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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集中”和“两置换”方式推动的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的不清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缺位、土地市场化流转机制难于形成等原因,致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一是转变观念,把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目标;二是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以股权形式将集体土地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三是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土地的市场化流转;四是建立健全流出土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再就业和创业的社会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