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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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空开的建筑市场管理监督体系是招投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主要从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其中的一些严重现象提出对策指导,严惩不法现象,加强政府管理职能,建立高效的政府与大众双重监督体系,改善招投标中的不良竞争行为。
  【关键词】建筑市场;招投标问题;对策
  随着建筑市场越来越向成熟的方向发展,很多建设单位都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市场公平竞争,这既能为招标方提供选择的空间,也给投标方提供了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促进了整个建筑市场的发展。工程招标是建设领域的重要环节,在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过程中,建筑业的发展日益显得重要,但是在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市场规范发展的现象,如一些招标方或投标方的暗箱勾结操作等,再加上随着时代的发展,现有的招投标制度也越来越显现出它的弊端,进行适当的制度调整是其中的必经之路。
  一、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宏观问题
  从整个建筑市场的宏观角度来看,存在着一些有形建筑市场与相关政府部门有关联的现象,这种现象很有可能会导致政府官员与建筑市场中有关人员相互勾结、受贿等腐败现象的出现。其次,政府机构中还有可能出现一些帮助招标机构代理的现象,或存在其他经济上的隶属关系,这就使得整个建筑市场的运行毫无公平性而言,不论是从建筑市场的自身发展还是从社会国家的影响来看都是不利的。
  2、招标方存在的问题
  首先,建设单位要想进行招标活动就必须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在合法的平台上开展招标活动,但是现实中很多建设单位却是自己擅自开展招标活动,这给招标活动中暗箱操作的现象又增加了一种可能性。
  其次,招标方的招标文件不规范,有些歧视性条款严重削弱了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性,且评标办法笼统、不科学,忽视成本和质量的联系,没有从整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考虑。
  第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成员素质能力有限,甚至有些人是通过买卖手段进入评标委员会,目的在于为相关投标方提供绿色通道等。这种暗箱操作的手段使得整个建筑市场招投标的评标显得十分肤浅,甚至有的只是走下形式,让很多有能力的正规企业不能享受公平竞争的待遇,而使得建筑市场各种猫腻和潜规则增多,也不利于管理。
  第四,因为信息封锁不严密,招标方的标底信息过早的被透露,而使得很多优秀的公司企业因为报价与标底差距太大而过早的被淘汰,不利于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合理公平发展。
  3、投标方存在的问题
  首先,作为投标方来说,最想知道的莫过于招标方的标底,或者想尽各种办法入围,甚至会因此而采取贿赂等不良手段进行利益的争夺。这种现象对整个投标方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还带动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贪污腐败之风猖獗,不利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
  其次,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之间可能会出现勾结的现象,投标方相互之间商量好价格及利益分配,串通投标或者借机抬高价格,这使得招投标的市场逐渐混乱,损害正常的公平。
  最后,有些投标方在中标后又把项目转给其他承包商,这种层层转包的现象因为从中牵涉的人员过多而使得整个工程的建筑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因为层层的转包,从中赚取的差价等也是造成贪污的一个重要来源。
  4、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说,严格的监督是必须要执行的,但是在现实中却出现了一些监管部门与地方投标商相互勾结的现象,从而使得一些外来的投标商失去了地方优势而不能真正享受公平的招投标权利,严重损害了整个建筑市场的公平发展。
  其次,监管部门的有些人员对待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置之不理,覺得与自己与关紧要,不履行自己岗位应有的义务与责任,这就给招投标各方一个很大的漏洞让他们有机可乘,完全失去了招投标过程中的公正与合法的要求。
  二、针对现有问题的解决策略
  1、宏观市场管理策略
  (1)建筑市场不能在内部与其关联方有联系
  建筑市场不能在内部与其关联方有联系主要指的是相关建筑商不能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勾结,要保证整个建筑市场投标方和招标方之间的公平发展,杜绝腐败、贪污的不良风气。
  (2)建筑市场制度建设、规范行为
  对于建筑市场的管理应该要制定相关的制度进行规则上的约束,国家要重新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形式上的约束,不可始终按照已经过时的制度组织招投标活动,要严格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渠道漏洞,严惩其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的公平发展。
  2、对招投标双方的监管
  (1)招标文件规范性
  对于招标方来说,切记要保证招标文件的规范性,不可发生招标文件费用过高而使得投标方损失惨重的现象。招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条款,不得存在对于投标方的欺诈等现象。
  (2)招标过程公平性
  整个招标过程要保证公平性,政府不可与投标方或招标方有任何利益勾结,要划分清楚彼此之间的职责界限,切不可利用金钱权利等进行内部勾结而忽视市场的合理公平。要阻止有些故意拉高价格,让投标方进行风险的垫资,且对于评标办法笼统、不科学以及忽视成本和质量的联系的现象进行改进,重视整个建筑工程质量。
  (3)评标人员专业性
  有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成员素质能力有限,甚至有些人是通过买卖手段进入评标委员会,目的在于为相关投标方提供绿色通道等,对于这种现象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握好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许可,要严格审核其个人与关联方的利益关系或亲属关系,不得聘用与招投标关联方有联系的人。其次,要对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教育,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从他们自身根本上来防止招投标人员勾结的不良现象。
  (4)严控投标方串通投标
  对于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之间可能会出现投标方相互之间商量好价格及利益分配,陪标或者借机抬高价格的现象,应该进一步制定相关监督措施和法律制度,从规则上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定,对于发生的类似现象要严惩,让招投标的市场逐渐公平,保护其他投标人的应有利益。
  3、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改革
  (1)建筑市场招投标信息技术的监管使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这一新兴产物对社会各个方面的促进发展是有目共睹的,而在建筑市场中,也可建立相关的计算机数据库,对建筑市场的宏观情况和招标方、投标方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向社会公开,由社会监督,这既方便了招投标活动中各种信息的管理,也是一种面向大众监督的有利方式。
  (2)建立公开公正的评标办法
  要聘用有专业知识背景能力的人员作为评标人员,建立高效、专业、诚信的评标专家库,要从随机抽取、通知进场等各个程序中严控不法现象的产生,在现场对整个评标活动进行录像。要建立有关资格取消制度,从根本上控制评标人员的行为,对于那些态度不认真、职业道德素养较差的人员来说,要严肃进行处理并示众。与此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对新时期随时代发展的评标办法进行改革,完善评标办法,提高评标水平。
  三、结束语
  对于当前建筑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所有解决策略的出发点都是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管理监督体系。要想从根本上在建筑市场中树立一个良性的招投标环境,就必须要对其中的漏洞进行一一填补,从监督上、制度上和法律上对不法行为作出判定,严惩不法现象,加强政府管理职能,建立高效的政府与大众双重监督体系,改善招投标中的不良竞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 张艳华. 建筑市场招投标规范化模式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年第5期.
  [2] 陈永弟.浅析工程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工作[J].才智,2011年第25期.
  [3] 孙小红.浅析如何管理工程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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