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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丢作,弥补我国在船舶污染预防、应急反应及损害赔偿方面的缺陷。这是我国船舶防污染法制工作的一个程碑。该《条例》的出台引起了界的广泛关注,本刊就新《条例》涉及的一些热点问题,专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副司长马森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