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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何乐此不疲
在我国,融资性贸易多表现为民营企业与大中型国企联合,民企借用大中型国企的良好银行信用,凭借与目标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融资,获得融资后再与国企分成。和民营企业合作进行大宗商品贸易,是很多国有企业做大资金流,赚取利润的经营手段之一。
“多数贸易型国企走上融资性贸易的原因在于机制僵化等固有的体制性问题,在贸易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市场逐渐被蚕食,国企竞争力不足,但在取得银行信贷方面仍具有天然优势,从而通过出借自身信用赚取手续费,然后通过加大周转率解决利润来源。”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
但由于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很难从银行通过自偿性的贸易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很多国企所做的融资性贸易表面上是贸易行为,实际上成为中小企业的“银行”,一旦实际贸易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国企则成为最后埋单人,蒙受巨大损失。而且在这样的贸易过程中,由于上下游客户都由他人控制,存在交易无货真价实的商品,发票和报关单等凭证均是伪造或虚假的情况。
“尽管融资性贸易成为造成央企国企损失最大的一种贸易方式,但仍有一些企业乐此不疲,前赴后继。”一位省属国企总经理坦言,“首先,贸易的确能做大企业的营收规模,企业经营层因此能获得更好的考核;其次,贸易能做大企业的资金流;最后,这种找上门来的生意,为个别人员权力寻租提供了可利用的空间。”
央企严控盲目投资
“102家中央企业,总体负债率为66.6%,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80%以上负债率的央企一共有12家,负债率超过85%的有4家,这4家中,中国铁物和中钢集团完成了重组,负债率降低到70%以下。总的负债率就实体经济来讲,还是比较稳定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今年两会期间在被记者问及央企负债情况时表示。
如何降低央企国企负债率问题,肖亚庆表示,降低负债率的根本是企业要增加效率,盈利水平提高会逐渐把负债降下来。严格控制盲目投资,单纯为了扩大规模,特别是融资性贸易,是要严格禁止的;若是为了发展生产,创造更多的效益,这样的负债是可行的。企业的发展一定要符合市场的规律,融资性贸易存在资金、法律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多重风险。在监管层面,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制度建设、执行力度、发生债务危险的苗头监测,以及违规责任追究上。
“融资性贸易是隐含巨大商业风险的。它以融资为目的,当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时,通过与第三方联合,借用第三方的良好银行信用,凭借与目标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融资,获得融资后再与第三方分成。”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对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加强央企境外投资的监督管理等问题也愈发迫切。为此,今年1月中旬,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修订版《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央企境内外投资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广东排查贸易风险
早在2014年11月,广东省国资委就严令禁止国有企业开展以融资为目的的贸易业务。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自2013年11月,该省国有企业陆续发生了一系列重大资产损失案:广东省物资集团属下广东航兴公司、省金属回收公司对佛山民营企业金型公司钢材贸易业务逾期债券本金11亿元、预计损失风险超过5亿元;广弘国贸公司与江西民企赣州新能源公司的稀土贸易、与台山金润公司的铝制品贸易以及与山西长治的煤炭贸易三个项目逾期债权超过1.5亿元;广业公司属下岭南公司原总经理石云保以违规签订合同方式,造成2000多万元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而这些案件的本质都涉及国企参与融资性贸易的问题。
广东省国资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省属企业已加强对各类贸易业务的审批、监管和定期清理,以借出资金赚取息差为目的的融资性贸易业务要限期清退,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要坚决禁止。《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通过加强惩治贪腐受贿行为的力度,为省属国企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央企国企的融资性贸易问题不是偶然。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一方面督促配合相关企业查清案情,保全资产;另一方面在所有省属企业部署了贸易风险排查工作,推动企业转型和业务模式创新。
五项措施有效防范
融资性贸易已经被列为央企国企改革的“禁区”,政府和企业层面也要构筑必要的“防火墙”,目前看来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五项措施对融资性贸易进行有效防范。
严格资信调查。在资信调查中,对贸易合作方及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深入研判,要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全方位了解掌握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主业盈利能力、业务的风险偏好、资金使用及管理水平等,还应对公司高管进行多角度评估,准确判断风险。
落实担保措施。开展融资贸易的企业一方面应要求对方提交足额保证金,另一方面最好要求提供足够的抵质押物,企业在对抵质押物市场价格进行合理的评估同时,应根据业务风险和抵质押物的不同,采取一定折扣办理确实的抵质押手续,落实价值充分的担保措施。
加强过程动态监管。对合作方和业务进行动态监管,持续对客户的资信优劣、抵押资产质量、业务的风险程度等多个角度对客户及业务进行全方位评估,确保业务在可控的范围内操作。严格控制融资性贸易规模,避免个别业务或客户在国融资类贸易业务占比过大,避免融资性贸易业务占主营业务比重过大,合理调配各项业务占比及客户所占份额,避免风险累积。
加强商品价格波动分析。建立大宗商品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趋势;加强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大宗商品的风险控制,应适当考虑通过降低质押率、提高保证金比例等方式控制风险;要求企业对融资性贸易商品采用套期保值对冲现货风险,以便对抗市场变化带来的跌价冲击。
转换经营理念,加快转型发展。融资性贸易对急于做大规模而自身又没有业务渠道的企业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尽管大家對其风险认识不断加强,也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但风险还是无法避免,相比收益国有企业承受的风险要大得多。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关键还是要挖掘内涵,加大业务转型发展的力度,积极培育自身核心业务,实现自我良性发展。
在我国,融资性贸易多表现为民营企业与大中型国企联合,民企借用大中型国企的良好银行信用,凭借与目标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融资,获得融资后再与国企分成。和民营企业合作进行大宗商品贸易,是很多国有企业做大资金流,赚取利润的经营手段之一。
“多数贸易型国企走上融资性贸易的原因在于机制僵化等固有的体制性问题,在贸易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市场逐渐被蚕食,国企竞争力不足,但在取得银行信贷方面仍具有天然优势,从而通过出借自身信用赚取手续费,然后通过加大周转率解决利润来源。”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
但由于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很难从银行通过自偿性的贸易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很多国企所做的融资性贸易表面上是贸易行为,实际上成为中小企业的“银行”,一旦实际贸易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国企则成为最后埋单人,蒙受巨大损失。而且在这样的贸易过程中,由于上下游客户都由他人控制,存在交易无货真价实的商品,发票和报关单等凭证均是伪造或虚假的情况。
“尽管融资性贸易成为造成央企国企损失最大的一种贸易方式,但仍有一些企业乐此不疲,前赴后继。”一位省属国企总经理坦言,“首先,贸易的确能做大企业的营收规模,企业经营层因此能获得更好的考核;其次,贸易能做大企业的资金流;最后,这种找上门来的生意,为个别人员权力寻租提供了可利用的空间。”
央企严控盲目投资
“102家中央企业,总体负债率为66.6%,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80%以上负债率的央企一共有12家,负债率超过85%的有4家,这4家中,中国铁物和中钢集团完成了重组,负债率降低到70%以下。总的负债率就实体经济来讲,还是比较稳定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今年两会期间在被记者问及央企负债情况时表示。
如何降低央企国企负债率问题,肖亚庆表示,降低负债率的根本是企业要增加效率,盈利水平提高会逐渐把负债降下来。严格控制盲目投资,单纯为了扩大规模,特别是融资性贸易,是要严格禁止的;若是为了发展生产,创造更多的效益,这样的负债是可行的。企业的发展一定要符合市场的规律,融资性贸易存在资金、法律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多重风险。在监管层面,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制度建设、执行力度、发生债务危险的苗头监测,以及违规责任追究上。
“融资性贸易是隐含巨大商业风险的。它以融资为目的,当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时,通过与第三方联合,借用第三方的良好银行信用,凭借与目标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融资,获得融资后再与第三方分成。”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对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加强央企境外投资的监督管理等问题也愈发迫切。为此,今年1月中旬,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修订版《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央企境内外投资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广东排查贸易风险
早在2014年11月,广东省国资委就严令禁止国有企业开展以融资为目的的贸易业务。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自2013年11月,该省国有企业陆续发生了一系列重大资产损失案:广东省物资集团属下广东航兴公司、省金属回收公司对佛山民营企业金型公司钢材贸易业务逾期债券本金11亿元、预计损失风险超过5亿元;广弘国贸公司与江西民企赣州新能源公司的稀土贸易、与台山金润公司的铝制品贸易以及与山西长治的煤炭贸易三个项目逾期债权超过1.5亿元;广业公司属下岭南公司原总经理石云保以违规签订合同方式,造成2000多万元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而这些案件的本质都涉及国企参与融资性贸易的问题。
广东省国资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省属企业已加强对各类贸易业务的审批、监管和定期清理,以借出资金赚取息差为目的的融资性贸易业务要限期清退,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要坚决禁止。《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通过加强惩治贪腐受贿行为的力度,为省属国企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央企国企的融资性贸易问题不是偶然。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一方面督促配合相关企业查清案情,保全资产;另一方面在所有省属企业部署了贸易风险排查工作,推动企业转型和业务模式创新。
五项措施有效防范
融资性贸易已经被列为央企国企改革的“禁区”,政府和企业层面也要构筑必要的“防火墙”,目前看来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五项措施对融资性贸易进行有效防范。
严格资信调查。在资信调查中,对贸易合作方及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深入研判,要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全方位了解掌握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主业盈利能力、业务的风险偏好、资金使用及管理水平等,还应对公司高管进行多角度评估,准确判断风险。
落实担保措施。开展融资贸易的企业一方面应要求对方提交足额保证金,另一方面最好要求提供足够的抵质押物,企业在对抵质押物市场价格进行合理的评估同时,应根据业务风险和抵质押物的不同,采取一定折扣办理确实的抵质押手续,落实价值充分的担保措施。
加强过程动态监管。对合作方和业务进行动态监管,持续对客户的资信优劣、抵押资产质量、业务的风险程度等多个角度对客户及业务进行全方位评估,确保业务在可控的范围内操作。严格控制融资性贸易规模,避免个别业务或客户在国融资类贸易业务占比过大,避免融资性贸易业务占主营业务比重过大,合理调配各项业务占比及客户所占份额,避免风险累积。
加强商品价格波动分析。建立大宗商品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趋势;加强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大宗商品的风险控制,应适当考虑通过降低质押率、提高保证金比例等方式控制风险;要求企业对融资性贸易商品采用套期保值对冲现货风险,以便对抗市场变化带来的跌价冲击。
转换经营理念,加快转型发展。融资性贸易对急于做大规模而自身又没有业务渠道的企业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尽管大家對其风险认识不断加强,也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但风险还是无法避免,相比收益国有企业承受的风险要大得多。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关键还是要挖掘内涵,加大业务转型发展的力度,积极培育自身核心业务,实现自我良性发展。