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东率先在全国实施渔民安居工程,作为省人大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议案主要内容和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丰富了构建和谐广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容。工程实施由省财政每户补助1.15万元,当地政府解决住宅建设用地等优惠政策,计划2004-2008年,解决3000户“连家船”和“特困户”渔民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