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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院2001-02~2004—09治疗的糖尿病足高危因素及护理56例分析如下。1 对象和方法 1.1对象糖尿病足患者56例,男29例,女27例。年龄45~81(平均62.6)岁;平均糖尿病病史为9.2a(4个月~24a)。糖尿病足的诊断符合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本组患者为糖尿病足组。随机抽取同期住院的无合并糖尿病足的糖尿病患者31例为对照组,男12例,女19例,年龄40~79(平均57.1)岁。平均糖尿病病史为6.4a(2个月~23a)。两组患者均为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入院前均在门诊接受口服降糖药物治疗,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