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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经过 2005年7月4日上午9时,驾驶员赵某兄弟俩驾驶光明交管站名下的一辆危险货物运输车,从大正液氨气体公司处装载10只液氨钢瓶(超期服役、钢瓶腐蚀严重)运输至上海某地某乳业公司.当日中午12时许,该车途经惠南镇时,赵某将车停在该镇嵩山路一饭店门口.12时15分左右,车上一只能载重200kg液氨的钢瓶爆裂,液氨从裂缝处向外泄漏,住在附近的百余人氨气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