每次谈了不足三分钟,他便和我天南海北地神侃——从天涯海角到北国风光,从鼓浪屿到喜马拉雅山,从瘦西湖的断桥又辗转到吐鲁番诱人的葡萄,吴红宾的博学多识让我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同时也对自己的孤陋寡闻萌生出丝丝的伤悲。每每他兴致正浓时,我便会对电话那端滔滔不绝、兴高采烈的吴红宾说:“挂了吧,两个小时了,我困了。”还未待说声“再见”,我便习惯性地将电话的“嘟嘟”声留给吴红宾一个人聆听。像他那么快乐而优哉悠哉的男生,肯定不知道,贫穷和孤独很多时候是可以划等号的。
一天,吴红宾来我这里购买凉拖鞋,我说,不卖。他问为什么?“你不是刚刚买过一双吗?我不想让浪费现象在你身上滋生蔓延!”吴红宾笑说:“知道让我节省的女孩就是我喜欢的女孩。你是第一个这样劝我的人。”后来,吴红宾依然打电话给我,说着那些与篮球社工作不着边际的话语。室友们都说,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爱情在向我这个贫困的女孩频频招手。而我,却茫然无措……
大二那年的情人节,我从市场上批购了许多玫瑰在校园里兜售,五块钱一枝。大学校园是滋生和孕育爱情的沃土,情人节那天,恋爱的浪漫与温馨,被过往的成双成对的男女装扮得韵味十足。我站在一大堆火红的玫瑰花中,不断地用手梳理着刘海,收钱找钱,忙得像只翩跹的蝴蝶。 “姐姐,我买20朵玫瑰。”寻声望去,一位声音稚嫩的男孩将一张崭新的百元人民币攥在手中,男孩肯定是教师宿舍里走来的。“小弟弟,只有成年人并且已经恋爱的哥哥才可以买玫瑰送人的,这玫瑰姐姐不能卖给你,姐姐就送你一枝玩吧。”男孩头摇得赛过拨浪鼓,说是一位大哥哥让我来买的,那大哥哥说了,如果我买花,卖花的姐姐会给我买冰淇淋吃。说完,那男孩委屈得快要哭出声来。我想定是哪个富有情调的男生为了讨女生欢喜,想出其不意地将20朵火红的玫瑰送到她的跟前。于是,我笑着牵着男孩的手,给他买了个冰淇淋,并将20朵玫瑰包好递给男孩。这情景我从我家那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里播放的青春偶像剧里看过,感动过不少恋爱中的女孩,心中不禁为能收到这20朵玫瑰花的女孩感到幸福。
回到宿舍后,室友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递到我的面前,叽叽喳喳地向我诉说着玫瑰的来历,她们脸上洋溢的幸福差点从酒窝里淌出来。玫瑰的中央插有一张红红的便签,打开一看,上面写道:张红,请原谅我的冒昧。当你还在学校里卖玫瑰花的时候,我就从同学那里得知了你家的情况,我还偷偷地去菜市场找到了你的妈妈,并向她学会了认秤、卖水果。张红,你是一个坚强而自立的女孩,家庭的困窘并没有摧垮你向上的生存斗志,从大一到现在,你一直都在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和做兼职,竭力减轻家里的负担,这种精神越发地让我喜欢上了你,真的。从大一到现在,从你向我推销凉拖鞋的那天起,我就开始关注你每一个举动。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它已经足够让一个人深深地爱上另一个人。我之所以经常打电话给你,天南海北地和你闲聊,就是想间接地缓解一下你一天来的疲惫。看你劳累,我会心碎,这不是一个所谓的高干子弟的冲动言语。做我的女朋友好吗?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勤劳和善良经营这份纯洁的爱情好吗?这20朵玫瑰你喜欢吗?是我让那个小男孩帮我从你那里买的。放心,买玫瑰的钱是我自己做家教赚的,你也许会觉得这是浪费,但我愿意为我圣洁的爱情付出自己所有的汗水,让我们用自己的汗水来营造我们简单的浪漫好吗?盼允。吴红宾。
看着这一大束火红火红的玫瑰,我晶莹的泪珠滴落在那嫩嫩的叶片上,溅起朵朵幸福的水花。尘封近两年的暗恋如阴暗的墙角里一颗寂寞萎黄的小草,终于赢来了爱情的春天。而我,当然会幸福地跑向爱情向我走来的方向,快乐地将自己的青春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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