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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是一个迄今为止尚无定论的概念。归结起来有损害说、过错说、违反法定义务说、责任说等。作为侵权赔偿责任的损害通常是指可以证明的实际损失,而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侵害”则具有“质”的规定性;侵权行为包含了无过错致人损害的情形,过错不是所有侵权行为的共同特征;侵权行为不同于侵权民事责任,有其特殊的构成要件,它以权益受侵害又无合法正当事由为表象,以实质违法判断为内涵。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本质的、唯一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