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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东岳论丛》1982年第6期发表了晓亮同志《包干到户后社员是什么身份》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主要说明两个意思:一是包干到户后社员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与此相联系,二是按劳分配也就成为不完全的、不能“再说大包干仍然是按劳分配”了。读过这篇短文受到不少启发,但又觉得有些问题余意未尽,有些话未免过于简单。因此拜读之余草成此文,对原作未尽之意略加伸张,简略之处稍作充实,算作狗尾续貂。当然,有些看法可能与晓亮同志原作之意不同,也不过是就此谈谈个人管窥之见,以就教于晓亮同志和诸读者。首先,实行包干到户后社员的身份问题。正如晓亮同志指出的,包干到户后社员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